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 国风中的周南和召南到底是什么意思 诗经里面章节的名称,例如周南,召南,卫风之类的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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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诗经》“二南”释义
周代诗歌总集《诗经》,有关荆楚、巴蜀之风(民歌),几乎是个空白。清人廖元度编辑的《楚风补.旧序》曾曰:“楚何以无风?楚之风——‘江永汉广’,《周南》已载之。”“然则楚何以无风?‘江汉游女’、‘错薪翘然’,楚风之洋洋盈耳,沨沨乎入人深者,自古在昔,而匪今斯今矣!”(署名:时康熙戊辰、山阴何天宠昭侯氏题,下同)这恰好说明楚与巴蜀诗歌有其独特的艺术风格和鲜明的地区色彩。不过,这是从诗歌本身寻求的某些缘故,即选诗的二重标准,但还有其深刻的政治原因。
西周末,周王朝早已衰落,而南方的蜀国、楚国却先后兴盛起来,成为扩张拓疆的大国,而楚文化(风)的传播又是以军事扩张为先导的,这就不能不引起周王朝统治者的恐惧心理。加之中原华夏民族历来把南方的诸侯当作“蛮夷”——这种社会心理,自然就不可能在《诗经》中给楚、巴、蜀与北方诸侯同等的位置了。然而,统治者总是怀有一种矛盾心理,虽然无法用军事手段来制服南方诸侯,便在恐惧之余,又不得不采取怀柔政策。正是统治者的这种矛盾心理,才有了“二南”,并把它们冠于《诗经》首位,成为中央王朝对诸侯教化的楷模,却回避了“楚风、巴风、蜀风”这样的称谓。因此《吕氏春秋·音初》发挥道:“禹行功,见涂山之女,禹未之遇而巡省南土。涂山之女乃令其妾侍禹于涂山之阳,女作歌,歌曰‘候人兮猗’,实始作为南音。周公及召公取风焉,以为《周南》、《召南》。”这不过是一种猜测。
关于《风》诗,历来有多种解释。最早见于《山海经·大荒西经》:“太子长琴,始作乐风。”注:“风,曲也。”从一般的概念说,《风》就是乐曲之意。宋代朱熹在《诗集传》中对“国风”的概念及来源作了经典性解说:“国者,诸侯所封之域,而风者,民俗歌谣之诗也。谓之风者,以其被上之化以有言,而其言又足以感人,如物因风之动以有声,而其声又足以动物也。是以诸侯采之以贡于天子,天子受之而列于乐官,于以考其俗尚之美恶,而知其政治之得失焉。旧说二南为正风,所以用之闺门乡党邦国而化天下也。”朱熹的解释,上承《毛诗序》,影响后世至今。
《诗经》问世后,对“南”也有各种各样的解释:宋人程大昌在《诗论一》中指出:“盖《南》、《雅》、《颂》,乐名也,若今乐曲之在某宫者也。《南》有‘周’、‘召’;《颂》有‘周’、‘鲁’、‘商’。本其所从得,而还以系其国土也。”他又在《诗论二》中说:“其在当时亲见古乐者,凡举《雅》、《颂》率参以《南》。其后《文王世子》又有所谓‘胥鼓南’者,则《南》为乐古矣。”清人崔述在所著《读风偶识》中云:“《南》者诗之一体,盖其体本起于南方,而北人效之,故名曰《南》”。他们大体上指出了《南》是《诗》中独立的一种乐歌。归纳起来,对《南》共有六种观点:一、《南》为南化说:《毛诗·关雎序》曰:“然则《关雎》、《麟趾》之化,王者之风。故系之周公。南,言化自北而南也”;二、《南》为南乐说;三、《南》为南土说;四、《南》为南面说;五、《南》为诗体说;六、《南》为乐器说,《南》本是乐器(铃)之名,后孽乳为汝、汉、沱、江一带的南方乐调之名,是南国之风。不妨视为《风》诗之一体。这六说以“南化说”为主构成了“南”的六要素,缺一不可。
2.《诗经》“二南”的地域
《楚风补·旧序》曰:“夫陕以东,周公主之;陕以西,召公主之。陕之东,自东而南也;陕之西,自西而南也;故曰‘二南’。系之以‘周南’,则是隐括乎东之南、西之南也”。这里已明确地指出了“二南”的地域,“周南”即周公采邑之南,包括楚国和巴国部分疆域;“召南”即召公采邑之南,包括蜀国和巴国大部分地域。朱熹在《诗集传》中称:“周国本在禹贡雍州境内岐山之阳,后稷十三世孙古公亶甫始居其地,传子王季历,至孙文王昌,辟国浸广。于是徙都于丰,而分岐周故地以为周公旦召公奭之采邑,且使周公为政于国中,而召公宣布于诸侯。于是德化大成于内,而南方诸侯之国,江沱汝汉之间,莫不从化。”他接着推测说:“盖其得之国中者,杂以南国之诗,而谓之周南。言自天子之国而被于诸侯,不但国中而已也。其得之南国者,则直谓之召南。言自方伯之国被于南方,而不敢系于天子也”。朱熹既指出了“二南”的大致地域,同时也再次说明了“二南”的来源。这样,我们就可以大体上断定:《周南》就代表楚风;《召南》便能表征巴蜀民歌。
