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集资诈骗判决案例
答:同时根据在第三方案例数据库的检索,据不完全统计目前私募基金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的司法文书数量达到了207件,且从2015到2019呈节节增高的趋势。一)私募1.0时代2006年3月1日施行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可以看作是我国最早对私募基金(时称创业投资企业,为行文统一,以下均称私募...
答:假借私募投资基金 的名号开展非法融资 在近年的司法实践中,非法融资者将自己装扮成私募投资基金,或是私募投资基金融资运行不合规,转变成以私募投资基金的名号、行非法集资行为。侵权人假称自己经营是指私募投资基金,有高收益的项目投资、出色的运行精英团队,以相对较高的年化收益吸引投资者,并且通过...
答:当相关基金负责人发展的这个程度,那么他们就涉嫌构成集资诈骗罪或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他们已经走上了刑事犯罪的不归路,将会面临牢狱之灾。但如果基金公司做的都是真实存在的项目,而且相关的投资款也确实投在了这些项目上,并没有进行挪用,只是由于经济形势不好,导致投资盈利困难,造成了无法支付相应利息...
答:(4)对象不特定性。向社会公众及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当前民间投融资中介机构、P2P网络借贷、农民合作社、房地产、私募基金等领域是非法集资的重灾区。非法集资通常涉及面极广,会用高回报高收益来诱导大家达到骗取资金的目的。参与非法集资的当事人会遭受经济损失,甚至血本无归。
答:二、私募基金纠纷的刑事解决制度 (一)“地下私募”的法律禁区:非法集资 1.刑法中有关非法集资的罪名有:第160条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第176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第192条集资诈骗罪、第179条擅自发行股票债券罪等。由于刑法对金融领域犯罪的立法对管理类犯罪重于交易类犯罪,司法打击的立足点落在“非法”二字。以上...
答:非法集资是一种用诈骗方法集资的行为,一般数额比较大,所以会构成犯罪。而非法集资中的倡导人及参与人都有违法的行为。只是可能说有些参与人,并不知道自己参与了非法集资,所以在得知自己参与的是非法集资后,就会想把自己之前投进去的钱要回来。所以真心希望人们在选择理财或者是投资项目的时候,一定要从...
答:天弘基金短期基金,这种是属于私募集资行为,只有非常大风险的。余额宝的管理人是天弘基金,明细收款方显示的天弘基金,是转入余额宝的记录,可以查一下是否设置了余额宝的自动转入,手机登录支付宝钱包,进到余额宝界面,可以看到余额自动转入,可以查到自动转入设置情况。余额宝是支付宝为个人用户推出的通过...
答:私募的灵活是最大的优势,但是,适当的监管必须的,任何灵活,如果造成了扰乱市场、操纵股价,那就是违法。 问题四:私募基金是否合法,是否受监管 严格来说,只有跟信托公司合作,以信托产品的形式发布的私募基金才是合法,也是有监管的 不在信托公司出现的私募,都不能说是合法的 问题五:如何区别合法私募与非法集资 ...
答:法律分析:合规正常操作的基金当然受法律保护,按照我国法律规定,要从事私募基金业务需成为私募基金管理人,要取得相应的资质才可以,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有律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但是注意的是,资金募集时一定不要碰触非法集资的红线,否则会导致违法的效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
网友评论:
郜洋15962305740:
集资诈骗案件,涉案金额达上百亿,主犯怎么判 -
57766宣奚
: 集资诈骗案件,涉案金额达上百亿,主犯应当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郜洋15962305740:
太原非法集资宣判案例 -
57766宣奚
: 一、法院会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定罪量刑;二、法律链接:《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郜洋15962305740:
私募基金涉嫌诈骗,第三方担保是否承担责任 -
57766宣奚
: 肯定要的,基本的流程是:首先追述私募基金管理人,追述不到,追述第三方担保,第三方担保先协助LP追述GP,还未果,担保方代偿;若果私募产品本身直接是违法了,第三方需要积极配合调查,甚至有伙同诈骗的嫌疑
郜洋15962305740:
给你打电话的那种私募基金是怎么骗人的? -
57766宣奚
: 骗人,第一种就是骗你会员费,第二种就是先给你甜头,然后再吸收你大量资金帮你投资.你想想,你不把钱给他,他们能帮你弄吗,当然这只是我个人想法.其实有些是他们自己操作的,他们有专门的控盘手,他们可以在短期内大量入资金,这样就会升了,抽掉资金之后就会跌了,虽然我没玩过这个,但是原理我想是这样的,这样你就明白了.
郜洋15962305740:
集资诈骗案件判决后,资产如何处置 -
57766宣奚
: 集资诈骗案件判决后,资产原则进行没收. 如果没有对其资产进行判决,原则是不能处理的. 由罪犯的家属处置.
郜洋15962305740:
私募股权投资是否合法? -
57766宣奚
: 私募股权投资(Private Equity,简称PE),是指投资于非上市股权,或者上市公司非公开交易股权的一种投资方式.依据我国《公司法》《合伙企业法》建立的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活动就是合法的,私募股权投资的特点:1、私募,既然称之...
郜洋15962305740:
基金持仓明细的截止日期是什么意思 -
57766宣奚
: 1、基金持仓明细的截止日期意思就是截至是x月xx日该时点该基金持有的股票明细.基金持仓明细是指每个季度末公募基金向其持有人公布其持仓情况.2、基金重仓就是基金持有某只上市公司大部分流通股票,指被大机构 大基金大量持有 重仓买入的股票.一个股票被多家基金公司重仓持有并占流通市值的20%以上即为基金重仓股.也就是说这种股票有20%以上被基金持有· 就是基金重仓股有可能上涨·
郜洋15962305740:
如何防范私募股权基金的骗局 -
57766宣奚
: 对此我写过一篇文章,这几年这种所谓的私募股权基金换汤不换药,各种名字来回变.但本质不变,就是金融传销.我节选一些主要的内容:股权投资,一般人无法参与的.都是机构行为,这几年不少出现说是可以个人参与的股权投资基金,...
郜洋15962305740:
合肥律师中有谁办理过集资诈骗和非法集资案件?合肥经济犯罪案件哪个最有名最专业? -
57766宣奚
: 合肥知名律师胡瑾在2014年办理了在合肥具有重大影响的赵某某集资诈骗和骗取银行贷款案,合肥市检察院起诉赵某某与他人涉及集资诈骗和骗取银行贷款涉案金额3.99亿元人民币,赵某某系主犯.该案在合肥市有很大关注. 赵某某经胡瑾律师辩护,法院认定构成集资诈骗罪和骗取银行贷款罪,判决赵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半,缓刑三年执行.赵某某被立即释放!该案其他被告被判有期徒刑十八年不等.赵某某对判决结果非常满意,没有上诉,其他被告都上诉了!安徽省高级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合肥经济犯罪案件最有名最专业应该是胡瑾律师!——纯属个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