如何理解马丁. 路德的“因信称义”?

“因信称义”是指一个罪人得拯救,唯独是出于上帝的恩典(礼物)、单单藉信心靠耶稣基督而不是依赖个人的行为,这有别于罗马天主教与东正教认为人要蒙恩得救除信心外,亦必须加上足够的善功补赎之教义。

“称义”中的“义”指上帝的正义、无罪。根据基督教“原罪”理论,人的原罪让人不能达到正义,而必须靠着上帝及圣子耶稣的恩典从罪恶中被救赎。

中世纪罗马教廷强调通过“善行”、“圣功”来得到称义,而宗教改革提出了“唯独因信称义”的口号,即通过信仰而不是善行来得到称义。

圣经相关章节

我不以福音为耻,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犹太人,后是希腊人。因为神的义正在这福音上显明出来,这义是本于信以至于信,如经上所记:“义人必因信得生。”— 《罗马书》第1章第16节至第17节参

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的称义。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借着人的信,要显明神的义;因为他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好在今时显明他的义,使人知道他自己为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

既是这样,哪里能夸口呢?没有可夸的了。用何法没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吗?不是,乃用信主之法。— 《罗马书》第3章第23节至第27节

称义的标准

《圣经》里对于上帝宣布人为义一事讨论得最明确详尽的一本书是《罗马书》。作者保罗在《罗马书》所提出的论据要点是:犹太人和外邦人都无法通过行为,无论是谨守摩西律法或仅是由于尊重本能的道德律而行善,在上帝面前获得公义的地位。

惟独藉着相信耶稣基督,犹太人和外邦人才能得以称义。《罗马书》最后几章(第12-15章)劝告信徒要有敬虔的行为,但不是为了称义,乃是称义之后出于感恩自然流露出的好行为。



  “因信称义”的字面意思是凭着信仰得以在上帝面前可称为义。“信仰”当然指的是对上帝的信仰,对上帝派遣耶稣基督道成肉身、为人受难、死而复活的信仰;而“称义”或“得救”的意思是使人脱离罪恶而可以称为义人。许多中国人把拯救仅仅理解为脱离外在的苦难而获得外在的福乐,这是一种严重的误解。由于误解,才会出现某些人“既有苦难存在,所以信仰荒谬”的想法。
  按照基督教的解释,人的苦难来源于人的罪性(原罪或大写的sin),用神学语言解释就是对神的背离或背叛,就是将以神为中心的生活转移到以自己为生活的中心,就是不再崇拜神而是崇拜自我或崇拜世间的人或物。这可以说是人的堕落。这种罪,不是指道德上的和法律上的罪(中国人通常理解的罪),但却是所有这些罪恶(小写的、复数的sins )以及外在苦难的根源。
  基督教斥责世上的罪恶并主张消除它,但认为根本问题在于原罪,既人对上帝的背叛,所以它更注重内在的问题,即人性的堕落。因为相比人的外在苦难,人性的堕落或者说人类本性的丧失才是根本的问题。这种本性即人身上的“上帝之肖像”——人应该像上帝那样去爱,像基督那样去爱。这种无私广博的神圣舍己的爱,乃是世界的本源,也是维系世界和改善世界的力量。但是由于人的堕落,罪使人丧失了这种爱的能力。
  由于这种堕落是普遍的,无人能够避免这“罪”,所以圣经上曾说没有一个义人,“连一个也没有”。人在世上的种种功德种种成就,没有也不能改变这种基本状况,即人受到原罪制约的状况。基督教称此为受到罪的“捆绑”,而摆脱罪的“捆绑”,释罪称义,超乎人的力量。也就是人单凭自己的力量不能得救,所以上帝道成肉身,替人赎罪,赐人以称义的恩典。这个恩典不是别的,就是释罪称义,所以凡接受这个恩典的,就是释罪称义;而不接受的意思,就是不要释罪称义。这里所说的接受,也就是“信”,“信”的结果就是释罪称义,就是“因信称义”,也就是摆脱罪的“捆绑”,也就是与上帝重新和好。因为耶稣为人赎罪,标志着人与上帝的关系修复,标志着人与上帝从疏远到和睦,标志着人从罪人成为新人有了希望和保证。
  以上这些说法是基督教的一般教义,也就是不同派别基督徒都主张的教义。但是马丁. 路德的“因信称义“与众不同之处,是一再强调“称义”仅仅靠着“信”,而不靠任何其他东西,不靠遵守教会的律法,甚至不靠人的行为或善功。正因为如此,这恩典是白白赐予的,否则就算不上恩典。这样的说法自然会引起大大的疑问或误解,我的朋友就有人问过:既然在上帝面前称义,只靠信仰而不靠行为,那么是不是有信仰者作恶也无妨,恶贯满盈者也能够上天堂?
  马丁. 路德的意思是要强调:人若以自己的行为为善,以为自己的善功可以抵消自己的罪,或证明自己的义,这本身就是一种僭妄之罪。真正谦卑或诚实的基督徒,不论其在世人看来行为多么善,功劳多么高,成就多么大,在洞察人心的上帝面前,他都不会否认自己实际上还是有罪,他不会否认自己的罪性。
  换言之,真正的基督徒永远不会认为自己的善行足以使自己称义,而是相信只有上帝的恩典才能做到这一点。那么,是否会导致作恶无妨的结论呢?答案很清楚:不会!马丁. 路德明确说过,“信不是叫我们脱离行为,乃是叫我们脱离论行为的假道理” 。他又强调说,真正信仰上帝的人,必然“要约束自己的身体”,要“做上帝喜悦的事”,换言之,他必然不会作恶。真正信仰的,就不可能恶贯满盈,反过来,作恶不可能是真正信仰的表现,而恰恰是不信的表现。如果一个人恶贯满盈,他必然只是假基督徒,他的信仰是虚假的(这就是马丁. 路德敢骂天主教会教皇等人是“敌基督”的缘故)。一个基督徒有意作恶的时候,也就是他暂时背叛信仰的时候,如果他的信仰足够真诚,他就会在上帝面前悔改认错。
  总而言之,针对中世纪教会信仰的松懈、道德的堕落的现状,马丁. 路德站了出来。信是首要的,一个人心中如果没有对上帝的坚定信仰,那么任何善功,如朝拜圣地、参加十字军、购买圣徒遗物或赎罪券等等,都是没有用的。善行不是信而得救之因,乃是信而得救之果。善行是信的果子,爱乃是信的证明,基督徒当要用爱的行动表达信心。
  这样解释“因信称义”,也可以解除不少中国人对基督教的另一个极端的误解,他们认为基督教既然要人行善,而他所要求的道德过于严格,所以,或者令人生厌,或者令人生畏。按马丁. 路德的解释,事实上他所要求的只是信仰,至于道德行为或善行,只是随信仰而来的自然结果,就像好树自然会结好果子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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