西周时代,巴、濮两族尚居在长江以北的江汉区域。《左传》昭公九年载周景王使詹桓伯对晋人曰:“巴、濮、楚、邓,吾南土也。”西周时代巴、濮、楚、邓并为南服的四国。其中巴国为周王朝敕予姬姓的封国,其它三国却是殷亡后臣服于周。濮是国名,后来濮族分散称为百濮。西周之时,南方最强大的国家是濮国,而楚国却是在东西周之际,濮国衰落之时,强大了起来的。《史记·楚世家》称楚为鬻熊后,其子孙即以熊为氏。战国时代秦《诅楚文》也称楚怀王为楚王熊相(《史记》作槐),但春秋战国时代楚王自铸铜器,则称楚王酓章(惠王)、楚王酓悍(幽王)。是楚又以酓为姓,酓与廪古音同在侵部,酓姓即当为廪君之后。楚王自称为廪君之后,证明其原本就继承了廪君的衣钵,说明其与濮的联系。清江流域巴人部落群体即是廪君之后,《后汉书·巴郡南郡蛮传》记载:“廪君死,魂魄世为白虎。巴氏以虎炊人血,遂以人祠焉。”樊绰《蛮书》卷10也记载:“巴氏祭其祖,击鼓为祭,白虎之后也。” 这说明,巴人的祖先与楚地濮人同为廪君。
历史记载从春秋开始,楚国才不断地向四面八方扩张。楚国的富强,是和它直接占有地域广大,以及附庸国众多,是完全分不开的。特别是它在春秋战国时代,楚国西境达蜀国的西部的金沙江流域,开始在云南楚雄设官置吏,管理丽水黄金的开采。《韩非子·内储说上》记载:“荆南之地,丽水之中生金。”明言丽水(金沙江)流域已经属于荆楚所有。《资治通鉴》说:“周显王七年,楚自汉中,南有巴、黔中”。《正义》称:“楚自梁州汉中郡南有巴、渝,过江,南有黔中、巫郡”。《战国策·楚策》亦言,由川东沿江上溯,南包夜郎、川、滇、黔广大地区均已属楚。这些文献说明,楚与巴、蜀关系密切,巴、蜀为楚所“包”。恰如《荀子·议兵》所记楚国“汝、颖以为险,江汉以为池。”《淮南子·兵略训》更进一步说:“楚地南卷沅、湘,北绕颖、泗,西包巴蜀,东裹郯、淮、颖、汝以为洫,江汉以为池,缘之以邓林,绵之以方城,山高寻云,溪肆无景。”巴、蜀的东鄙,北面和南方的土地,逐渐为楚所蚕食。而蜀之西南又为岷山(荥经)庄王和夜郎王(黔西)所据。
《诗·小雅· 四月》有云:“滔滔江汉,南国之纪”。江,指的是长江;汉即是汉水。此二水成为诸夏与南蛮的分界线。巴、蜀居之于江之上游,而楚居之于江汉之间。江汉流域之间皆为古时濮人分布之域,到得西周之世,才为楚人掠夺濮人旧居而以荆楚称之。楚地在商、周时代,或称为荆,《诗经》中有“蛮荆来威”的诗句,或称为楚;或合称为荆楚,《诗经》中还有“奋伐荆楚”的诗句。“荆”的命名,应直接与蜀人有关:《华阳国志》说开明王朝时,“乐曰荆”,是称呼音乐为“荆”,应为古蜀语的译音。蜀国的军事势力在西周,曾一度达到了鄂西——荆楚之地,走出巫山的蜀人看到了平坦而美丽的江汉平原,自然就用自己的乐“荆”来命名这块美妙的新大陆了。因此,“荆楚”之地的“荆”,应是蜀人给它的名称。反之,濮(荆)人称乐为“任”;中夏称为“南”,这虽是一种乐名之异,然而却是不同的语言对同一种事物的称谓。川东长江一线原为蜀国的势力范围,《史记·六国年表·楚表》载:“蜀伐我兹方”。《史记·楚世家》记载楚肃王四年(公元前377年)“蜀伐楚,取滋方,于是楚为捍关以拒之”。正义引《古今地名》云:“荆州松滋县,古鸠兹地,即楚兹方是也”。松滋,今县,在今湖北宜都东南,距之楚之郢都的直线距离不过百余公里。“捍关”,集解云:“李熊说公孙述曰:东守巴郡,距捍关之口。”索隐亦云:“《郡国志》巴郡鱼复县有捍关。”据此,此捍关在今重庆市以东奉节县。楚肃王四年,时值吴起变法失败以后,蜀于是挥师东下长驱直入楚腹地,蜀大军能出三峡,进军清江口之东,说明在川东长江之地可以畅通无阻。《太平寰宇记》在清江下载:“磨嵯山本在黔州界,极高,蛮依为巢穴,颇为边患。蜀王击之,屡获神助,故所在祀之。”徐中舒先生在《论巴蜀文化》中说此虽出自传说,但清江原为蜀地,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清江”之名,就是蜀人给其命名的,因此,巴在巫夔以西的五郡,战国前必然也是蜀的旧壤。正因为疆域的更迭,也就造成了“二南”趋向于交融的条件。
3.《诗经》“二南”之比较
中国最早的一首爱情诗歌,据说是大禹的妻子涂山氏女娇寂寞时所作。因为她派使女到涂山的南麓去等候禹的归来,可是一等禹不回来,两等禹也不回来,等得她烦躁和心慌,寂寞的时候便唱道:等候的人啊,多么的长久哟!《淮南子》里记载“禹治洪水,通轘辕山,化为熊” 。“涂山氏往,见禹方为熊,惭而去。至嵩高山下,化为石。”涂山氏化石的郁郁情衷无处可诉,三过其门而不入的大禹,当然无法想象形影单只的思妇,有多少回日高懒起,夜不成眠呢!后来诗经国风里的那些“乐而不淫,哀而不伤”的诗歌,都是从这首诗歌里学来的,于是人们学会写爱情诗歌,周王朝也才有诗可采。
朱熹在《诗集传》中说明了周王朝采诗的用途后指出:“孔子谓伯鱼曰:‘女为周南召南也矣。人而不为周南召南,其犹正墙面而立也与’。仪礼,乡饮酒乡射燕礼,皆合乐周南《关雎》、《葛覃》、《卷耳》;召南《鹊巢》、《采蘩》、《采苹》。燕礼又有房中之乐。郑氏注曰:‘弦歌周南召南不用钟声。云房中者,后夫人之所讽诵以事其君子’。”正因为要合乐,那些南方的民歌,就不得不进行删节。今天流传下来的“二南”,也就不可能是楚、巴蜀民歌的原貌了,加之蜀国的文字与中原文字自成体系,还要通过翻译,所以,蜀国的民歌的原汁原味也就荡然无存了。为此,《楚风补》参订还说:“盖以有韵之言,前古所少。文王师鬻熊著书二十二篇,而声诗之义阙如。惟南国化行,‘江’、‘汉’数章,彬彬‘风’始。……缘其时,楚未受封,统于‘二南’,其‘风’虽周,其声其辞严然江、汉间野人女子之所作也。兹不敢忘声教所自始,故以‘江’、‘汉’诸诗首之。三楚之风或亦可采录欤”!
