掩饰犯罪所得罪2000-3000元会判什么罪??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不到三千元会被判刑吗

\u6536\u81ea\u884c\u8f66\u6784\u6210\u63a9\u9970,\u9690\u7792\u72af\u7f6a\u6240\u5f97,\u72af\u7f6a\u6240\u5f97\u6536\u76ca\u7f6a2000-3000\u5143\u4f1a\u5224\u4ec0\u4e48\u7f6a\uff1f\uff1f

\u9500\u8d43\u7f6a\u201d\u5df2\u7ecf\u6210\u4e3a\u201c\u63a9\u9970\u3001\u9690\u7792\u72af\u7f6a\u6240\u5f97\u3001\u72af\u7f6a\u6240\u5f97\u6536\u76ca\u7f6a\u201d

\u63a9\u9970\u3001\u9690\u7792\u72af\u7f6a\u6240\u5f97\u3001\u72af\u7f6a\u6240\u5f97\u6536\u76ca\u7f6a\uff0c\u59043\u5e74\u4ee5\u4e0b\u6709\u671f\u5f92\u5211\u3001\u62d8\u5f79\u6216\u8005\u7ba1\u5236\uff0c\u5e76\u5904\u6216\u8005\u5355\u5904\u7f5a\u91d1\u3002\u60c5\u8282\u4e25\u91cd\u7684\u96643\u5e74\u4ee5\u4e0a7\u5e74\u4ee5\u4e0b\u6709\u671f\u5f92\u5211\u3002

\u91cf\u5211\u8d77\u70b9\u4e3a2000\u5143\uff0c\u5982\u6709\u81ea\u9996\u6216\u5176\u4ed6\u60c5\u8282\uff0c\u53ef\u5904\u7f13\u5211\u3002

  (一)对赃物犯罪客观手段的罪状描述越来越具体和扩大 我国1979年《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仅规定了窝赃和代为销赃两种犯罪行为, 1992年12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的《关于办理盗窃案件具体运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窝藏,既包括提供藏匿财物的场所,也包括为罪犯转移赃物、代为销售。”将刑法规定的窝藏和收购两种犯罪行为进行了扩大。1997年《刑法》修订后,在立法中将《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赃物犯罪行为分解成为“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四种,将转移赃物的行为从窝藏行为中分离出来,将代为销售的行为从收购中转移中出来,在立法上明确了赃物犯罪的四种客观行为。2006年《刑法修正案(六)》对赃物犯罪的客观行为又作了进一步扩大,增加了“以其他手段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兜底性条款,解决了实践中遇到了其他手段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收益难以定罪的问题。《关于办理盗窃、诈骗、抢夺机动车相关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了“典当、拍卖、抵押、拆解、拼装、组装、更改颜色,以及提供伪造的机动车来历证明、号牌的”等客观行为,一律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论处使这一罪名的客观行为具体化。 (二)提高该罪名的法定刑 1979年《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犯罪窝藏、销售赃物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可以并处或单处罚金。1997年《刑法》修改后,对于本罪的法定刑没有增加,但是1997年《刑法》对于几类特殊犯罪的赃物犯罪规定了新的罪名——洗钱罪,并且法定刑设定了两档,明显高于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两次对洗钱罪的上游犯罪进行扩大,由三种罪名扩大为七种。《刑法修正案(六)》也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法定刑增加了一档,使刑法体系中的财物犯罪各罪名的刑罚幅度相一致。 (三)扩大了该罪的犯罪对象 1979年《刑法》和《刑法修正案(六)》以前,该罪的犯罪对象均为犯罪所得的赃物。但《刑法修正案(六)》将该罪的犯罪对象扩大为“犯罪所得及犯罪所得收益”,将犯罪追缴对象由犯罪的直接所得扩大到间接所得,进一步扩大了追缴的范围。
  编辑本段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名适用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罪名到底如何适用尚不统一,有的认为应当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有的认为应当根据案情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或者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笔者认为,如何正确适用本罪的罪名,应当结合刑法的立法技巧来进行分析。在我国刑法中,对于罪名的适用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具体罪名,如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另一种是选择性罪名,选择性罪名又分为三种形式,一是手段选择性罪名,如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在这类罪名中,犯罪的对象是固定的,即毒品,但手段却可以选择。在适用罪名时,应根据犯罪嫌疑人所实施具体犯罪行为来定;二是对象选择性罪名。如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这类犯罪中,犯罪对象是会计或统计人员、古人类化古或古脊椎动物化石,但手段是固定的,适用罪名要根据犯罪嫌疑人所侵害的具体犯罪对象来选择。三是手段和对象选择罪名。最典型的是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这一类选择性罪名手段和对象均有多种,要根据犯罪嫌疑人所实施的手段和侵害的对象不同来选择罪名。根据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这一罪名的犯罪手段有掩饰和隐瞒两种,而犯罪对象则有犯罪所得和犯罪所得收益两种,符合选择性罪名的手段对象选择性罪名这一特征。因此在适用这一罪名时,应当根据案情分别适用不同的罪名,具体适用应为“掩饰犯罪所得罪”、“隐瞒犯罪所得罪”、“掩饰犯罪所得收益罪”和“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这四种。
