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内瓦公约战俘宿舍
答:《日内瓦公约》日内瓦公约是1864年至1949年在瑞士日内瓦缔结的关于保护平民和战争受难者的一系列国际公约的总称。日内瓦(四)公约于1950年10月21日生效,1977年6月10日在日内瓦又签订了日内瓦(四)公约的两项附加议定书,并于1978年12月7日生效。该公约被认为是国际主义人道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约束战争...
答:《关于战俘待遇之日内瓦公约》,是1949年4月21日至8月12日签署公约之各国政府全权代表,出席在日内瓦举行的外交会议上签订的,修订1929年7月27日在日内瓦订立之关于战俘待遇公约,并于1949年至8月12日颁布新的公约。《关于战俘待遇之日内瓦公约》共有一百四十三条正文和5个附件。公约针对第二次世界大战...
答:二战德国的战俘不能一概而论,不同的国家对待德国战俘的待遇可以说是天壤之别。对德军俘虏最好的是总是以绅士自居的英国,虽然绅士这个说法比较虚伪,但是不得不说英国对待德军的战俘做法可以说是整个二战期间所有国家遵守《日内瓦公约》的典范了。主要原因还是德国和英国没有什么真正的仇恨,二战期间德国并...
答:日内瓦公约第一编明确了战俘的待遇,特别是关于直接遣返和中立国收容的规定。根据第一百零九条,冲突双方需在战事期间,不论战俘的伤势或疾病程度,只要经过治疗适合旅行,都应将其遣返本国,除非受到第三款的限制。双方还需与中立国合作,商定接收和遣返患病或受伤战俘的方法,甚至可以将长期在押的健康...
答:在 俘第一编 在俘之开始第二编 战俘之拘禁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战俘之住宿、饮食与衣服第三章 卫生与医药照顾第四章 被留用协助战俘之医务人员及随军牧师第五章 宗教、文化与体育活动第六章 纪 律第七章 战俘之等级第三编 战俘之劳动第四编 战俘之经济来源第五编 战俘对外间之关系...
答:战俘如遭遇意外,除非自伤,得享有本公约关于遣返及中立国收容之规定之利益。第一百一十五条凡判纪律性处罚之战俘而合于遣返或收容于中立国之条件者,不得以其尚未受处罚为借口而予以扣留。因司法诉追或定罪而被拘留之战俘,被指定遣返或收容于中立国者,如得拘留国之同意,得于诉讼终结前或处罚执行完毕前,享有此项...
答:根据日内瓦公约第五部,冲突各方应在冲突发生时及占领期间为战俘设立正式的情报局。无论是交战国还是中立国,只要在其领土内收容了第四条所列人员,都应采取相同措施。这些机构需要配备合适的房屋、设备和工作人员,以确保其工作的高效进行。情报局可在公约关于战俘工作的条款下自由雇佣战俘。冲突各方需在...
答:第一个关于战俘待遇的公约 《关于战俘待遇之日内瓦公约》1929 年7 月27 日,美国、德国、中国等缔约国在日年瓦签署了世界上第一个关于战俘待遇的日内瓦公约。公约分八部分九十六条。第一部总则(1~4 条);第二部俘获(5~6 条);第三部在俘(7—67 条);第四部在俘的终止(68—75 条...
答:日内瓦公约第一条规定:各缔约国承诺,在一切情况下尊重本公约并保证本公约之被尊重。为了明确关于战俘待遇的责任,日内瓦公约第十二条并规定,“战俘系在敌国国家手中,而非在俘获之个人或军事单位之手中。不论个人之责任如何,拘留国对战俘所受之待遇应负责任。”
答:Geneva Convention Relative to the Treatment of Prisoners of War1949年8月12日《关于战俘待遇之日内瓦公约》 即日内瓦第3公约【订立过程】1949年4月21日至8月12日签署公约之各国政府全权代表出席在日内瓦举行之外交会议,修订1929年7月27日在日内瓦订立之关于战俘待遇公约,并于1949年至8月12日颁布新...
网友评论:
项宙13524841579:
日内瓦公约一个宿舍最多住几个人 -
58127裴言
: 根据我了解到的信息,关于日内瓦公约一个宿舍最多住多少人官方并没有准确的回答,这可能因具体的场合和规定而有所不同.我可以为你提供一些相关信息:1. 《日内瓦公约》是关于战争和战争期间保护平民和伤员、战俘的国际公约,于1949年8月12日于日内瓦通过,其中表明战俘宿舍每个平均住八个人,伤者、病者应予收集与照顾.2. 在中国,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规定,战俘宿舍每间不得超过八人.这些规定可能因国家、地区、组织或法律体系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如果你需要更准确和具体的信息,请查阅适用于你所在地的相关法律和规定,或者咨询专业人士.
项宙13524841579:
《日内瓦公约》规定战俘营的内部事务由谁管辖?为何有这样的规定?
58127裴言
: 《日内瓦公约》 瑞士人亨利·杜南 《日内瓦公约》是1864年至1949年在瑞士日内瓦缔结的关于保护平民和战争受难者的一系列国际公约的总称.1862年瑞士人亨利·杜南...
项宙13524841579:
日内瓦公约关于战俘的规定是什么?
58127裴言
: 战俘系处在敌国国家权力管辖之下,而非处在俘获他的个人或军事单位的权力之下,故拘留国应对战俘负责,并给予人道待遇和保护;战俘的自用物品,除武器、马匹、军事装备和军事文件外,应仍归战俘保有;战俘的住宿、饮食及卫生医疗照顾等应得到保障;对战俘可以拘禁,但除适用刑事和纪律制裁外不得监禁;不得命令战俘从事危险性和屈辱性的劳动;战事停止后,应立即释放或遣返战俘,不得迟延;在任何情况下,战俘均不得放弃公约所赋予的一部分或全部权利;在对某人是否具有战俘地位发生疑问的情况下,未经主管法庭作出决定之前,此人应享有本公约的保护.
项宙13524841579:
日内瓦公约是什么? -
58127裴言
:[答案] 《日内瓦公约》,是1949年8月12日63个国家在日内瓦签订了4个公约的总称,包括了《改善战地武装部队伤者病者境遇之日内瓦公约》、 《改善海上武装部队伤者病者及遇船难者境遇之日内瓦公 约》、《关于战俘待遇之日内瓦公约》、《关于战时...
项宙13524841579:
<<日内瓦公约>>内容是什么?关于战俘的?
58127裴言
: 这里有全部 第一部 总则 第二部 战俘之一般保护 第三部 在 俘 第四部 在俘之终止 第五部 战俘情报局及救济团体 第六部 本公约之执行 附件一 关于直接遣返及中立国收容伤病 战俘之示范协定 附件二 混合医务委员会规则 附件三 关于集体救济物品之规则 附件四 证件 附件五 关于战俘向其本国汇款之示范规则
项宙13524841579:
二战期间,有多少德军被苏军俘虏?他们结局怎样?
58127裴言
: 二战中苏军共击毙德军300多万人,俘虏130万人(不包括战后受降),大部分被遣反,少数战犯在苏联的西伯利亚的农场进行牢改.后来有一部分人被子放了出来,还有一部分人就死在了里面.
项宙13524841579:
什么是战俘待遇 -
58127裴言
: 战俘又称俘虏,是指在战争和武装冲突中落入敌方权力之下的合法战斗人员,包括正规部队人员和从事游击战的武装人员.待遇是什么也就不用说了吧. 不实际参加战事之人员,包括放下武器之武装部队人员及因病、伤、拘留、或其他原因而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