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人去世在文言文中的说法 去世在文言文中的叫法

1. 天子之死,称为“崩”。亲王、诸侯之死,称为“薨”。大夫之死,称为“卒”。士之死,称为“不禄”。妃子或小皇子之死,称为“殁”。百姓之死,简称为“死”。婴儿之死,称为“夭折”。和尚之死,称为“圆寂”,高僧之死,称为“涅槃”。道士之死,称为“羽化”,“登仙”。
2. 年龄未满二十岁而死者,称为“殇”,分为三等:八至十一岁死者为“下殇”,十二至十五岁死者为“中殇”,十六至十九岁死者为“上殇”。但若男子已订婚,女子已许嫁,则不称为“殇”。青壮年之死,称为“夭亡”,讣告上则书“疾终”,引魂幡、《荐亡文疏》上则书“云终”、“告终”。老年之死,称为“寿终”。若是家族最高长辈,男性加“正寝”,女性加“内寝”字样。故后世“正寝”二字已成为死亡之代名词。
3. 因特定事情舍命者,称为“殉”,如为职责因公而死,称为“殉职”;战场之上,死于阵地者,称为“阵亡”,现多作“牺牲”。外地之死,称为“客死”。非正常死亡,称为“凶死”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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