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十大经典案例
答:知识产权的典型案例:1、侵害驰名商标案 案情:路易威登马利蒂是世界著名奢侈品公司,经营箱包、皮革制品、服装、鞋、化妆品、香水、钟表、饰件等各类高档商品。注册商标曾被中国司法机关和商标行政管理机关认定为驰名商标。涉案两家市场是本市较大的百货批发和零售地。路易威登马利蒂于2012年在两家市场内...
答:【案例解析】第942号:余刚等侵犯著作权罪的司法裁决 在知识产权法的边界,刑法对复制发行外挂软件的定罪问题尤为关键。以大猫公司及其成员为例,他们通过破解游戏原程序,巧妙地融入自编脚本,开发出非法的《龙之谷》外挂,进而销售虚拟货币,触碰了法律的红线。余刚等11人因这项罪行受到了指控,其犯罪金额...
答:知识产权侵权案例知识产权侵权案例一:苹果APP著作权侵权案《李可乐抗拆记》由甘肃人民美术出版社出版,李承鹏是该书作者。李承鹏指控苹果公司未经其许可,自行上传或与开发者通过分工合作等方式,将其享有著作权的作品上传到苹果应用商店,并通过该商店向社会公众提供下载阅读,获取经济利益,上述行为侵害了涉...
答:法律分析:贾志刚诉佛山人民广播电台侵害著作权纠纷上诉案。贾志刚为图书《贾志刚说春秋》的著作权人,称佛山电台未经其许可,在两个频道播放的《听世界春秋》节目中大量使用了《贾志刚说春秋》的内容,该行为不符合广播组织法定许可的规定,构成对其著作权的侵犯。佛山电台称,法律未明确要求广播电台广播他人已...
答:上海市测绘院拥有该图的著作权,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拥有该图的专有出版权。1999年10月,薛模权拷贝复制了《上海城市交通图》菲林一副。嗣后,薛模权委托他人非法盗版印制《上海城市交通图》1.5万册,以每册2.2元、2元不等的价格出售。同年12月初,薛模权拷贝复制了《上海城市交通图》菲林一副。...
答:(二)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件10.国家体育场有限责任公司与熊猫烟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浏阳市熊猫烟花有限公司、北京市熊猫烟花有限公司、北京市城关迅达摩托车配件商店侵害著作权纠纷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9〕一中民初字第4476号民事判决书)11.谈笑靖与北京市新华书店王府井书店、珠海出版社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
答:域名争议解决:为企业的互联网品牌保护提供了法律路径。广告作品著作权:界定了广告创意的版权归属和使用规则。书中通过丰富的实例分析,使得复杂的法律理论变得易懂且操作性高,对于法律实务工作者和法律研究者来说,这些实战案例和一手资料,无疑为他们理解和运用法律知识,提升控辩技巧提供了宝贵参考。它...
答:积年累月,杨收藏张的赠画 50余幅。1992年6月张甲因病去逝,杨十分悲痛。1997年6月,时值张逝世五周年,为表示对亡友的哀悼之情,杨乙从张的生前赠画中精选了30幅,以 长甲的名义出版发行。张的子女得知后,认为杨擅扑克出版张的绘画,侵犯了他们及其你的著作权,遂与杨进行交涉。杨则认为,画...
答:3、王红星、赵坤侵犯著作权案 公诉机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王红星、赵坤 案由:侵犯著作权罪 一审案号:(2003)京海法刑初字第2434号 2003年11月3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以(2003)京海检经诉字第62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红星、赵坤。 3.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 知识产权保护主要在对于知识产权的...
答:适用提示部分,主要介绍法的宗旨和适用范围,其中案例1强调外国人作品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未经允许复制外国作品可能构成侵权;案例2进一步说明了侵权的法律后果。第三章详细解释作品的范围,案例3阐述了如MTV这样的视听作品受著作权保护,案例4则区分了计算机软件作品与数据文件的界限;案例5说明展厅模型也属...
