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1岁时被王某收养
答:1.刘非对张金宝没有赡养义务 因为刘非已被刘利铜夫妇收养 从法律上断绝了张金宝对刘非的抚养义务 也断绝了刘非对张金宝的赡养义务(这里也有争议)2.刘非对刘冰有抚养义务 因为父母失去抚养的能力后 应由其兄姐来承担抚养义务 直至其成年为止 案例三:1.李某和王某之间的合同效力属于效力未定,因为李某...
答:抱养孩子给几万块不算犯法,因为孩子从怀上到生下来不但要消耗十精力和财力,给钱也是对生孩的人一种补尝。
答:C.甲乙与弃婴之间未形成收养关系,因为被收养人不符合法定条件 D.丙要回女儿的请求应予支持,因其女儿尚幼,抚养女儿是其权利与义务 2.1984年钱某夫妇收养张某(当时2岁)为养子,一直共同生活。1993年张的生父母与钱某夫妇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1年后张某生夫妇相继去世。下列有关此案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答:(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所以,选项BC正确,E错误。 第1102条:“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本题中,王某与李某已婚,所以,不适用相差40岁的规定。所以选项D错误。
答:1、B 2、D
答:"据此,你的孩子收养事项不能成立,你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有权利也有义务抚养孩子。你可先与前妻及孩子现在的收养人协商收回孩子的抚养权,如不成,可通过诉讼的途径解决。养子在继承了养父母的遗产后,是否还能继承生父母的遗产?1999年11月8日,汶上县王某咨询:我在五岁时被王某夫妇收为养子,现...
答:(1)无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年满30周岁。第9条规定,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第10条第2款规定,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故A、B、C三项的说法都是正确的,D项错误。
答:经查,孙乙是其父之妾王某所生,孙乙3岁时生母死亡,由其父和陈某(其父之妻)共同抚养并供其上学直至工作。其父于1986年死亡,陈某仍然健在,居住在S城市。孙乙生前未婚,也没有其他亲属。问:如果你是本案的公证员,如何办理此项公证? 答:(1)根据《继承法》规定,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
答:由于王某(属于丧偶儿媳)对公公张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张父死亡时,王某虽然已经再婚,仍应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张父遗产的分配。综上,如果王某之子未被合法收养,在当然有权依照《继承法》第11条的规定,代位继承,那么答案就是C。但依照题目的交代,同时第93题也映证了收养有效,因此,还是选A...
答:报销的话社保全国通用! 但是如果要交钱的话 必须转到泉州才能在泉州交钱,具体转的话 单从社保这个来说,如果你出来后,还在深圳工作,就可以找到工作后,续保就可以了。如果离开深圳了,就分在广东省内,还是离开广东省2种情况。在省内(如去广州工作),社保也可以转的,可以叫那边申请,到广州交就...
网友评论:
汪江15052486569:
张某1岁时被王某收养并一直共同生活.张某成年后,将年老的父母接到自己家中悉心照顾.2000年,王某、张某生父母相继去世,下列正确的是A张某有权... -
55752爱新觉罗饱
:[答案] 养子女是指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为收养人所收养的子女.在收养关系成立以后,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形成了一种拟制血亲关系,他们之间形成生父母子女间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同时被收养人与生父母之间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汪江15052486569:
1.张某1岁时被王某收养并一直共同生活.张某成年后.将年老多病的生父母接到自己家中悉心照顾.2000年,王某去世,张某的生父母也相继去世.下列哪种... -
55752爱新觉罗饱
:[答案] 这道题可以用排除法做 正如前面所说ABC都不对 所以是D D是正确的是有道理的 由于【张某成年后.将年老多病的生父母接到自己家中悉心照顾.】他虽然不能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但是由于对其进行照顾 是可以适当分的生父母遗产的 你要看清楚题目哦
汪江15052486569:
张某1岁时被王某收养并一直共同生活. -
55752爱新觉罗饱
: 养子女是指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为收养人所收养的子女.在收养关系成立以后,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形成了一种拟制血亲关系,他们之间形成生父母子女间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同时被收养人与生父母之间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解除.我国《收...
汪江15052486569:
张某一岁时被王某收养并一直共同生活.张某成年后,将年老多病的生父...
55752爱新觉罗饱
: 每个地区的黄页可能算是客户信息量最大的一个宝库了,很多营销人挖掘客户的第一步就是把黄页翻遍,几千几万个电话打过后,即使没有一个成功的客户,肯定也有收集了一些潜在的客户信息,更重要的意义在于熟悉了业务知识,锻炼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