《诗经》十五国风,我们不能简单地认为就是采自十一个国家,虽主要采自黄河流域,但也远及长江流域,跨度长达600余年,在这么长的年代里,在那样宽的地域里,而表现里面的变异性却小。形式主要是用四言,而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音韵差不多一律。音韵的一律就是21世纪都很难办到,南北东西有各地的方言,甚至不同的语言文字,音韵就相差甚远,但在《诗经》里却呈现一个统一性。这正说明《诗经》是经过一道加工程序的。根据清代以来的古代音韵学家的考证,《诗经》以及周代的其它韵文,所押的韵部是一致的,可见古代这些民歌民谣,在辑录时,已经过乐官、史官们的整理,都用统一的“雅言”。但从《华阳国志·巴志》录的巴国三首民歌来看,它们与《诗经》中的诗的内容及形式,几乎相同,又可佐证,那种加工又有一定的度的。
《诗经·周南》中的诗歌主要是楚国汉、汝流域的民歌,自然就包括巴国的民歌,清人方玉润在《诗经原始》中说:“南者,周以南之地也,大略所采诗皆周南诗多,故命之曰《周南》。”《召南》中的诗歌主要是蜀国江、沱流域的民歌,同时也包括巴国的民歌。《诗经原始》中亦说:“其所采民间歌谣,有与公涉者,有与公无涉者,均谓之《召南》。”时过境迁,我们今天当然不能简单地的指认那一首是楚国民歌,那一首是巴国民歌,那一首是蜀国民歌,但从“二南”的内容中我们却可以看到:楚风与蜀文化的交流,巴文化起到了桥梁的作用,而最后趋向融合。
《周南雎鸠》取冠《三百》;《鹊巢》亦置《召南》之首,可推测:在楚、巴、蜀三国中只有巴是姬姓封国,由此,把巴国的民歌放于“二南之首”,这是周王朝对巴国的看重,抑或是教化的榜样。从文献上看:能够证明《雎鸠》是巴国民歌的不仅有《汲冢周书·王会》篇,说的是四夷与其贡品之中的几句话:“西申以凤鸟。丘羌鸾鸟。巴人以比翼鸟。方扬以皇鸟。蜀人以文翰。方人以孔鸟。鸾扬之翟。仓吾翡翠。”还有《山海经.海外南经》中对“比翼鸟”的记叙:“比翼鸟在其东,其为鸟青、赤,两鸟比翼。曰在南山东”。其中巴人的贡品即“比翼鸟”,它就是巴人在《南山经·青丘山》中所说的“鸳鸯”(或曰黄鸭)一类水鸟。它们雌雄相依,死都不相离的水鸟。巴人习居水边,故能捕获。以此推断:《雎鸠》可能是巴人的贺婚歌。但这种水鸟在南方较普遍,巴国有,蜀国也有,楚国亦有,所以,《雎鸠》这首民歌是各地民歌相互影响最后才定形的。另据推测:“雎”字便是巴蜀文字的音译,所以后世汉语中就没有“雎”字的意义项,可作补证。朱熹在《诗集传》(下同)中把二诗作了比较后说:“《鹊巢》:此诗之意,犹周南之有《关雎》也”。他从教化的角度认为“诸侯之子嫁于诸侯,送御皆百两”那样一个宏大场面,这样《召南·鹊巢》便与《周南.关雎》的诗意混同了。他在《大序》“国君积德累功以起家,德如鸤鸠,乃可配焉”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道:“南国诸侯被文王之化,其女子亦被后妃之化,故嫁于诸侯,而其家人美之。”然而,《鹊巢》与《关雎》还有明显的区别:它隐含了巴国人的委婉的愤怒,“维鹊有巢,维鸠居之”。巴国由于受楚国的压迫,不得不从巴山与汉水间南迁进入川东。因此,巴人借“鹊巢鸠居”来唱出了他们对占领者的不满之情,抑或是留居川东的蜀人对新的统治者(巴王朝)表露的一种愤懑。《华阳国志·巴志》说:巴国“其民质直好义,土风敦厚,有先民之流。”又说:“而其失在于重迟鲁钝,俗素朴,无造次辨丽之气。”意思是说,巴人淳朴,性直好义,不随便造次,语言直率,无巧言华丽之辞。不仅民众,王族亦尚武好斗。李文昌《图经》载:‘巴王、濮王会盟于此(按:指合川钓鱼山),酒酣击剑相杀,并墓而葬”。所以,《鹊巢》诗的深层含义(象征)完全是巴人借“鹊巢鸠居”抒发的反抗之情。
方玉润《诗经原始》中指出:“自序、传来,说《诗》者无不以鹊巢鸠居况女居男室矣。夫男女同类也,鹊鸠异物也,而何以为配乎?”所以,他在诗后《眉评》中说:“取譬只在首二句,余皆敷衍。且美中含刺,不及《关雎》远矣。《二南》皆以昏词为首,如《易》上经首《乾》、《坤》,下经首《咸》、《恒》,阴阳为道所始也。”从字面上看:《关雎》歌颂的是巴、楚地农村青年男女结合的贺婚歌,而《鹊巢》却是巴蜀贵族婚礼告庙辞。由于两地地域接近,主要居民同为濮人,因此,所表露的诗歌意境也就有了些许相似处。
朱子说:“《采蘩》:盖古者后夫人有亲蚕之礼,此诗亦犹周南之有《葛覃》也”。《采蘩》是首劳动民歌,这首诗很明显是蜀国的。《诗经原始》说:“《小序》以夫人奉祀为‘不失职’,故毛、郑、孔三家皆主祭祀言。《集传》既从其说,又疑为亲蚕事,盖泥《采蘩》、《公宫》等字,以为祭祀用耳。殊知蘩乃主蚕之物,陆氏佃云‘蒿青而高,蘩白而繁。《七月》之诗曰‘采蘩祁祁’,以生蚕也。今覆蚕种尚用蒿’云。”“蘩”即蒿,有消毒的作用。蜀国是桑蚕的发源地,从文字学角度讲:“蜀”字是象形字,就是由野蚕演化而来的。因此,《采蘩》是至今被保留下来的蜀国桑蚕文化的代表作。巴地某些地方至今也无桑蚕,即使养蚕植桑,也是受蜀国的影响才开始的,时间较晚。《华阳国志·巴志》在“涪陵郡”下载:川东“土地山险水滩,人多戆勇、多獽。蜑之民,县邑阿党,斗讼必死,无蚕桑,少文学。” 其已明确指出巴地“无桑蚕”的事实。
