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盐专营办法第五章罚则

食盐专营办法的罚则详细规定了对各类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以确保食盐市场的规范和安全。

第十九条,若非食盐定点企业违法生产食盐,盐业主管机构会勒令停止生产,没收非法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可处以违法生产食盐价值的3倍罚款。

第二十条,对于违反规定利用井矿盐卤水制作食盐的行为,盐业主管机构会强制停止生产,没收非法盐产品、违法所得和工具,并可处以3倍违法产品价值的罚款。

第二十一条,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食盐批发的,将面临停止批发、没收非法食盐和违法所得,最高可罚款违法经营食盐价值的3倍。

第二十二条,食盐零售者从无许可的企业购进食盐,将被要求改正并没收违法购进的食盐,可处以3倍违法购进价值的罚款。

第二十三条,销售非食用盐作为食盐将受到严厉处罚,包括停止销售、没收违法所得,严重者可能面临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销售不符合食盐标准的产品,将依据《产品质量法》和《标准化法》进行处罚。

第二十五条,无食盐准运证运输食盐,将被没收非法食盐,并对货主和承运人分别处以相关罚款。

最后,对于盐业主管机构工作人员的玩忽职守和滥用职权行为,无论是否构成犯罪,都将依法进行相应的行政处分或刑事责任追究。

  • 鏃犵収缁忚惀鏌ュ鍙栫紨鍔炴硶鐨勭壒娈婃儏褰
    绛旓細瀵逛簬杩欑杩濇硶缁忚惀琛屼负锛屻婃棤鐓х粡钀ユ煡澶勫彇缂鍔炴硶銆嬬鍗佸洓鏉$涓娆捐瀹氫簡鐩稿簲鐨缃氬垯锛岄傜敤浜庡缃氬ぇ閮ㄥ垎鏃犺瘉鐓х粡钀ヨ涓恒傚鏋滃綋浜嬩汉鐨勮繚娉曠粡钀ヨ涓哄彂鐢熷湪鐗规畩琛屼笟锛屽垯涓嶈兘閫傜敤銆婃棤鐓х粡钀ユ煡澶勫彇缂斿姙娉曘嬶紝搴旇浆鑷村叾浠栨硶寰嬨佽鏀挎硶瑙勩備竴銆佽浆鑷村叾浠栨硶寰嬨佽鏀挎硶瑙勶紝鐢卞伐鍟嗚鏀跨鐞嗛儴闂ㄦ煡澶勶紙涓锛夋棤璇佺収浠庝簨椋熷搧缁忚惀...
  • 扩展阅读:最新食盐批发许可证 ... 国家为什么要将盐专营 ... 中国食盐十大驰名商标 ... 国家对食盐的最新政策 ... 最新《食盐专营办法》 ... 食盐开放最新政策 ... 中国食盐不合格名单 ... 食盐放开最新消息 ... 食用盐销售的最新政策 ...

    本站交流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欢迎反馈与建议,请联系电邮
    2024© 车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