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基本教育国策是什么? [2010年7月13日至14日的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所提到的]

促进公平

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
合理配置公共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倾斜,加快缩小教育差距。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统筹规划学校布局,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实行县(市)域内城乡中小学教师编制和工资待遇同一标准,以及教师和校长交流制度。取消义务教育阶段重点校和重点班。

“择校热”、“占坑班”、“条子生”……这些在大城市里年年上演的戏码,近年来有向中小城市蔓延的趋势。近日有媒体报道,南通大学学生鲍棋倩利用寒假时间在家乡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调查发现,当地“择校”之风盛行,一些学校甚至将收取“择校费”当作生财之道,令学生、家长苦不堪言。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一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尖锐地指出,“择校年年禁,家长年年择”,原因就在于教育资源配置尚不均衡,逼得家长们“要想孩子不输在起跑线上,就得让他们提前上战场”。

普遍接受高质量教育,是提升国民素质的基础。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是实现社会公平的起点。“十二五”规划纲要指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按照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要求,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去年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也首次提出要“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教育部副部长杜玉波近日接受采访时表示,“十二五”期间,国家将通过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扩大国家资助政策范围,最大限度地实现教育公平。

推进义务教育校标准化建设

让学校成为当地最好的建筑

当前,城乡之间的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已成为阻碍实现教育公平的最大障碍。缩小城乡教育差距,首先是要改善农村贫困地区的办学条件。因此,“十二五”规划纲要将“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排在十大教育发展重点工程之首,提出“十二五”期间要“改造义务教育阶段薄弱学校,实现城乡中小学校舍、师资、设备、图书、体育场地基本达标”。

近年来,国家一直致力于改变农村贫困地区教育落后的现状,在资金投入和政策措施等方面向农村贫困地区倾斜。据杜玉波介绍,去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投入83亿元,中西部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试点安排专项资金5亿元;今年的政府财政预算中,也安排了165.14亿元用于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等。“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明确,2012年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达到4%。他表示,新增教育投入主要用于促进教育公平和提高教育质量,中央财政继续加大对中西部农村教育的支持力度,地方财政也要重点支持本省农村和欠发达地区教育事业发展。

教育部近日与北京、辽宁、广东等16个省(区、市)签署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各省承诺在教育部支持下,按年度逐步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杜玉波说,相信在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共同努力下,农村贫困地区教育现状会有很大改观,学校会成为当地最好的建筑,与城镇或发达地区教育上的差距将会逐渐缩小。

鼓励优秀人才终身从事教育

让教师成为最受尊重的职业

学校基础设施差、教职员工待遇低,是城市和乡村大多数学校留不住人、招不到人的根本原因。特别是农村贫困地区,一线教师人才流失严重,一些师范类毕业生宁愿在发达城市打工,也不愿到农村地区任教。而要缩小教育差距、促进教育公平,充实普通校特别是农村贫困地区学校教师队伍,提高教师的整体水平,就成为关键中的关键。

“十二五”规划纲要指出,“鼓励优秀人才终身从教”。作为“十二五”规划纲要教育事业部分的“详细路线图”,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也明确提出,“十二五”期间我国将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加强教师全员培训和农村学校薄弱学科教师队伍建设。这是国家对近年来加紧改善农村办学条件,提高农村教师待遇,陆续实施师范生免费教育试点工作、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地区任教,并以农村教师为重点对全国中小学教师进行全员培训等做法的肯定和强化。

“十一五”期间,部分省份在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例如,湖北在2004年和2005年先后启动“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和“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7年来共选派省内外281所高校的16446名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充实到1300多个乡镇学校任教;大规模开展的农村中小学教师和校长到武汉高校免费培训工作,第一期就培训了87个县、市的10万多名中小学教师和校长。教育部部长袁贵仁表示,要让教师成为最受尊重的职业。“十二五”期间,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要在工资、职务(职称)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并且开展农村教师特殊岗位津贴改革试点。

扩大国家资助政策覆盖范围

让学生不因家庭困难而失学

贫困家庭子女的受教育问题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续梅表示,我国已经建立了覆盖各级各类教育的资助体系,目前我国每年接受国家资助的学生达1.8亿,2010年的资助经费达510亿元。“十二五”规划纲要更是强调,要“健全国家资助制度,扶助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完成学业”。

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副主任张光明介绍,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中央与地方共同设立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约占20%,平均资助标准为年生均1500元。中央财政近日下拨了2011年春季学期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22.4亿元,全国约480万名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将获得资助。“这标志着我国基本健全了从小学至大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受教育的权利也得到保障。据介绍,近3年来,中央财政下拨了62亿元,专项用于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上学问题。目前,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的近80%,这些孩子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已经基本解决。杜玉波表示,教育部鼓励和支持各地抓紧研究制定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就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农民工子女有望在父母工作的城市就地参加中考、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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