西周早期的一件蜀戈,内部饰纹图案以一身作屈曲蠕动状的蚕为中心,四周分布一圈圆点,象征蚕子或桑叶,左侧横一桑树,蚕上都有表示伐桑所用的斧形工具符号,证实了蜀地蚕桑起源时代之早。蜀人的桑蚕文化,又直接与黄帝的正妃嫘祖有关。《帝系》纪载曰:“黄帝……娶于西陵氏之子,谓之嫘祖氏,产青阳及昌意。青阳降居泜水,昌意降居若水。昌意娶于蜀山氏,蜀山氏之子谓之昌濮氏,产颛顼。”《史记·五帝本妃》所记大同。以后诸史所记,皆本乎此。
关于嫘祖,丁度《集韵》称:“嫘,姓也。《史记·五帝纪》:‘黄帝娶于西陵氏女,为正妃,是为嫘祖。’”另据嫘祖所在川北盐亭县故里的民间传说,嫘祖姓王名风,她的母亲因梦彩凤入怀感而生嫘祖,故取名凤。唐代四川省江油县青莲乡(当时属漳明县)大诗人李白的老师赵蕤的《嫘祖圣地》唐碑也称她为“女中圣贤王凤,黄帝元妃嫘祖”。《山海经·海内经》两处作“黄帝娶雷祖”、“黄帝妻雷祖”,“雷祖”即“嫘祖”。《史记·五帝本纪》、《通鉴外纪》、《通鉴前编》、《集韵》、《云笈七签》诸书皆作“嫘祖”;《史记·索隐》、《南岳志》作“累祖”。因其始创蚕丝事业,堪为后世效法者,可谓之为“祖”,故称她为“嫘祖”。“嫘祖”可能是西陵氏王凤成为黄帝正妃后,黄帝赐给她的名字;也可能是她养蚕治丝,受万民感戴而给她的尊号。这样,嫘祖成为蜀桑蚕文化的奠基人,使蜀文化向外部世界交流成为可能。
《山海经·中次十一》曰:“宣山,其上有桑焉,大五十尺,其枝四衢,其叶大尺余,赤理、黄华、青叶,名曰帝女之桑”。这里已把“女”与“桑”相连。《山海经·海外北经》又曰:“欧丝之野大踵东,一女子跪据树欧丝”。这便是后世蜀地蚕神“马头娘”神话的雏形。从《山海经》中的记叙,我们得知这就是巴蜀桑蚕文化对外传播的结果。除此外,还有(晋)王嘉《拾遗记》卷十还记载了关于“冰蚕”的传闻:“员峤山……有冰蚕,长七寸,黑色,有角有鳞,以霜雪覆之,然后作茧。长一尺,其色五彩,织为文锦,入水不濡;以之投火,经缩不燎。唐尧之世,海人献之,尧以为黼黻”。“员峤山”我们不得而知,但“海人献之”,我们却可以推断:“海人”说的就是四川内陆海的蜀人,因为,巴蜀大地自古就有冰蚕的民间传说。从上述,可知蜀国是养蚕植桑的发源地,《采蘩》又是蜀地的桑蚕的劳动歌曲,而《诗经》作为周王朝的唯一一部诗歌总集,它绝不会放弃源而诵其流罢。因此,《诗经原始》指出:“召地去周未远,故风尚略同。《周》有《葛覃》,《召》亦有《采蘩》,均之蚕事为本,女工是重。”其仅此说明诗的思想内容相同,而描绘的对象却各异,《葛覃》与桑蚕并无直接关系,因为,葛覃是原始人类用来连接树叶御寒的原料,也是后来人们制衣的主要材料,所以,《葛覃》是尚无桑蚕的楚地濮人民歌。反之,就是楚风受蜀国桑蚕文化的影响所至。
《周南·卷耳》与《召南.草虫》皆为农村妇女思念征夫之作,可朱子却说:“《草虫》:南国被文王之化,诸侯大夫行役在外,其妻独居,感时物之变,而思其君子如此。亦若周南之《卷耳》也”。卷耳是南方的一种野菜,而草虫却是南方普遍的一种能鸣的蝗虫,诗中表露的思夫心情又是相似的,也可看作天下妇女的共同心理罢。这种相似,我们还可以看作是楚风与巴蜀文化相互影响的结果。
《召南·江有汜》这首诗,我们可以从其文本看到:应该是巴蜀之地的民歌,“汜”指的就是巴国旧疆,而“沱”指的蜀国境内的沱江。为此,朱子曰:“《江有汜》:水决复入为汜,今江陵汉阳安复之间盖多有之。江有沱:江、沱之别者也。”“汜”与“沱”都是长江支流。从诗开头“江有汜、之子归、不我以”得知:其指的是鄂西的巴国故地,接着“江有沱、之子归、不我过”,它却指的是蜀国疆域。我想这应该是编诗者把两地相同的民歌综合在一起的结果。“沱”也指江水的回水处(或角落),如《川东情歌》有云:“送郎看见一条河,河边一个回水沱。江水也有回头意,情哥切莫丢了奴。”这首后起的民歌,也可以作为旁证。
朱熹从儒家的诗教说出发,从《召南》整体曰:“愚按《鹊巢》至《采苹》,言夫人大夫妻,以见当时国君大夫被文王之化,而能修身以正其家也。《甘棠》以下,又见由方伯能布文王之化而国君能修之家以及其国也。”由此,他说:“《甘棠》:召伯之行循南国,以布文王之政,或舍甘棠之下,其后人思其德,故爱其树不忍伤也。”他对《行露》一诗继续发挥道:“南国之人遵召伯之礼自守,而不畏强暴所污者,自述已志,作此诗以绝其人”。从文化学角度讲:方伯成为连接周王朝与南方诸侯的文化使者,客观上起到了促进楚风与巴蜀文化交流的作用。

  是的,争议比较多。
  关于“周南”、“召南”二部分诗产生的地区及“二南”的具体意义,历来有不同的说法,至今仍未得到一致的结论。我们从“二南”本身找内证,分析前人的一些不同的意见,认为“二南”绝大部分诗是来自江汉之间的一些小国,有少量诗篇也远及原来周公旦和召公奭(shì)分治的地区——今河南洛阳一带(注①)。因此“二南”诗的产地大致说来,包括今河南洛阳、南阳和湖北的郧阳,襄阳等地区(注②)。
  至于“南”的含义,根据甲骨文,证之以古代典籍,“南”原来是一种很古老的乐器名称,后来才演变为一种地方曲调的专名(注③),古书称作“南音”。“南”这种曲调最初盛行于江汉流域,以后才逐步影响到附近北方的地区。“二南”中的诗就是用“南音”演唱的歌词,自汉以来,虽然“声”渐渐失传了,但是“南”这个名称仍然保留了下来。
