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少年恶霸占有杨某
答:犯罪嫌疑人杨某某,男,汉族,17岁,初中文化,江西省人。 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在湖里后埔某网吧上网,因其盗用他人帐号上网被管理员发现而被赶出网吧,2005年1月4日,犯罪嫌疑人杨某某纠集了两名身份不明的男青年到该网吧为其被赶出的网吧的事出气,到网吧后该三人将网吧管理员李某打成轻伤,将另一管理员黄某的手划伤,...
答:陕西咸阳兴平市少年袁某遭6人殴打致死后被埋入土坑一事引发关注。11月10日,兴平警方发布关于此事的通报,称于11月2日22时许,专案组将犯罪嫌疑人陈某、梁某、杨某等六人全部抓获并找到袁某尸体。通报显示,经侦查,2020年10月29日晚,犯罪嫌疑人陈某、梁某、杨某等六人,因袁某将陈某手机号码&...
答:如被告人杨某,男,17岁;张某,男,15岁;陈某,男,16岁;王某,男,16岁等4人酒后在刘某(在逃),男,22岁;夏某,男,25岁等人的邀约下,携带匕首、宝剑等凶器前往卡拉OK厅寻找周某打架报仇,未找到周某,却遇到正在唱歌的3位工人,便上前制止其唱歌,3人不听,刘某等6人便蜂踊而上,将3人杀伤,造成2死1伤的严重...
答:因为吕某未成年,而且主观没有自己的动机,这种行为是被教唆唆使的
答:这样的一件事情发生对于父母来说肯定是无比悲痛的,先是自己的孩子怎么也找不到,最后却在田地里面找到了他,但是他却已经没有了生命的迹象,不会再说话,只剩下一具尸体静静的躺在田地间等待着腐烂。经过警方的现场鉴定,法医鉴定,认定这是一场谋杀,于是警方开始了自己认真的调查,在得到一条线索...
答:2020年10月29日,因袁某将陈某手机号码“拉黑”等琐事,袁某的“朋友”打电话,“诱骗”在西安打工的袁某,从西安回到兴平。在此之前,袁某已经办理休学,在西安打工一个多月。10月29日晚,袁某如约回到兴平后,以梁某为首的犯罪嫌疑人陈某、梁某、杨某等六人,在阜寨镇向袁某索要钱财。在遭到...
答: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的丁一元律师称,该事件中杨某涉嫌暴力殴打小孩,其已满16岁,应该可以追究杨某的刑责,不过由于其未满18岁,属于未成年人,可从轻。如果小刚的伤情经鉴定构不成轻伤,可以以寻衅滋事罪起诉杨某,若构成轻伤以上,则可追究其故意伤害罪。至于本案中另两名嫌疑人——不满16周岁...
答:9月8日,他亲自送儿子到西安,并在一家饭店里帮厨,之后还通过视频联系过几次,儿子的心情明显好得多了。9月29日,家里面并不知道儿子回来过,直到11月3日下午,家人才知道儿子已经遇害。——因手机号码被“拉黑”,陈某伙同梁某等人骗回袁某行凶。2020年9月29日晚间,陈某伙同梁某、杨某等6人,...
答:如脱僵的野马,势必带来严重危害。未成年人中由于嫉妒而杀人和故意伤人的犯罪,也为数不少。如十七岁少女杨某,因不满父母偏爱姐姐及在日常生活中时常与姐姐发生矛盾,对姐姐产生嫉妒和怨恨心理,在偷拿父母的钱而遭父母责骂后,认为是姐姐陷害告密,便用菜刀将睡梦中的姐姐砍杀致死,自己也被判刑八年。
网友评论:
夏爽13244648869:
犯罪嫌疑人受的处罚中,哪些属于刑法?依据是什么?
6509顾红
: 中国宪法
夏爽13244648869:
法律案例分析题 -
6509顾红
: 1、(1)效力待定.胡某15周岁,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九千元标的的合同超出了他的行为能力.参见合同法第四十七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2)由于胡某的法定代理人不同意,所以合同被撤销,交易取消.2、(1)不负刑事责任.当时黄埔12周岁,没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2)要负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
夏爽13244648869:
求一个中学生的犯罪案例 -
6509顾红
: 案例一 福建五少年杀死同学勒索20万 警方缴获军用手枪 2002年10月9日,福建省福清市警方破获一起在校中学生杀害在校生案,抓获陈某等五名犯罪嫌疑人,缴获作案工具两轮摩托车1部、六四式军用...
夏爽13244648869:
年满15周岁的九年级学生杨某因涉嫌抢劫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6509顾红
:[选项] A. 杨某年龄小,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 B. 抢劫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属于犯罪行为,应受到法律的制裁 C. 该行为触犯了刑法,会受到行政制裁 D. 抢劫行为侵害了公民的合法财产,是民事违法行为
夏爽13244648869:
未成年人犯罪,会有什么相应处罚? -
6509顾红
: 根据我国刑法,未成年人犯罪主要是这样的第十七条,“已年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
夏爽13244648869:
法律求助胡某与杨某间的合同如何?为什么?现年十五周岁的胡某初中毕
6509顾红
: 胡某未满十八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其民事行为能力范围内行使权力,超出其民事行为能力范围由其法定代理人也就是监护人代其行使,楼主所述胡某的民事行为属于超出其能力范围,对于超出能力范围但却已经做出的或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如签订合同,则该合同效力待定,若监护人追认其行为有效,则合同有效,若监护人拒绝追认或沉默,视为拒绝追认,该订立的合同是无效的.本案既然胡某的监护人拒绝追认其定力的合同有效,杨某应该返还货款收回货车.拒绝退货,胡某的监护人可以起诉
夏爽13244648869:
杨某现年15岁,某晚潜入一居民小区盗得价值300余元的财物后随即离开,此时被小区保安甲发现,但是, -
6509顾红
: A.由于杨某没有达到法定年龄,因此无罪 D.抢劫罪和故意伤害罪并罚
夏爽13244648869:
关于两个历史故事 -
6509顾红
: ③ 相如持节仍归蜀:汉司马相如游梁返蜀,家中贫穷,曾与卓文君卖酒于临邛.后来汉武帝拜他为中郎将, 命他持节出使西南夷.司马相如又到蜀中,蜀郡太守以下都到郊界上去迎接,他的岳父卓王孙也改变了从 前对他的态度.④ 季子怀金又过周:苏秦,字季子,战国时洛阳人,洛阳是东周的都城.苏秦早年出外游历,穷困而归, 他的兄弟嫂妹妻妾都耻笑他.后来苏秦发迹,佩六国相印,又经过洛阳,兄弟妻嫂侧目,不敢仰视.苏秦 问他嫂嫂:“为何前倨后恭?”他嫂嫂回答说:“因为看见季子位高而且金多.”另一说法,“季子”是 嫂嫂对小叔的称呼.
夏爽13244648869:
刘三姐的故事简介大才概50字左右 -
6509顾红
: 据传刘三姐为唐代壮族农家女,年幼聪颖过人,被视为“神女”.十二岁能通经传,指物索歌,开口立就.自编自唱,歌如泉涌,优美动人,不失音律,故有“歌仙”之誉.十五岁时聘于林氏,唐开元十年(722年),为抗拒林氏逼婚,与情人张伟望出奔,不知所终.民间多以为双双成仙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