网友评论:
隆清14712983014:
列举国内关于网络著作权侵犯的系列典型案例. -
31835都杰
: 传媒媒体著作权人讼网络媒体,1999年9月18日,王蒙,张洁,张抗抗,毕淑敏,刘震云,张承志6位声名显赫的作家,状告北京世纪互联通讯技术有限公司的侵犯其著作权一案.这个案例我的知识产权法老师在课上讲过.
隆清14712983014:
关于著作权的案例
31835都杰
: 不侵权. 1.绘画,书法,雕塑等美术作品的原件所有权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但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作品原件的购买人可以对美术作品欣赏,展览或再出售,但不得从事修改复制等侵犯作品版权的行为.证明了所有者的权利 2.修改权是指修改或授权他人修改的权利.作品表达了作者的思想,感情和观点公之于众后会直接影响社会公众对作者人格的尊重,修改一般是指对作品内容的修改.本案中画的内容为国画,而且作者是觉得笔峰不够,怕影响自己的声誉,并不会给自己的人格造成影响,在内容确定的情况下并不影响作者的人格.再着张某对该作品有所有权,展览权并不违法,也没有实际上侵犯作者的张某的修改权,所以本人意见不侵权.
隆清14712983014:
关于侵犯著作权的案例分析 -
31835都杰
: 1、李某说法不合法.根据《著作权法》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故李某抗辩理由不成立. 2、李某侵犯张某著作权.适用于《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剽窃他人作品的”侵权情形(李某未经张某许可,原封未动照搬其作品,用于商业活动). 3、李某的商标专用权有效期为2002年2月10日至2012年2月09日止享有商标专用权(李某胜诉); 商标被撤销、不保留申请记录,不享有商标专用权(李某败诉,商标被商评委撤销).
隆清14712983014:
有关于著作权的案例 -
31835都杰
: A将一幅画赠与了B,B拿着画到印刷厂将其制作成挂历进行销售. A告B是否侵权? 答:侵权.著作权不以所有权转移而转移.根据《著作权法》第十八条 美术等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但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
隆清14712983014:
著作权法案例
31835都杰
: 钱某的行为不构成侵权. 《中国古代笑话集》为金某与钱某的合作作品,且该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他们分别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 《著作权法》 第十三条 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 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隆清14712983014:
著作权法案例 -
31835都杰
: 1、作品已在展览中心展览过,已发表,不构成侵犯发表权.2、著作权法的专有权利中没有“使用权”!3、侵犯署名权.4、我国没有规定“获酬权”,但因作品而带来的经济利益作者可以享有.
隆清14712983014:
著作权案例及分析
31835都杰
: 《著作权法》第14条规定:编辑作品由编辑人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独创原作品的著作权.第2项规定:编辑作品中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本案中《中国古代笑话集》是由金某主持编写的,属编辑作品,著作权由编辑人金某享有,但他只对整本书享有著作权,而书中可以单独使用的笑话的著作权则可以由某作者单独行使,金某无权干涉.钱某编的《笑话大王》中虽然有一部分是《中国古代笑话集》中的作品,但那是钱某自己编写的,他有权单独行使,并没有侵犯金某的著作权.
隆清14712983014:
与民族音乐著作权有关的案例有哪些 -
31835都杰
: 1,多米被告侵权,赔偿14万元.大家都熟知的多米音乐被滚石唱片告上了法庭,后来经过法院的审理和判决,多米被判侵权,需要赔偿给对方14万元的损失费.这是2013年的事情,是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定的结果.这件事情大大提醒了...
隆清14712983014:
知识产权法案例 -
31835都杰
: 1、王虎与杨臣刚于2002年7月13日所签合同于签订之时合法成立并生效,其时歌曲《这样爱你》词曲已由杨臣刚创作完成且内容固定,该歌曲词曲著作权亦于当时转移,杨臣刚于签约之后是否向王虎实际交付该歌曲的词曲手稿或杨臣刚实际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