  同时“南”又是方位之称,在周代习惯将江汉流域的一些小国统称之“南国”或“南土”、“南邦”(见《小雅·四月》、《大雅·嵩高》)等,所以诗的编辑者便将采自江汉流域许多小国的歌词,连同受“南音”影响的周、召一些地方采来的歌词,命名为“周南”、“召南”,以与其他十三国风在编排的形式上整齐划一。《左传·隐公三年》记君子的话说:“‘风’有《采蘩》、《采苹》”,此二诗均属“召南”。可见“二南”属于风诗,与其他国风一样是地方曲调(注④)。
  “二南”绝大部分诗是西周末东周初的作品,旧说以为是文王时期的诗,那是没有根据的。
  “周南”共有十一首诗。
  另外百度百科也有一些材料:http://baike.baidu.com/view/666158.htm

2018-02-06
1.《诗经》“二南”释义
周代诗歌总集《诗经》,有关荆楚、巴蜀之风(民歌),几乎是个空白。清人廖元度编辑的《楚风补.旧序》曾曰:“楚何以无风?楚之风——‘江永汉广’,《周南》已载之。”“然则楚何以无风?‘江汉游女’、‘错薪翘然’,楚风之洋洋盈耳,沨沨乎入人深者,自古在昔,而匪今斯今矣!”(署名:时康熙戊辰、山阴何天宠昭侯氏题,下同)这恰好说明楚与巴蜀诗歌有其独特的艺术风格和鲜明的地区色彩。不过,这是从诗歌本身寻求的某些缘故,即选诗的二重标准,但还有其深刻的政治原因。
西周末,周王朝早已衰落,而南方的蜀国、楚国却先后兴盛起来,成为扩张拓疆的大国,而楚文化(风)的传播又是以军事扩张为先导的,这就不能不引起周王朝统治者的恐惧心理。加之中原华夏民族历来把南方的诸侯当作“蛮夷”——这种社会心理,自然就不可能在《诗经》中给楚、巴、蜀与北方诸侯同等的位置了。然而,统治者总是怀有一种矛盾心理,虽然无法用军事手段来制服南方诸侯,便在恐惧之余,又不得不采取怀柔政策。正是统治者的这种矛盾心理,才有了“二南”,并把它们冠于《诗经》首位,成为中央王朝对诸侯教化的楷模,却回避了“楚风、巴风、蜀风”这样的称谓。因此《吕氏春秋·音初》发挥道:“禹行功,见涂山之女,禹未之遇而巡省南土。涂山之女乃令其妾侍禹于涂山之阳,女作歌,歌曰‘候人兮猗’,实始作为南音。周公及召公取风焉,以为《周南》、《召南》。”这不过是一种猜测。
关于《风》诗,历来有多种解释。最早见于《山海经·大荒西经》:“太子长琴,始作乐风。”注:“风,曲也。”从一般的概念说,《风》就是乐曲之意。宋代朱熹在《诗集传》中对“国风”的概念及来源作了经典性解说:“国者,诸侯所封之域,而风者,民俗歌谣之诗也。谓之风者,以其被上之化以有言,而其言又足以感人,如物因风之动以有声,而其声又足以动物也。是以诸侯采之以贡于天子,天子受之而列于乐官,于以考其俗尚之美恶,而知其政治之得失焉。旧说二南为正风,所以用之闺门乡党邦国而化天下也。”朱熹的解释,上承《毛诗序》,影响后世至今。
《诗经》问世后,对“南”也有各种各样的解释:宋人程大昌在《诗论一》中指出:“盖《南》、《雅》、《颂》,乐名也,若今乐曲之在某宫者也。《南》有‘周’、‘召’;《颂》有‘周’、‘鲁’、‘商’。本其所从得,而还以系其国土也。”他又在《诗论二》中说:“其在当时亲见古乐者,凡举《雅》、《颂》率参以《南》。其后《文王世子》又有所谓‘胥鼓南’者,则《南》为乐古矣。”清人崔述在所著《读风偶识》中云:“《南》者诗之一体,盖其体本起于南方,而北人效之,故名曰《南》”。他们大体上指出了《南》是《诗》中独立的一种乐歌。归纳起来,对《南》共有六种观点:一、《南》为南化说:《毛诗·关雎序》曰:“然则《关雎》、《麟趾》之化,王者之风。故系之周公。南,言化自北而南也”;二、《南》为南乐说;三、《南》为南土说;四、《南》为南面说;五、《南》为诗体说;六、《南》为乐器说,《南》本是乐器(铃)之名,后孽乳为汝、汉、沱、江一带的南方乐调之名,是南国之风。不妨视为《风》诗之一体。这六说以“南化说”为主构成了“南”的六要素,缺一不可。
2.《诗经》“二南”的地域
《楚风补·旧序》曰:“夫陕以东,周公主之;陕以西,召公主之。陕之东,自东而南也;陕之西,自西而南也;故曰‘二南’。系之以‘周南’,则是隐括乎东之南、西之南也”。这里已明确地指出了“二南”的地域,“周南”即周公采邑之南,包括楚国和巴国部分疆域;“召南”即召公采邑之南,包括蜀国和巴国大部分地域。朱熹在《诗集传》中称:“周国本在禹贡雍州境内岐山之阳,后稷十三世孙古公亶甫始居其地,传子王季历,至孙文王昌,辟国浸广。于是徙都于丰,而分岐周故地以为周公旦召公奭之采邑,且使周公为政于国中,而召公宣布于诸侯。于是德化大成于内,而南方诸侯之国,江沱汝汉之间,莫不从化。”他接着推测说:“盖其得之国中者,杂以南国之诗,而谓之周南。言自天子之国而被于诸侯,不但国中而已也。其得之南国者,则直谓之召南。言自方伯之国被于南方,而不敢系于天子也”。朱熹既指出了“二南”的大致地域,同时也再次说明了“二南”的来源。这样,我们就可以大体上断定:《周南》就代表楚风;《召南》便能表征巴蜀民歌。