  编辑本段相关罪责构成要件研究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构成要件研究:
  本罪的客体
  本罪名在《刑法》分则中处于第六章第二节妨害司法罪中,因此,从一般客体来说,其犯罪客体为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的具体客体,有人认为是“司法机关追索财物的正常活动”,也有人认为是“司法机关查明犯罪证明犯罪的活动”。我认为这两者均不能涵盖本罪的全部具体客体。一方面,犯罪所得及犯罪所得收益是案件的重要物证,能够证明案件的事实及赃物去向,并印证犯罪分子的犯罪动机等,对于查明案件事实,证明犯罪有着重要作用;另一方面,根据我国《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所得和犯罪所得收益是司法机关应依法追缴的范围,行为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在客观上给司法机关追缴犯罪所得及收益的活动造成了妨害,因此,本罪的客体应当是司法机关正常查明犯罪,追缴犯罪所得及收益的活动。
  本罪的主观方面
  要求必须是一种明知,对于本罪的明知有两个方面必须注意,一是明知的内容。应该是明知该物品可能是犯罪所得和犯罪所得收益,只要行为人知道该物品可能是犯罪所得时,就应当认定其主观上是明知,而不要求行为人必须明知该物品是什么具体的犯罪所得,是如何所得,该物品具体是什么物品,有何价值等。二是明知的程度。行为人明知的程度必须达到知道是他人的犯罪所得或犯罪所得收益,而不能是一般违法所得。因而如果行为人只是知道该物品是他人违法所得,那么侵犯的将不再是司法秩序而是行政秩序,自然不应当构成本罪。
  本罪的客观方面
  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本罪客观方面包括“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窝藏,是指为犯罪分子提供藏匿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处所,有隐匿、保管的主观故意。转移,是指将犯罪分子搬动、运输其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窝藏和转移均要求其犯罪程度达到足以影响司法机关正常的查明犯罪、追缴犯罪所得及其收益活动的程度,如在一个房间内的转移赃物行为不能构成本罪的客观行为。收购,主要是针对1992年两高有关司法解释中所说的“低价购进、高价卖出”的行为,司法实践中主要是针对以收购废品为名大量收购赃物的行为,是指有偿购入,然后再高价出卖的情况。要注意区别“收购”与“收买”的区别,收买是指买赃自用,其主观上是一种贪图便宜的心理,而不是故意妨害正常的司法秩序。代为销售,是指受犯罪分子委托,帮助其销售犯罪所得及收益的行为。对于本罪的兜底条款“以其他方法”,则应当根据其主观故意及行为是否足以影响司法秩序来进行判断,其核心标准在于掩饰和隐瞒两种效果。掩饰是通过改变物体的外部形状的方式达到与原赃物相区别,而避免被司法追缴的目的;隐瞒则是通过隐匿、谎称等方式,在不改变外部形状的情况下,使犯罪所得及收益及于一种不为人知的地点,避免被司法机关追缴。只要采取这两类方法,达到了妨害司法活动的程度,则是本罪的客观行为。
  本罪的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但是从理论上讲,本罪主体不包括上游犯罪实施人,即产生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行为实施人,而是帮助犯罪份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其他人。如果是上游犯罪行为人实施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行为,则属于在犯罪后对赃物的处理行为,在刑法理论上叫后续行为,为此前上游犯罪行为所吸收,不另行处罚。2009年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第十条增设了本罪的单位犯罪。
  编辑本段相关罪责原罪问题研究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原罪问题研究:
  下游罪名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是一个下游罪名,必须有上游犯罪的存在才能构成本罪,但是本罪名中所规定的上游犯罪,是一种犯罪行为还是必须要以触犯具体罪名为前提,司法界认识不一。 刑法中,有这种类似表述的一共有两种,一处是《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另一处是《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的:“犯盗窃、诈骗、抢夺,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名而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对于第一种情形,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在2002年7月24日对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答复中已经明确,《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是具体的犯罪行为而不是具体的罪名。