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酒后被强奸,要求200元“除晦气”,男子需要坐牢吗?

酒后被强奸,女子要200“除晦气”遭拒,报警被判强奸男方被抓。您可能会觉得奇怪,从王某事后的表现来看,其已经接受了陈某的行为,为什么陈某还会被认定为构成强奸罪呢?

酒后被强奸

王某经人介绍后,认识了陈某。某次陈某带着酒菜去王某处吃饭喝酒,酒后,陈某两次强行与王某发生关系,均遭到王某拒绝并反抗。事后,王某向陈某索要200元“除晦气”,被陈某拒绝。于是王某报警称被强奸,陈某最终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女子要200“除晦气”遭拒

我们都知道,一个行为之所以会被认定为强奸罪,是因为行为的发生没有经过女性同意,也就是说,违背了女性的意志,这也是强奸罪的本质特征。而这里所说的同意,是指在行为发生之时的同意,换句话说,尽管女方事前同意或者事后谅解,但只要在行为发生之时是不同意的,男方都可能构成强奸罪。

男方被抓

在陈某与王某这件事上,陈某在与王某发生关系的时候,王某用脚踢打陈某,用手指抓挠陈某的胸口和腹部,还打了陈某一巴掌,说明王某并不同意和陈某发生关系。尽管事后王某向陈某索要200元,但并意味着对之前行为的追认,因为陈某的行为已经既遂,无法因为王某的原谅或者其他表示而被抹杀。

陈某之所以只被判处三年,是因为陈某的姐姐代为赔偿了5000元,王某出具了谅解书,而不是其他原因。陈某200元不给,最后却赔了5000元,还换来了3年的牢狱生活,肠子都悔青了吧。虽然王某原谅了陈某,但陈某的行为仍然构成强奸罪,只不过,王某的谅解会使陈某得到从宽处罚,但不会改变陈某行为的性质。



如果这名女子起诉的话,这名男子是要坐牢的,如果女子不起诉的话,采用金钱的办法和解,那么男子就不用坐牢

我认为这样的行为犯了强奸罪,女子一旦对这件事情追责到底,男子是必须要坐牢,这样的行为让人嗤之以鼻。

如果这个女子没有上诉到法院的话,这个男子就不需要做,然后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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