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法是谁提出的

发现法是一种严格意义的教学法,是美国认知主义心理学家杰罗姆·布鲁纳(JeromeS.Bruner,1915-)在《教育过程》一书中提出的。这种方法要求学生在教师的认真指导下,能像科学家发现真理那样,通过自己的探索和学习,发现事物变化的因果关系及其内在联系,形成概念,获得原理。杰罗姆·布鲁纳(JeromeSeymourBruner),1915年出生于美国纽约,美国教育心理学家、认知心理学家,对认知过程进行过大量研究,在词语学习、概念形成和思维方面有诸多著述,对认知心理理论的系统化和科学化作出一贡献,是认知心理学的先驱,是致力于将心理学原理实践于教育的典型代表,也是被誉为杜威之后对美国教育影响最大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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