西周时代,巴、濮两族尚居在长江以北的江汉区域。《左传》昭公九年载周景王使詹桓伯对晋人曰:“巴、濮、楚、邓,吾南土也。”西周时代巴、濮、楚、邓并为南服的四国。其中巴国为周王朝敕予姬姓的封国,其它三国却是殷亡后臣服于周。濮是国名,后来濮族分散称为百濮。西周之时,南方最强大的国家是濮国,而楚国却是在东西周之际,濮国衰落之时,强大了起来的。《史记·楚世家》称楚为鬻熊后,其子孙即以熊为氏。战国时代秦《诅楚文》也称楚怀王为楚王熊相(《史记》作槐),但春秋战国时代楚王自铸铜器,则称楚王酓章(惠王)、楚王酓悍(幽王)。是楚又以酓为姓,酓与廪古音同在侵部,酓姓即当为廪君之后。楚王自称为廪君之后,证明其原本就继承了廪君的衣钵,说明其与濮的联系。清江流域巴人部落群体即是廪君之后,《后汉书·巴郡南郡蛮传》记载:“廪君死,魂魄世为白虎。巴氏以虎炊人血,遂以人祠焉。”樊绰《蛮书》卷10也记载:“巴氏祭其祖,击鼓为祭,白虎之后也。” 这说明,巴人的祖先与楚地濮人同为廪君。
历史记载从春秋开始,楚国才不断地向四面八方扩张。楚国的富强,是和它直接占有地域广大,以及附庸国众多,是完全分不开的。特别是它在春秋战国时代,楚国西境达蜀国的西部的金沙江流域,开始在云南楚雄设官置吏,管理丽水黄金的开采。《韩非子·内储说上》记载:“荆南之地,丽水之中生金。”明言丽水(金沙江)流域已经属于荆楚所有。《资治通鉴》说:“周显王七年,楚自汉中,南有巴、黔中”。《正义》称:“楚自梁州汉中郡南有巴、渝,过江,南有黔中、巫郡”。《战国策·楚策》亦言,由川东沿江上溯,南包夜郎、川、滇、黔广大地区均已属楚。这些文献说明,楚与巴、蜀关系密切,巴、蜀为楚所“包”。恰如《荀子·议兵》所记楚国“汝、颖以为险,江汉以为池。”《淮南子·兵略训》更进一步说:“楚地南卷沅、湘,北绕颖、泗,西包巴蜀,东裹郯、淮、颖、汝以为洫,江汉以为池,缘之以邓林,绵之以方城,山高寻云,溪肆无景。”巴、蜀的东鄙,北面和南方的土地,逐渐为楚所蚕食。而蜀之西南又为岷山(荥经)庄王和夜郎王(黔西)所据。
《诗·小雅· 四月》有云:“滔滔江汉,南国之纪”。江,指的是长江;汉即是汉水。此二水成为诸夏与南蛮的分界线。巴、蜀居之于江之上游,而楚居之于江汉之间。江汉流域之间皆为古时濮人分布之域,到得西周之世,才为楚人掠夺濮人旧居而以荆楚称之。楚地在商、周时代,或称为荆,《诗经》中有“蛮荆来威”的诗句,或称为楚;或合称为荆楚,《诗经》中还有“奋伐荆楚”的诗句。“荆”的命名,应直接与蜀人有关:《华阳国志》说开明王朝时,“乐曰荆”,是称呼音乐为“荆”,应为古蜀语的译音。蜀国的军事势力在西周,曾一度达到了鄂西——荆楚之地,走出巫山的蜀人看到了平坦而美丽的江汉平原,自然就用自己的乐“荆”来命名这块美妙的新大陆了。因此,“荆楚”之地的“荆”,应是蜀人给它的名称。反之,濮(荆)人称乐为“任”;中夏称为“南”,这虽是一种乐名之异,然而却是不同的语言对同一种事物的称谓。川东长江一线原为蜀国的势力范围,《史记·六国年表·楚表》载:“蜀伐我兹方”。《史记·楚世家》记载楚肃王四年(公元前377年)“蜀伐楚,取滋方,于是楚为捍关以拒之”。正义引《古今地名》云:“荆州松滋县,古鸠兹地,即楚兹方是也”。松滋,今县,在今湖北宜都东南,距之楚之郢都的直线距离不过百余公里。“捍关”,集解云:“李熊说公孙述曰:东守巴郡,距捍关之口。”索隐亦云:“《郡国志》巴郡鱼复县有捍关。”据此,此捍关在今重庆市以东奉节县。楚肃王四年,时值吴起变法失败以后,蜀于是挥师东下长驱直入楚腹地,蜀大军能出三峡,进军清江口之东,说明在川东长江之地可以畅通无阻。《太平寰宇记》在清江下载:“磨嵯山本在黔州界,极高,蛮依为巢穴,颇为边患。蜀王击之,屡获神助,故所在祀之。”徐中舒先生在《论巴蜀文化》中说此虽出自传说,但清江原为蜀地,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清江”之名,就是蜀人给其命名的,因此,巴在巫夔以西的五郡,战国前必然也是蜀的旧壤。正因为疆域的更迭,也就造成了“二南”趋向于交融的条件。
3.《诗经》“二南”之比较
中国最早的一首爱情诗歌,据说是大禹的妻子涂山氏女娇寂寞时所作。因为她派使女到涂山的南麓去等候禹的归来,可是一等禹不回来,两等禹也不回来,等得她烦躁和心慌,寂寞的时候便唱道:等候的人啊,多么的长久哟!《淮南子》里记载“禹治洪水,通轘辕山,化为熊” 。“涂山氏往,见禹方为熊,惭而去。至嵩高山下,化为石。”涂山氏化石的郁郁情衷无处可诉,三过其门而不入的大禹,当然无法想象形影单只的思妇,有多少回日高懒起,夜不成眠呢!后来诗经国风里的那些“乐而不淫,哀而不伤”的诗歌,都是从这首诗歌里学来的,于是人们学会写爱情诗歌,周王朝也才有诗可采。
朱熹在《诗集传》中说明了周王朝采诗的用途后指出:“孔子谓伯鱼曰:‘女为周南召南也矣。人而不为周南召南,其犹正墙面而立也与’。仪礼,乡饮酒乡射燕礼,皆合乐周南《关雎》、《葛覃》、《卷耳》;召南《鹊巢》、《采蘩》、《采苹》。燕礼又有房中之乐。郑氏注曰:‘弦歌周南召南不用钟声。云房中者,后夫人之所讽诵以事其君子’。”正因为要合乐,那些南方的民歌,就不得不进行删节。今天流传下来的“二南”,也就不可能是楚、巴蜀民歌的原貌了,加之蜀国的文字与中原文字自成体系,还要通过翻译,所以,蜀国的民歌的原汁原味也就荡然无存了。为此,《楚风补》参订还说:“盖以有韵之言,前古所少。文王师鬻熊著书二十二篇,而声诗之义阙如。惟南国化行,‘江’、‘汉’数章,彬彬‘风’始。……缘其时,楚未受封,统于‘二南’,其‘风’虽周,其声其辞严然江、汉间野人女子之所作也。兹不敢忘声教所自始,故以‘江’、‘汉’诸诗首之。三楚之风或亦可采录欤”!
