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户口迁走土地归谁
答:法律主观:嫁出去的女儿户口没迁有土地补偿,户口迁出的没有征地补偿。征地补偿属于集体经济组织的收入,按法律规定应当分配给集体的所有成员。嫁出去的女儿户口已迁出的如遇丧偶或离婚将户口再次迁回原集体经济组织的,有权分得征地补偿。法律客观:《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
答:法律分析:不可以继承。继承,是继承人对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的继承。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村集体依法无偿划拨给本村农民建房的。农民对宅基地有使用权,没有处分权,是不能作为个人财产继承的。(与女儿的户口是否迁出没有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 ...
答: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和《妇女儿童保护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 的规定,女儿嫁出后,在承包地的期限内, 户口虽然已转走,但是,女儿原有的土地仍然还是归女儿继续拥有,任何人都不能收回或强占。《妇女儿童保护法》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
答:如果宅基地上有房屋的,由子女依法继承,不论子女户口是否在本村内;3、原是农村居民,子女参加工作已为城镇人口,在农村的父母去世后其宅基地使用权应当交还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房屋还存在的,其房屋是个人的私有财产,宅基地允许房屋继承人继续使用。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下列原则编制:(一)落实国土...
答:法律分析:1、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不是个人财产,是不能继承的。与女儿是否出嫁没有关系。2、责任田是集体分给农户承包的。承包人去世,责任田尚在承包期内,与承包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其家庭成员续包;没有...
答:个人把户口迁出并不会影响土地确权。如果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女方仍然享有承包经营权;如果是宅基地的,宅基地一般归其父母所有,如果没有父母等人,宅基地上有房屋的,女方仍然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女儿嫁出后,在承包地的期限内,户口虽然已转走,但是,女儿原有的土地仍然还是归女儿继续拥有,任何人都不能...
答:法律主观:村里的做方是否合理的,要看该已婚妇女在婚入地居住是否再次取得承包地的,如果已经再次取得承包地,则婚出地村委会有权收回其已分承包地。有的妇女在娘家这边有户口并分到了土地,但结婚后在婆家那边又取得了一份承包地,就拥有了两份承包地,这种情况下村委会就有权收回承包地。 一、...
答:出嫁户口迁走土地归娘家人所有。户口是住户和人口的总称,计家为户,计人为口。户口的载体为户籍(户口簿),是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条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答: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因为土地承包期是三十年不变,出嫁户口迁走,土地由娘家人可以继续承包。土地归女方娘家人继续承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
答:法律分析:出嫁女户口未迁出的,仍属于本村村民,依法享有取得土地补偿款的权利。若已迁出,则不能享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十三条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
网友评论:
姚诸18727422659:
女儿嫁出后户口已转走那么女儿原有的土地该归谁拥有、、、
1421金侮
: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和《妇女儿童保护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 的规定,女儿嫁出后,在承包地的期限内, 户口虽然已转走,但是,女儿原有的土地仍...
姚诸18727422659:
女儿户口迁走了家里的田地是不是儿媳的
1421金侮
: 不是,这两者是没有因果关系的:承包期限内,妇女因婚户口迁入夫家后,如果在夫家未分配到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其户口原籍地不得收回原承包土地经营权(女儿和儿媳同时适用此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 第三十条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姚诸18727422659:
父辈留下的田地女儿户口迁移了还有份吗? -
1421金侮
: 不能,农村土地是家庭联产承包,户口迁出就不在本集体经济组织了,也就丧失了享有本集体福利的权力,所以不能分割.另外,即使你户口牵走了,也不能减少你家的土地,因为家庭还在
姚诸18727422659:
出嫁的女儿,99年从农村把户口迁出了,那原来的承包土地还有吗 -
1421金侮
: 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第二十六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第三十条 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姚诸18727422659:
出嫁女户口已迁出娘家的土地还有她的吗 -
1421金侮
: 不再是娘家的人,自然就不能再享受土地承包权,但同时你在夫家,自然又重新获得了夫家所在村的土地承包权.
姚诸18727422659:
出嫁女户口迁出与土地还能确权吗 -
1421金侮
: 因土地属于不动产, 其权属只能是当地户籍居民.
姚诸18727422659:
女子户口迁出土地归承包人吗? -
1421金侮
: 女子户口迁出其土地归家庭其他成员耕种
姚诸18727422659:
出嫁的姑娘户口已迁走能否再享受土地使用权
1421金侮
: 如果出嫁的姑娘已经将户口迁走,该姑娘就不再是本村集体成员,也就不能再享受只有本村集体成员才可以享受的各项待遇,包括土地使用权. 如果该姑娘新居住地未取得土地,原村集体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土地.
姚诸18727422659:
出嫁的姑娘,户口已迁走,哥哥们有权力分她的土地吗? -
1421金侮
: 依照《土地承包法》规定,在土地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因此,未经本人和村委会同意、乡镇政府鉴证的,娘家的哥哥们是无权分摊她的承包地的.
姚诸18727422659:
独生女儿出嫁,户口迁出,父母双亡.应分的三十年不变的土地该怎么办,村里有权收回吗,. -
1421金侮
: 独生女出嫁,户口迁出,但在新的居住地没有承包到土地,村委无权收回该独生女原来承包的土地,否则,就是违法行为,该独生女可以依据向乡镇人民政府申请调解,或者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条 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