对于第二处转化型抢劫的规定,目前“两高”及全国人大均没有作出明确,在理论界和司法实务中也有争议,有人认为只要是有犯罪行为即可,有人则认为必须构成诈骗、盗窃或抢夺犯罪。但最高人民法院于2005年12月21日出台的《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盗窃、诈骗、抢夺他人财物,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的,或者故意杀人的,应当分别以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根据这一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不可能成为转化型抢劫罪的主体,因为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虽然在客观上实施了盗窃、诈骗或抢夺犯罪行为,但是由于该三类罪不是其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八类犯罪之一,因此他们不能构成盗窃、诈骗或抢夺罪,所以也不能转化为抢劫罪,只能以故意伤害或故意杀人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
  由此可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其对于构成下游罪名的犯罪要求必须是触犯具体罪名,而不仅仅是实施了犯罪行为。根据其司法解释的精神,那么本罪的犯罪嫌疑人要掩饰、隐瞒的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则必须是他人构成犯罪行为的所得或收益。
  假设案例
  假如说一个十五岁的未成年人盗窃了3万元现金,其父亲明知并为其掩饰、隐瞒了该3万元,虽然其父亲主观上明知是其子盗窃所得,客观上也实施了掩饰、隐瞒的行为。但是由于其子由于未满十六周岁,不能构成盗窃罪,本罪的上游犯罪不成立,所以其父亲自然也不能构成下游犯罪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但在实践中我们也要注意一点,即数人单独盗窃均未达到数额较大标准未构成犯罪,但窝藏者总共窝藏的数额超过盗窃罪数额较大起点的,能否认定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笔者认为,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在立法没有明确犯罪多次或数额作为构成本罪的情况下,应当不能认定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编辑本段案例
  因为贪图小利,无锡市民赵祥平低价收购了两辆被盗的电动自行车,他被无锡市崇安区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不得不与两名盗窃犯一起接受改造。赵祥平今年六十多岁,已退休在家。平日常去街道里的理发店洗头,久而久之与老板娘周洁云混熟了。2009年6月,周洁云在帮赵祥平洗头时,问他有辆旧的电动车要不要买。赵祥平看车后发现,车有九成新,只要500元,比市价便宜多了,于是他就买下了该车。2009年7月,还是在这家理发店内,赵祥平又以800元的价格收购了另一辆电动自行车。 原来理发店老板娘周洁云的朋友蒋如刚没有工作,平时就靠小偷小摸过日子。在周洁云的授意下,蒋如刚多次到附近一家公司车间楼梯口,采用掰龙头锁、工具撬锁的手法,窃取电动车。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洁云、蒋如刚结伙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周洁云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蒋如刚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而有些倒霉略显“无辜”的被告人赵祥平则被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归还赃物。 承办法官指出,从本案的主观要件看,赵祥平在明知是赃物的情况下依然购买被盗电动车,有犯罪的故意。根据案件的客观事实予以分析,普通市民对电动车价行情十分了解,2000元市价一辆新电动车以500元卖出,应该很容易分辨此车是被盗赃车无疑,可被告人却依然购买,帮助销赃,因此构成犯罪。 承办法官提醒广大市民,眼下二手电动车为许多市民所青睐,购买的人越来越多,但“君子爱车,取之有道”。购买二手电动车的时候,一定要在正规场合,按照相关规定办好过户、转让手续。

  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第三百一十二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十四)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1.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犯罪情节一般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情节严重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犯罪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你最好说具体点
一般情形是:
刑法 第三百一十条 【窝藏、包庇罪】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您好。可参考《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参考内容:法律界网站法务通VV

  • 2011骞翠竷鏈堝叓鏈堥潚灏戝勾鐘姜妗堜緥
    绛旓細鐩墠,灏忛浠ョ洍绐冪姜琚悎鑲ュ競鍖呮渤鍖烘瀵熼櫌鎻愯捣鍏瘔,鍚屾椂,鐜嬫煇涔熷洜鎺╅グ銆侀殣鐬鐘姜鎵寰楃姜琚彁璧峰叕璇 3.鏃ュ墠,閭兏甯傛煇涓16宀佸コ鐢熺帇鏌愪竴浜衡滃垎楗颁袱瑙掆,閫氳繃鎵嬫満鐭俊楠楀彇鍚屽閽辫储銆 鈥滄垜鐨勪笂娴锋湅鍙嬭档淇婂瘨,鐜板湪涓婃捣鍋氬ぇ鐢熸剰,缁忔祹鏉′欢銆佷汉鎵嶇瓑鍚勬柟闈㈤兘寰堜紭绉銆傗濅粖骞4鏈堜唤,鐜嬫煇鍦ㄥ悓瀛﹀惔鏌愰潰鍓嶅惞鍢樹簡涓鐣档淇婂瘨鐨勪紭绉鍚,...
