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池车祸2022
答:1月23日,岳池县法院获悉,岳池法院石垭法庭近日审结一起交通事故案件。在这起案件中,除了碰撞车辆责任人被判赔偿外,两名在公路上堆放鸡粪的当事人也承担了部分赔偿责任。2016年1月30日,程某驾驶一辆型普通客车,搭乘张某等六人从重庆市火车北站经岳武路向岳池县方向行驶。陆某驾驶普通货车,从岳池...
答:首先要等交警队对此事故作出认定,之后按照责任情况向对方索赔相关赔偿费用,比如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及伤残补助费等。以上所有这些费用均按责承担。你方可申请交警队调解,不成的再行向法院起诉。
答:1、沪蓉高速15车连环车祸事故是指2014年1月12日9时左右。2、沪蓉高速南(南充)广(广安)段岳池出口处发生15车连环追尾。3、事故造成2人遇难8人受伤。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答:1月17日:四川岳池发生车祸,4人死亡10余人受伤;1月19日:山西长治至太原高速公路多车连环相撞交通事故,9人死亡、28人受伤。1月22日:湖南省慈利县三合口乡麦湾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4人遇难,5人受伤。2月10日:7时40分,甘肃陇南发生一起客车坠崖,造成死亡10人25人受伤。2月17日:15时50分...
答:2月 5日:22:25,黑龙江双城市堡绪大道与国道交叉口,一轿车撞路边信号灯杆后翻车,致5人死亡。 2月 7日:10时30分,西藏林芝地区察隅县上察隅镇,一农用拖拉机翻车,造成5死6伤。 2月10日:20时25分,山西省吕梁市文水县境内一辆半挂牵引车与面包车发生相撞,造成6人死亡。 2月12日:零时许,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
答:到目前为止,天网2019的最新一期讲是20190405这一期。这一期的标题是《谁是车中人》。这一期讲述的事情发生在湖北省的荆州市开发区,在凌晨的时候,该辖区派出所的民警接到了一名工厂保安打来的报警电话,原来这名保安发现了一名受重伤的女子,情况十分危险。派出所民警接警后赶紧往案发现场出警,这时那名...
答:1月17日:四川岳池发生车祸,4人死亡,10余人受伤。1月19日:山西长治至太原高速公路多车连环相撞交通事故,9人死亡,28人受伤。1月22日:湖南省慈利县三合口乡麦湾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4人遇难,5人受伤。2月10日:甘肃陇南发生一起客车坠崖,造成死亡10人,25人受伤。2月17日:四川雅安市汉原...
答:1月17日:四川岳池发生车祸,4人死亡10余人受伤;1月19日:山西长治至太原高速公路多车连环相撞交通事故,9人死亡、28人受伤。 1月22日:湖南省慈利县三合口乡麦湾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4人遇难,5人受伤。2月10日:7时40分,甘肃陇南发生一起客车坠崖,造成死亡10人25人受伤。2月17日:15时50分,四川省雅安市汉原...
网友评论:
虞伏13799712999:
四川岳池交通事故死亡赔偿
17345王促
: 全责就是全赔,同等责任是赔一半,次要责任一般赔30-40%.
虞伏13799712999:
交通事故当时开车人没有给保险公司打电话通知还能走保险吗? -
17345王促
: 能走保险. 保险公司会根据交警认定的事实进行核定损失的. 如果不给理赔,就以保险合同纠纷起诉保险公司.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2012) 第三十条 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对赔偿有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虞伏13799712999:
有人说,保险合同的转让在发生保险事故前是投保人,发生保险事故后是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对吗? -
17345王促
: 对于一份儿保险合同而言,投保人只是承担缴纳保费的义务;被保险人是被保险的标的,是保险人(保险公司)是否需要承担保险责任的关键点;受益人是被保险人出了保险事故之后享受保险赔偿的人.换句话说就是,出了保险事故之后享受保险赔偿的人是受益人,没有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什么事儿——除非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是受益人. 由此可知,“保险合同的转让在发生保险事故前是投保人,发生保险事故后是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这句话是错误的.而且没有什么保险合同的转让这么一说.
虞伏13799712999:
行人没走斑马线被电动车撞事故责任划分! -
17345王促
: 可以报警处理,由警察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责任划分.通常情况下,行人应该遵守交通信号灯经由斑马线穿过马路,如果没有按照规定经由斑马线穿行,是要负有一定责任的,具体承担的责任比例要看交警现场认定情况.轻微事故责任划分,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