《诗经》十五国风,我们不能简单地认为就是采自十一个国家,虽主要采自黄河流域,但也远及长江流域,跨度长达600余年,在这么长的年代里,在那样宽的地域里,而表现里面的变异性却小。形式主要是用四言,而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音韵差不多一律。音韵的一律就是21世纪都很难办到,南北东西有各地的方言,甚至不同的语言文字,音韵就相差甚远,但在《诗经》里却呈现一个统一性。这正说明《诗经》是经过一道加工程序的。根据清代以来的古代音韵学家的考证,《诗经》以及周代的其它韵文,所押的韵部是一致的,可见古代这些民歌民谣,在辑录时,已经过乐官、史官们的整理,都用统一的“雅言”。但从《华阳国志·巴志》录的巴国三首民歌来看,它们与《诗经》中的诗的内容及形式,几乎相同,又可佐证,那种加工又有一定的度的。
《诗经·周南》中的诗歌主要是楚国汉、汝流域的民歌,自然就包括巴国的民歌,清人方玉润在《诗经原始》中说:“南者,周以南之地也,大略所采诗皆周南诗多,故命之曰《周南》。”《召南》中的诗歌主要是蜀国江、沱流域的民歌,同时也包括巴国的民歌。《诗经原始》中亦说:“其所采民间歌谣,有与公涉者,有与公无涉者,均谓之《召南》。”时过境迁,我们今天当然不能简单地的指认那一首是楚国民歌,那一首是巴国民歌,那一首是蜀国民歌,但从“二南”的内容中我们却可以看到:楚风与蜀文化的交流,巴文化起到了桥梁的作用,而最后趋向融合。
《周南雎鸠》取冠《三百》;《鹊巢》亦置《召南》之首,可推测:在楚、巴、蜀三国中只有巴是姬姓封国,由此,把巴国的民歌放于“二南之首”,这是周王朝对巴国的看重,抑或是教化的榜样。从文献上看:能够证明《雎鸠》是巴国民歌的不仅有《汲冢周书·王会》篇,说的是四夷与其贡品之中的几句话:“西申以凤鸟。丘羌鸾鸟。巴人以比翼鸟。方扬以皇鸟。蜀人以文翰。方人以孔鸟。鸾扬之翟。仓吾翡翠。”还有《山海经.海外南经》中对“比翼鸟”的记叙:“比翼鸟在其东,其为鸟青、赤,两鸟比翼。曰在南山东”。其中巴人的贡品即“比翼鸟”,它就是巴人在《南山经·青丘山》中所说的“鸳鸯”(或曰黄鸭)一类水鸟。它们雌雄相依,死都不相离的水鸟。巴人习居水边,故能捕获。以此推断:《雎鸠》可能是巴人的贺婚歌。但这种水鸟在南方较普遍,巴国有,蜀国也有,楚国亦有,所以,《雎鸠》这首民歌是各地民歌相互影响最后才定形的。另据推测:“雎”字便是巴蜀文字的音译,所以后世汉语中就没有“雎”字的意义项,可作补证。朱熹在《诗集传》(下同)中把二诗作了比较后说:“《鹊巢》:此诗之意,犹周南之有《关雎》也”。他从教化的角度认为“诸侯之子嫁于诸侯,送御皆百两”那样一个宏大场面,这样《召南·鹊巢》便与《周南.关雎》的诗意混同了。他在《大序》“国君积德累功以起家,德如鸤鸠,乃可配焉”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道:“南国诸侯被文王之化,其女子亦被后妃之化,故嫁于诸侯,而其家人美之。”然而,《鹊巢》与《关雎》还有明显的区别:它隐含了巴国人的委婉的愤怒,“维鹊有巢,维鸠居之”。巴国由于受楚国的压迫,不得不从巴山与汉水间南迁进入川东。因此,巴人借“鹊巢鸠居”来唱出了他们对占领者的不满之情,抑或是留居川东的蜀人对新的统治者(巴王朝)表露的一种愤懑。《华阳国志·巴志》说:巴国“其民质直好义,土风敦厚,有先民之流。”又说:“而其失在于重迟鲁钝,俗素朴,无造次辨丽之气。”意思是说,巴人淳朴,性直好义,不随便造次,语言直率,无巧言华丽之辞。不仅民众,王族亦尚武好斗。李文昌《图经》载:‘巴王、濮王会盟于此(按:指合川钓鱼山),酒酣击剑相杀,并墓而葬”。所以,《鹊巢》诗的深层含义(象征)完全是巴人借“鹊巢鸠居”抒发的反抗之情。
方玉润《诗经原始》中指出:“自序、传来,说《诗》者无不以鹊巢鸠居况女居男室矣。夫男女同类也,鹊鸠异物也,而何以为配乎?”所以,他在诗后《眉评》中说:“取譬只在首二句,余皆敷衍。且美中含刺,不及《关雎》远矣。《二南》皆以昏词为首,如《易》上经首《乾》、《坤》,下经首《咸》、《恒》,阴阳为道所始也。”从字面上看:《关雎》歌颂的是巴、楚地农村青年男女结合的贺婚歌,而《鹊巢》却是巴蜀贵族婚礼告庙辞。由于两地地域接近,主要居民同为濮人,因此,所表露的诗歌意境也就有了些许相似处。
朱子说:“《采蘩》:盖古者后夫人有亲蚕之礼,此诗亦犹周南之有《葛覃》也”。《采蘩》是首劳动民歌,这首诗很明显是蜀国的。《诗经原始》说:“《小序》以夫人奉祀为‘不失职’,故毛、郑、孔三家皆主祭祀言。《集传》既从其说,又疑为亲蚕事,盖泥《采蘩》、《公宫》等字,以为祭祀用耳。殊知蘩乃主蚕之物,陆氏佃云‘蒿青而高,蘩白而繁。《七月》之诗曰‘采蘩祁祁’,以生蚕也。今覆蚕种尚用蒿’云。”“蘩”即蒿,有消毒的作用。蜀国是桑蚕的发源地,从文字学角度讲:“蜀”字是象形字,就是由野蚕演化而来的。因此,《采蘩》是至今被保留下来的蜀国桑蚕文化的代表作。巴地某些地方至今也无桑蚕,即使养蚕植桑,也是受蜀国的影响才开始的,时间较晚。《华阳国志·巴志》在“涪陵郡”下载:川东“土地山险水滩,人多戆勇、多獽。蜑之民,县邑阿党,斗讼必死,无蚕桑,少文学。” 其已明确指出巴地“无桑蚕”的事实。