  • 鍚嶄睛鎺㈡煰鍗椾竴鍏卞灏戦泦?
    绛旓細鎴鍒2020骞3鏈19鏃ャ婂悕渚︽帰鏌崡銆嬫病鏈夋洿鏂板畬缁擄紝宸叉洿鏂板埌绗1029闆嗐傘婂悕渚︽帰鏌崡銆嬫敼缂栬嚜闈掑北鍒氭槍鍒涗綔鐨勩佽繛杞戒簬銆婂懆鍒婂皯骞碨unday銆嬩笂鐨勫悓鍚嶆极鐢伙紝浜1996骞1鏈8鏃ュ紑鎾傝杩颁簡楂樹腑鐢熶睛鎺㈠伐钘ゆ柊涓鍜岄潚姊呯椹殑鍚屽姣涘埄鍏颁竴鍚屽幓娓镐箰鍥帺鐨勬椂鍊欙紝鐩嚮浜嗛粦琛g敺瀛愮殑鍙枒浜ゆ槗鐜板満銆傚彧椤惧伔鐪嬩氦鏄撶殑宸ヨ棨鏂颁竴锛...
  • 鍚嶄睛鎺㈡煰鍗楃浉鍏抽棶棰
    绛旓細涓庢鍚屾椂锛岀悊鎵褰撶劧鍦版垜浠殑灏忎富浜哄叕鏌崡涔熷睍寮浜嗕粬鏈鎿呴暱鐨勬帹鐞嗐傝岃繖娆″寘鎷箻瀹㈠拰鑸逛笂宸ヤ綔浜哄憳锛屾诲叡鏈600鍚嶅珜鐤戜汉銆備簬鏄煰鍗椼佹瘺鍒╁皬浜旈儙浠ュ強璀︽柟鍒嗗埆灞曞紑浜嗗悇鑷殑璋冩煡锛屼笌姝ゅ悓鏃讹紝鐘汉涔熸灞曞紑浠栧法澶х殑闃磋皨銆備负浜嗕笉褰卞搷涔樺鐨勬儏缁紝鑸逛笂鐨勬櫄瀹翠粛鐒跺鏈熶妇鍔炪傚湪鏌崡鐨勫姫鍔涗笅锛岀湡鐩稿嵆灏嗚鎻彂鏃跺嵈绐佺劧鍙...
  • 鏌崡400璇濆埌鐜板湪姣忛泦鐨勫悕瀛?
    绛旓細412 绁炵ぞ楦熷眳涔嬫儕鎮氭殫鍙(鍚庣瘒) 413 瀹屽叏涓鍗鐘姜涔嬭皽 414 杩介愬叞鑹插皬楦熺殑灏戝勾渚︽帰鍥 415 浣涚伃鍓嶅嚭鐜扮殑鎭剁伒(浜嬩欢绡) 416 浣涚伃鍓嶅嚭鐜扮殑鎭剁伒(鎺ㄧ悊绡) 417 浣涚伃鍓嶅嚭鐜扮殑鎭剁伒(瑙e喅绡) 418 绫宠姳鐢洪榿妤间箣瀹 419 鍏ご铔囩殑鍓(鍓嶇瘒) 420 鍏ご铔囩殑鍓(鍚庣瘒) 421 閾舵潖鑹茬殑鍒濇亱(鍓嶇瘒) 422 閾舵潖鑹茬殑鍒濇亱(鍚庣瘒) 4...
