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校园被撞致死母亲坠亡
答:重庆姐弟坠亡真相是:两名儿童从高楼坠亡并非意外,而是其生父及其女友为达到结婚目的,故意将孩子从高楼扔下致死。这起悲剧发生在重庆市南岸区锦江华府小区,当时张波和他的女友叶诚尘为了摆脱孩子的牵绊,以便顺利结婚,残忍地决定将两个无辜的孩子杀害。他们先是共谋采用制造意外高坠方式杀死两个孩子,之后...
答:成都坠亡学生家属不认同教育局通报,家长不认同教育局通报的结果,是因为家长觉得这个案情存在着不合理的地方,学生坠楼为什么不是在教学楼,或者是宿舍楼,而是会选择在办公楼?此外,学生坠亡时候的监控视频为什么不让看,校方也只是用监控坏了的借口来搪塞。再者,为什么校方不能在学生坠楼后第一时间联系...
答:重庆小姐弟坠亡案再一次开庭,这个令人毛骨悚然的案件令人瞠目结舌。而庭审现场内对小姐弟的亲生父亲及其新女友的审判结果大快人心,法庭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某叶某死刑,公正得到宣判。一、为情蒙蔽双眼,道德沦丧至极 小姐姐的亲生父亲为了讨自己的新女友的欢心,而狠心的将自己的一双儿女从高楼上抛下致...
答:一开始坠楼男孩的母亲先是在社交平台上发声,言语中表示学校在儿子坠亡之后,没有及时告知家长事实真相,甚至不给自己看看孩子的遗体和事发时的监控。一时间,网友们一边倒支持孩子母亲,舆论开始谴责学校。认为这件事肯定和学校脱不了干系。甚至一些网友开始在网上爆料,称男孩是因为和四十九中学一名化学老师...
答:事情经过就在9号母亲节那天,这名坠楼学生林某某和家人告别之后,就毫无异样的去上学了。可是几个小时过后,林某某的父母就接到了自己孩子坠楼死亡的电话,一时间夫妻二人无法接受这个事实。很快,成华区教育局就给出了这件事情的调查报告。报告称根据相关调查,该名学生排除他杀可能性,根据现场调查,群众...
答:近日,四川成都49中一学生坠楼登上了微博热搜,这件事的起因是在5月10日,一位名叫@人生就像泡沫的网友在网上发文称自己的孩子是就读于四川成都49中高二学生,在母亲节当日去往学校后,晚上八点接到学校电话,声称孩子已经去世,在学校楼道坠亡,于是他第一时间赶到学校,从警方处得知救护车赶到学校后...
答:在9日,蒋某一家五口被人杀害,惨死家中。警方在得知发生命案后,前往现场调查,证实一家五口均是他杀,并将嫌疑人锁定为邱某。五名死者分别是蒋某、蒋某的妹妹、蒋某的妈妈,还有一对11岁的双胞胎女儿。在对邱某进行逮捕的过程中,在富顺县一酒店内发生跳楼自杀事件,死者正是蒋某的嫌疑人邱某。
答:重庆姐弟坠亡案。被害者生父与其女友最终的结局是被法院判为死刑。这是一场极其道德败坏的谋杀行为,亲生父亲伙同小三杀害自己的亲生女儿和孩子。这个案件中这个父亲简直枉为人,俗话说得好,虎毒不食子,这个男人竟然为了一个情人就害死了自己的女儿和儿子。这个男人是愚蠢的,沉溺于一时的美色,毁了自己...
答:一名两岁男童坠亡,令人感到悲痛,造成这种悲剧的主要原因是家长的监护不力导致的。照看好孩子是做父母最起码的责任,作为父母,对孩子的监护一刻都不能放松。带孩子乘坐电梯的时候,应该牵着孩子的手一起出电梯,而不是让孩子独自走到后面,家长没有做到应尽的责任。俩岁男孩独自进电梯,六楼翻越栏杆...
答:是不是还要追加学校做被告呢。安全教育没做好。这是家庭教育的缺失,不是别人导致的问题。而且有很多家庭压根就不会让小孩一天到晚看动画片。所以说,本质上这是家庭教育的问题,而不是游戏公司的问题,法律在这方面有点偏袒。再者,生命都已经无法挽回了,说这些事情已经毫无意义,只希望做父母的家长,...
网友评论:
辛魏19394641147:
儿子在学校被别的小朋友推倒手腕骨折两处学校有责任吗 -
61243辛晴
: 年龄较小的孩子造成他人伤害的,由其法定代理人也就是父母承担赔偿责任,在学校期间,监管存在过失过错的,由学校承担相应责任.建议和班主任、校长、对方孩子家长协商处理.
辛魏19394641147:
学生死亡我是否负有责任 -
61243辛晴
: 1、首先学生在学校死亡,学校不一定会承担责任. 2、学校承担责任的前提是学生的死亡和学校的失职、管理不到位等过错有因果关系,否则没责任. 3、学生的死亡不是因为学校的过错造成,而是其他人造成的,则由责任人直接承担. 4、学校在自己的过错范围内,承担补充责任,直接侵权人承担的直接责任.
辛魏19394641147:
我儿子八岁,在学校摔断了胳膊.学校有责任吗?家长能看监控吗? -
61243辛晴
: 在学校受伤,学校当然有责任了.所以一定要看监控明确事情发生的真相,看看学校和孩子各负什么样的责任.
辛魏19394641147:
孩子在学校意外死亡该如何赔偿 -
61243辛晴
: 最高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小孩作为无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受到伤害,如果是学校没有尽到其职责范围内的监管责任造成的,具有完全过错,应对他的死亡承担全部责任.
辛魏19394641147:
一学生家长送孩子上学在学校楼梯摔倒致死,学校曾说过家长不要到楼上去,这种情况学校要负责任吗? -
61243辛晴
: 虽然学校有过约定,不准家长到楼上,但是毕竟不是法律规定.所以学校也要承担部分责任,毕竟是在学校的楼梯摔倒致死,学校不能免责.
辛魏19394641147:
住校生发生交通事故死亡学校该承担什么责任 -
61243辛晴
: 学校有过失,也就是安全管理上有过失,但责任很小,自己有大部分责任,带她的人有大部分责任,学校只有20%的责任,全国经济水平不同,不低于10000.不高于50000
辛魏19394641147:
儿子在学校意外死亡前妻能分钱吗 -
61243辛晴
: 能,那是她生母.在法律认可中,属于第一类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