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别人商店偷偷贴自己的红包码 是否违法 偷偷拿朋友微信给自己发红包会不会被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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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违法行为,涉嫌盗窃罪,严重的会触犯刑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扩展资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

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盗窃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前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一)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四)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

(五)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六)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

(七)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八)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的,应当认定为“入户盗窃”。

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盗窃,或者为了实施违法犯罪携带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盗窃的,应当认定为“携带凶器盗窃”。

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应当认定为“扒窃”。



违法的,涉嫌盗窃罪。

根据《刑法》规定: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扩展资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称《解释》)是指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以及盗窃国有馆藏一般文物。此外,《解释》还规定盗窃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前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一)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

(四)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

(五)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六)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七)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八)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盗窃罪



违法的,涉嫌盗窃罪。

根据《刑法》规定: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扩展资料:

案例:

在“净网2018”专项行动中,辽宁省大连市公安机关网安部门近日成功破获一起通过替换商家二维码的方式进行盗窃案件,该案隐蔽性和欺骗性强,群众经济损失和防范难度大,犯罪嫌疑人流窜作案,反侦查意识高,抓捕难度大。

警方介绍,今年10月16日,大连市某汽车用品超市内收银台上的收款二维码被人替换,导致客户付款5200元人民币被盗走。

之后该商圈内又有多家商铺发生类似案件。大连市公安机关网安部门了解该情况后,立即开展相关工作,会同属地分局对该区域所发类似手段的盗窃案件进行了串并,一举锁定两名犯罪嫌疑人。

经侦查发现,二人在沈阳、鞍山两市流窜,大连警方立即赶赴沈阳、鞍山开展抓捕,最终将犯罪嫌疑人于某某、袁某成功抓获。经查,于某某、袁某犯有多次前科,到案后两人拒不交代其盗窃事实。

大连市公安机关在抓捕二人前已进行了大量缜密侦查、取证工作,在铁一般的证据面前,二人最终如实供述了其犯罪事实,同时主动交代了在大连多家市场内,通过替换商家收款二维码的方式盗窃20余起,涉案价值万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于某某、袁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大连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大连市公安机关网安部门提醒请广大市民,在扫二维码付款或扫未知商家的二维码时,务必保持警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与商家沟通,造成损失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参考资料来源:

人民网:替换商家二维码进行盗窃



犯法,涉嫌诈骗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扩展资料:

案例1:

家住北京市海淀区的贾女士在旅游时就遇到了二维码诈骗。

去年12月,贾女士去唐山玩。返京那天,贾女士与朋友拦了一辆出租车赶往高铁站。

“车费是45元,我们给司机现金,他说找不开。当时时间比较紧张,我们便提出电子支付,司机说扫码就好。于是,我便扫了副驾驶门把手上的二维码,司机也一直在扭头看着我付款。

支付完毕,我让司机确认收款时,司机说没有收到,并问我扫了哪里的二维码。看我指着车门把手上的二维码时,司机露出一脸无辜的神情,表示这并不是付款码,也不知道是谁什么时候贴上的。”贾女士说。

无奈之下,贾女士又给司机转了45元车费。

“我感觉这就是个圈套,如果说后座的二维码是乱贴的,司机不了解情有可原,但是副驾驶的位置上贴了二维码,司机难道真不知道吗?

如果不是怕耽误了行程,我一定会和司机把这件事掰扯清楚。可能他就是看我们是外地人还着急赶车,所以才故意这样做。”贾女士说。

事后,贾女士对这笔转账进行了举报,但是时至今日已有半年时间,网络平台仍没有给任何反馈。

案例2:

在广东,佛山公安局禅城分局发现一起数十家店铺的收银柜台均被张贴虚假二维码案件。犯罪嫌疑人更换商家收款二维码。

通过植入木马病毒的虚假二维码,获取消费者的手机信息和密码,进行网络盗刷。一共作案320余起,获利90余万元。

记者调查发现,除了用虚假二维码覆盖正规二维码实施诈骗,还有不法分子直接诱导用户扫描带有木马病毒的二维码。比如,浙江就多次发现不法分子以扫码得红包的形式诱导用户,一旦用户扫码后,手机会感染木马病毒,各种信息都被窃取了。

此外,有些不法分子通过拍照、截图、远程控制等方式获取用户付款二维码,盗刷用户银行卡。浙江台州微商赵女士就是一个受害人。

在网络交易过程中,不法分子以自己支付宝余额不足为借口,提出让赵女士将付款码发给自己扫码付款。收到付款码截图后,不法分子随即进行复制,盗刷了赵女士的银行账户。

“付款码相当于银行卡加密码,不要轻易发给他人。”专家介绍,不法分子只要获取了,就可以进行复制,获取银行账户和密码。

“现在我都不敢随便扫码了,一不小心就可能被骗。可是现在生活中要用到二维码的地方又这么多,真是让人纠结。”杭州市民陈小姐说。

“以二维码作为入口的新型互联网诈骗案件层出不穷,一些不法分子将手机木马或恶意软件披上二维码的外衣在移动终端广泛传播。

由于缺乏相关知识,没有防范警惕性,消费者个人很难防范。”浙江省网警总队有关负责人说。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新闻网-“扫一扫”钱就不见了?——二维码乱象调查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新闻网-骗局无处不在!这些二维码扫码陷阱“潜伏”在身边



不违法。。。毕竟你没偷东西,换的也不是收款码。但是不道德,不要这么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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