西周早期的一件蜀戈,内部饰纹图案以一身作屈曲蠕动状的蚕为中心,四周分布一圈圆点,象征蚕子或桑叶,左侧横一桑树,蚕上都有表示伐桑所用的斧形工具符号,证实了蜀地蚕桑起源时代之早。蜀人的桑蚕文化,又直接与黄帝的正妃嫘祖有关。《帝系》纪载曰:“黄帝……娶于西陵氏之子,谓之嫘祖氏,产青阳及昌意。青阳降居泜水,昌意降居若水。昌意娶于蜀山氏,蜀山氏之子谓之昌濮氏,产颛顼。”《史记·五帝本妃》所记大同。以后诸史所记,皆本乎此。
关于嫘祖,丁度《集韵》称:“嫘,姓也。《史记·五帝纪》:‘黄帝娶于西陵氏女,为正妃,是为嫘祖。’”另据嫘祖所在川北盐亭县故里的民间传说,嫘祖姓王名风,她的母亲因梦彩凤入怀感而生嫘祖,故取名凤。唐代四川省江油县青莲乡(当时属漳明县)大诗人李白的老师赵蕤的《嫘祖圣地》唐碑也称她为“女中圣贤王凤,黄帝元妃嫘祖”。《山海经·海内经》两处作“黄帝娶雷祖”、“黄帝妻雷祖”,“雷祖”即“嫘祖”。《史记·五帝本纪》、《通鉴外纪》、《通鉴前编》、《集韵》、《云笈七签》诸书皆作“嫘祖”;《史记·索隐》、《南岳志》作“累祖”。因其始创蚕丝事业,堪为后世效法者,可谓之为“祖”,故称她为“嫘祖”。“嫘祖”可能是西陵氏王凤成为黄帝正妃后,黄帝赐给她的名字;也可能是她养蚕治丝,受万民感戴而给她的尊号。这样,嫘祖成为蜀桑蚕文化的奠基人,使蜀文化向外部世界交流成为可能。
《山海经·中次十一》曰:“宣山,其上有桑焉,大五十尺,其枝四衢,其叶大尺余,赤理、黄华、青叶,名曰帝女之桑”。这里已把“女”与“桑”相连。《山海经·海外北经》又曰:“欧丝之野大踵东,一女子跪据树欧丝”。这便是后世蜀地蚕神“马头娘”神话的雏形。从《山海经》中的记叙,我们得知这就是巴蜀桑蚕文化对外传播的结果。除此外,还有(晋)王嘉《拾遗记》卷十还记载了关于“冰蚕”的传闻:“员峤山……有冰蚕,长七寸,黑色,有角有鳞,以霜雪覆之,然后作茧。长一尺,其色五彩,织为文锦,入水不濡;以之投火,经缩不燎。唐尧之世,海人献之,尧以为黼黻”。“员峤山”我们不得而知,但“海人献之”,我们却可以推断:“海人”说的就是四川内陆海的蜀人,因为,巴蜀大地自古就有冰蚕的民间传说。从上述,可知蜀国是养蚕植桑的发源地,《采蘩》又是蜀地的桑蚕的劳动歌曲,而《诗经》作为周王朝的唯一一部诗歌总集,它绝不会放弃源而诵其流罢。因此,《诗经原始》指出:“召地去周未远,故风尚略同。《周》有《葛覃》,《召》亦有《采蘩》,均之蚕事为本,女工是重。”其仅此说明诗的思想内容相同,而描绘的对象却各异,《葛覃》与桑蚕并无直接关系,因为,葛覃是原始人类用来连接树叶御寒的原料,也是后来人们制衣的主要材料,所以,《葛覃》是尚无桑蚕的楚地濮人民歌。反之,就是楚风受蜀国桑蚕文化的影响所至。
《周南·卷耳》与《召南.草虫》皆为农村妇女思念征夫之作,可朱子却说:“《草虫》:南国被文王之化,诸侯大夫行役在外,其妻独居,感时物之变,而思其君子如此。亦若周南之《卷耳》也”。卷耳是南方的一种野菜,而草虫却是南方普遍的一种能鸣的蝗虫,诗中表露的思夫心情又是相似的,也可看作天下妇女的共同心理罢。这种相似,我们还可以看作是楚风与巴蜀文化相互影响的结果。
《召南·江有汜》这首诗,我们可以从其文本看到:应该是巴蜀之地的民歌,“汜”指的就是巴国旧疆,而“沱”指的蜀国境内的沱江。为此,朱子曰:“《江有汜》:水决复入为汜,今江陵汉阳安复之间盖多有之。江有沱:江、沱之别者也。”“汜”与“沱”都是长江支流。从诗开头“江有汜、之子归、不我以”得知:其指的是鄂西的巴国故地,接着“江有沱、之子归、不我过”,它却指的是蜀国疆域。我想这应该是编诗者把两地相同的民歌综合在一起的结果。“沱”也指江水的回水处(或角落),如《川东情歌》有云:“送郎看见一条河,河边一个回水沱。江水也有回头意,情哥切莫丢了奴。”这首后起的民歌,也可以作为旁证。
朱熹从儒家的诗教说出发,从《召南》整体曰:“愚按《鹊巢》至《采苹》,言夫人大夫妻,以见当时国君大夫被文王之化,而能修身以正其家也。《甘棠》以下,又见由方伯能布文王之化而国君能修之家以及其国也。”由此,他说:“《甘棠》:召伯之行循南国,以布文王之政,或舍甘棠之下,其后人思其德,故爱其树不忍伤也。”他对《行露》一诗继续发挥道:“南国之人遵召伯之礼自守,而不畏强暴所污者,自述已志,作此诗以绝其人”。从文化学角度讲:方伯成为连接周王朝与南方诸侯的文化使者,客观上起到了促进楚风与巴蜀文化交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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