  • 銆婅閽变笉瑕佸懡銆嬬墖涓殑涓昏鍙粈涔?
    绛旓細G-Unit鎵璧扮殑鏄笢娴峰哺璇村敱椋庢牸,鍦 2003骞11鏈堝嚭杩囦竴寮犱笓杈戙婁篂鎬溿(Beg for Mercy),鍦ㄥ叕鍛婄墝鐨勬渶楂樻帓鍚嶄负浜氬啗,鐩墠宸茬粡鍗栬繃 浜200涓囧紶銆傝繖寮犱笓杈戠殑鎴愬姛浣胯憲鍚嶇殑鈥滈攼姝モ濆叕鍙稿彂琛屼簡涓娆句互G-Unit鍛藉悕鐨勮窇闉嬨 鏆村彂鎴 50 Cent浠庢潵涓鎺╅グ浠栧鎴愬姛鍙婇噾閽辩殑娓存湜,浠庝笓杈戝簭鏇查偅澹版偁杞殑閾滄澘澹,鍒般奝.I.M.P銆...
  • 鎵 鍚嶄睛鎺㈡煰鍗 涓殑鍑犻泦
    绛旓細閬埌鐘汉鐙欏嚮鐨勬槸灏忎簲閮庢墦楂樺皵澶殑鐞冨弸杈诲紭鏍戙傛煰鍗楃瓑鎼箻杈诲紭鏍戞墍椹鹃┒鐨勭洿鍗囨満,寮樻爲椹鹃┒鍓嶅繀瑕佺偣鐨勭溂鑽按琚汉缁欐帀鍖呬簡,鐪肩潧閬囧お闃冲埡鐪煎緱寮犱笉寮,澶卞幓浜嗚鍔,鎵骞告煰鍗楀洜椹鹃┒杩囨ā鍨嬮琛岃岃兘瀹夊叏闄嶈惤,閫冭繃浜嗕竴鍔岄粦妗冨崄鍑虹幇鍦ㄨ净寮樻爲瀹朵腑銆傚嚩鎵嬬殑鏉鏈虹缃╃潃鎵鏈夊拰灏忎簲閮庢湁鍏崇殑浼椾汉鈥︹ 涓轰簡鍚嶅瓧閲屾湁涔濈殑鏃儨涔,...
  • 鍚嶄睛鎺㈡煰鍗椾竴鍏辨湁澶氬皯闆?澶氬皯涓墽鍦虹増?
    绛旓細413 瀹屽叏涓鍗鐘姜涔嬭皽 鈼 414 杩介愯摑鑹插皬楦熺殑灏戝勾渚︽帰鍥⑩梿 415 鍑虹幇鍦ㄤ笉璇︿箣鏃ョ殑鎭剁伒(浜嬩欢绡) 416 鍑虹幇鍦ㄤ笉璇︿箣鏃ョ殑鎭剁伒(鐤戞儜绡) 417 鍑虹幇鍦ㄤ笉璇︿箣鏃ョ殑鎭剁伒(瑙e喅绡) 418 绫宠姳鐢洪榿妤间箣瀹 鈼 419 鍏澶ц泧鐨勫墤(鍓嶇瘒)鈼 420 鍏澶ц泧鐨勫墤(鍚庣瘒)鈼 421 閾舵潖鑹茬殑鍒濇亱(鍓嶇瘒) 422 閾舵潖鑹茬殑鍒濇亱(鍚庣瘒) 423...
  • 扩展阅读:帮信罪退赔没钱怎么办 ... 掩饰隐瞒一般怎么判刑 ... 帮信罪立案标准 ... 帮信罪300万内不起诉 ... 掩饰隐瞒5万不予起诉 ... 流水15万掩饰隐瞒判三年 ... 掩饰隐瞒20万案件 ... 2024掩饰罪最新政策 ... 掩饰隐瞒罪立案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

    本站交流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欢迎反馈与建议,请联系电邮
    2024© 车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