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伯的三种权利有哪些
答:韦伯提出了三种正式的政治支配和权威的形式:魅力型支配(家族和宗教)、传统权威(宗主、父权、封建制度)、以及官僚型支配(现代的法律和国家、官僚)。韦伯主张历史上的统治者与被统治者间的关系多少包含了这样的成分。 他认为魅力型权威的不稳定性必然导致其被迫转变为“常规的”权威形式,也就是传统...
答:1. 韦伯认为权利的形态包括传统的权力、超凡的权力、理性-合法的权力。2. 在管理理论中,韦伯指出世界上存在三种权力,并相应地提出了三种组织形态:超凡权力对应神秘化组织、传统权力对应传统组织、理性-合法的权力对应法律化组织。3. 传统权力是通过世袭而非能力选拔获得的,其管理目的在于维护过去的传统...
答:韦伯认为,任何组织都必须以某种形式的权力作为基础,没有某种形式的权力,任何组织都不能达到自己的目标。人类社会存在三种为社会所接受的权力:*传统权力( Traditional Authority):传统惯例或世袭得来;*超凡权力(Charisma Authority):来源于别人的崇拜与追随;*法定权力(Legal Authority):理性——...
答:马克斯韦伯将权威分为:个人魅力型(或叫里斯马型)、传统型和法理型权威。这三种统治类型有着各自不同的权力基础与特性。1、个人魅力型统治建在某个具有非凡气质的领袖人物的人格魅力之上。2、传统型统治建立在对于习惯和传统信仰的神圣不可侵犯的求之上,行政官员不过是君主的家臣,可以世袭。3、法理型...
答:作为公共行政学最主要的创始人之一,马克斯·韦伯认为,任何组织的形成、管治、支配均建构于某种特定的权威之上,适当的权威能够消除混乱、带来秩序;而没有权威的组织将无法实现其组织目标,他提出了三种正式的政治支配和权威的形式,分别为传统权威、魅力权威、以及理性法定权威。传统权威:这是一种很大程度...
答:您好!这是 马克思韦伯 的三种权利论.。马克思·韦伯,德国社会学家、社会哲学家、历史学家,社会行动理论的首倡者和理解的社会学的奠基人。马克斯·韦伯(德语:Max Weber,1864年4月21日-1920年6月14日)是德国的政治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他被公认是现代社会学和公共行政学最重要的创始人之一。...
答:如果没有这种形式的权力,其组织的生存都是非常危险的,就更谈不上实现组织的目标了,权力可以消除组织的混乱,使得组织的运行有秩序地进行。 韦伯把这种权力划分为3种类型:第一种是理性的、法定的权力。指的是依法任命,并赋予行政命令的权力,对这种权力的服从是依法建立的一套等级制度,这是对确认职务或职位的权力的...
答:克里斯马(charisma)最早是一个神学术语,专指神赐予之物,是天主教教义中门徒的权力的来源。韦伯把这一神学概念用于解释社会现象,指代个人力量或魅力通过对其他人的心理控制而确立领导地位,因此,克里斯马型权威有着近乎神秘的特质,包含了激发忠诚、情感依赖甚至献身的精神。韦伯指出这种权威与个人地位、社会...
答:如果没有这种形式的权力,其组织的生存都是非常危险的,就更谈不上实现组织的目标了,权力可以消除组织的混乱,使得组织的运行有秩序地进行。 韦伯把这种权力划分为3种类型:第一种是理性的、法定的权力。指的是依法任命,并赋予行政命令的权力,对这种权力的服从是依法建立的一套等级制度,这是对确认职务或职位的权力...
答:韦伯管理理论(Weber’s Management Theory)又称行政组织理论、“科层组织论”、官僚模式理论。指通过公职或职位来管理,而不是通过个人或世袭地位来管理的一种管理理论。1、明确分工 对每个职工上的组织成员的权力和责任都有明确的规定,并作为正式职责使之合法化。2、权利体系 官员们按职务的级别和权力...
网友评论:
隗仇18315612849:
韦伯认为权力的分类 -
22708秦待
: 韦伯对权力的分类(1)合理的法定权力:依法任命,赋予行政命令的权力.(2)传统的权力:人的地位的正统性为依据的.(3)选择必考神授的权力:建立在对个人的崇拜和迷信的基础上的.
隗仇18315612849:
马克斯韦伯将权威分为哪三种?它赞成哪一种? -
22708秦待
: 马克斯·韦伯权威类型说的主要内容在马克斯·韦伯关于权威的系列论述中,最著名的是他的权威类型说.韦伯依据大量史料,把权威归纳为三种类型,即传统型权威、超凡魅力型权威和理性型权威(法理型权威).1、所谓传统型权威,是指...
隗仇18315612849:
马克斯·韦伯概括的三种合法性类型是什么? -
22708秦待
: 马克斯·韦伯概括的三种合法性类型是卡理斯玛型、传统型和法理型.1. 卡理斯玛型:这种类型的合法性是基于个人或群体的超凡、神圣性、英雄气概或非凡特质,比如对于领袖的献身和效忠.2. 传统型:这种类型的合法性是基于对古老传统和习惯的尊重,以及这些传统和习惯所赋予的支配者的正当性.3. 法理型:这种类型的合法性是基于对法律和规章的尊重,以及这些法律和规章所规定的支配者的权利.法理型统治是一种“非人格化”的统治形式,它依赖于一套内部逻辑一致的法律规则以及得到法律授权的行政管理人员所发布的命令,不依赖于与个人有关的身份或属性.这三种类型并非相互排斥,而是可以同时存在于一个政治系统中.
隗仇18315612849:
当代中国政府的合法性性权力类型主要来自韦伯所认为的三种类型中的那一种? -
22708秦待
: 传统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