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郁症员工 能否解除劳动关系

法律主观:

员工换抑郁症,在医疗期间除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员工的,应当按经济补偿的标准支付双倍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扩展阅读:六种征兆说明你抑郁了 ... 抑郁症为何最终会死 ... 抑郁症发作真实样子 ... 抑郁症说白了就是精神分裂症 ... 真抑郁和假抑郁的区别 ... 5个治疗抑郁妙招 ... 如何判断自己抑郁了 ... 阳光型抑郁症说话特点 ... 抑郁症最明显的表现 ...

本站交流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欢迎反馈与建议,请联系电邮
2024© 车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