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调查期间上交非法所得
答:经营生意应该要建立在合法的渠道上,要是违反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当事人应该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一定的法律代价。而非法经营一旦被查处,其所得将会全部上交处理,那么,非法经营所得怎么处理?我详细告诉你有关知识。非法经营所得怎么处理 根据《刑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对相关财物的处理有追缴,责令退赔...
答:法律主观:非法所得,法律上没有明确定义,反贪部门可能存在较大的自由裁量权。非法所得通常指通过违法行为、不正当方法、损害他人利益的情况下所得的利益。 关键看这个100万元是不是通过此次行贿所达成的交易而得到的,如果不是反贪部门就不能认定是“非法所得”,不应予以没收。 对于刑事案件,律师越...
答:你好,非法所得上交国库,法律见不到明文规定。有的地方建议检察机关只没收犯罪嫌疑人的非法所得,上缴国库,所收的非法所得,要被审判机关写入判决的部分才可没收。 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应当适用于贪污贿赂,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而财产范围包括违法所得、非法持有的违禁品及供犯罪所用的犯罪嫌疑人...
答:如果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相关规定,保证金没有没收,取保候审结束,应当及时退回保证金。
答:非法所得交给公安还是法律具体要看情况。公安机关在法院未定性、未下判决通知的情况下,有权依法没收非法所得财产。公安在办理刑事案件时,根据案件情况,有权查封、扣押赃款赃物,有权依法返还被害人的财物以及依法销毁违禁品。法律分析由公安机关追缴违法所得。违法所得,是指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因实施违反...
答:法律分析:被调查人主动认罪认罚,积极配合调查工作,被调查人主动上交违法犯罪所得赃款赃物,具有重大立功表现是相对于一般立功表现而言,监察机关提出从宽处罚建议的 法律依据:《监察机关对涉嫌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提出从宽处罚建议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 涉嫌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主动认罪认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答:(3)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后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4)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5)提请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6)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对犯罪嫌疑人...
答:再者,对于已经明确的非法所得部分,警方有权依法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冻结或扣押这些财产,以防其被转移或者隐匿;接下来,一旦非法所得被成功追回,警方将会把它们归还给受害者,或者按照法律规定上交国库;最后,检察机关在对所有证据进行严格审查之后,若认定犯罪事实清晰且证据确凿充分,便会向法院提交公...
答:法律主观:如果在发现有 违法所得 的时候,需要立即上交,如果没有办法立即上交的话,可以申请延后一些时间,只要理由合乎法律,如果是不想上交的话,会强制追缴,并且会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五百一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通过实施犯罪直接或者间接产生、获得的任何财产...
答:与涉案的会没收上交、于案件无关的、个人合法财产、不会没收的。
网友评论:
童风19443976170:
被纪委查处上缴违纪款五十万元,后司法机关确定违法所得为十万元.多余的是否退还当事人 -
17186郭榕
: 不太可能吧!
童风19443976170:
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交纳违法所得会怎么判 -
17186郭榕
: 积极配合司法机关,主动退缴非法所得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适当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如果是显著轻微的犯罪,最轻可至免于起诉,改为行政处罚. 司法机关依法收缴犯罪人非法所得是必要法定条件.犯罪人主动配合,这是一种认罪悔改的积极表现. 按照法律原则,对于犯罪人的积极表现,本着“谅解”和宽严相济的原则,适当从轻减轻处罚.这也是发挥法律“治病救人”效果的体现.
童风19443976170:
以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刑事拘留,可本人根本不知道是伪劣的,他只是业务员.交了非法所得 -
17186郭榕
: 1、如果最终认定不明知(从客观情况推断他也不知道),当然不会起诉的. 2、问题是他是否明知,除了从客观情况推断外,还要看其他涉嫌犯罪的人或知情人怎么说.
童风19443976170:
行政处罚时单位怎么处理 -
17186郭榕
: 1、警示,是一种最轻微的处理方式,因为行为人所犯之事未造成严重后果,只是轻微犯错.这种情形一般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以警告,予以警示行为人的违法行为.2、处以罚金,规定行为人在一定时间内缴纳罚金,是行政机关对行为人所犯事后的一种法律制裁.罚款的程度与行为人违法的情节相关联,罚款都是上交国库.3、违法所得上交,对于违法人触碰行政法规所得的所有非法收入、财产.行政机关有权强行收缴,并上交国库,并接受法律的制裁.
童风19443976170:
非法所得必须收缴吗 -
17186郭榕
: 是的.只要有非法所得,且存在,就要收缴.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经审查,确属违法所得或者依法应当追缴的其他涉案财物的,应当判决返还被害人,或者没收上缴国库,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判决返还被害人的涉案财物,应当通知被害人认领;无人认领的,应当公告通知;公告满三个月无人认领的,应当上缴国库;上缴国库后有人认领,经查证属实的,应当申请退库予以返还;原物已经拍卖、变卖的,应当返还价款. 对侵犯国有财产的案件,被害单位已经终止且没有权利义务继受人,或者损失已经被核销的,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应当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