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5 《离骚》:神灵的语言,贵族的情怀

王逸当时看到的《离骚》,题目是《离骚经》,这应该是喜欢《离骚》的人赋予它“经”的崇高地位,使它可以和《诗经》、《尚书》这些公认的经典平起平坐。

各有各的说法,不存在标准答案。
-司马迁认为“离骚”就是离愁

用“风”代称《诗经》,用“骚”代称《楚辞》,合称“风骚”

因为《离骚》本身确实有点“骚气”:主人公不但特别爱打扮,还会特别标榜自己的打扮,还埋怨那些看不惯自己的人不懂时尚前沿,而且他还特别大胆地追求爱情。

但如果只看字面,只看那些关于美人香草的漂亮辞藻,真会觉得这首长诗太“风骚”了。

《离骚》很像一部架空小说。主人公是一个半神半人的形象,用第一人称的口吻讲述自己的经历。

我是高阳大帝的后人,伯庸的儿子。我是寅年寅月出生的。我爸爸觉得我出生的时辰很不凡,所以给我取了很好的名字。我的名叫正则,我的字叫灵均。“正则”和“灵均”分别影射着屈原自己的名和字。贵族灵均先生很为自己的身世自豪。

我出身这么好,还很重视打扮,用江离、辟芷和秋兰这些美丽的香草来装饰自己。 引申义是:重视修养,用美德来装饰自己。 一个爱打扮、注重仪表的人最怕岁月,所以:

这是很经典的一段,感叹时光快如流水,看到草木凋零,不禁担心美人也会衰老。

“抚壮”就是“保持美好的东西”,“弃秽”就是“丢弃不好的东西”。正因为时不我待,所以才要赶紧“抚壮而弃秽”。怎样“抚壮而弃秽”呢,需要“改乎此度”,改变现有的坏制度。谁来改变呢?“我”骑着骏马飞奔,在前方给大家开道。

接下来的内容就是赤裸裸地针对时政了,说朝廷里都是些鼠目寸光的守旧派,我在楚王面前费尽了苦心,也费尽了口舌,楚王非但听不进去,反而信了谗言,对我大发脾气。我该怎么办呢?没错,我知道直言进谏会招灾惹祸,但就是忍不住。原本明明和楚王约好了搞改革,谁知道他突然变卦了。我并不怕被楚王疏远,只是为他的屡屡变心感到悲伤。

我种了很多兰花和蕙草,还有留夷和揭车,杜衡与芳芷。我希望这些香草茁壮生长,等成熟的时候我来收割。香草就算枯萎了又有什么关系,最令人伤心的是香草被杂草淹没。 从前边“惟草木之零落兮,恐美人之迟暮”到这里的“虽萎绝其亦何伤兮,哀众芳之芜秽”,这是《离骚》最著名的“美人香草”的写法。

不屑于像别人一样在名利场上争抢,只担心年华渐老,还没能建立美好的名誉。

我喝的是朝露,吃的是落花,为了保持纯洁,就算面黄肌瘦也无所谓。接下来说,我甘愿效法前贤,尽管不被世人理解,也要走一条光荣的荆棘路。

常常叹息、哭泣,哀叹人生不易。但无论遭受怎样的挫败,只要坚守信念,“虽九死其犹未悔”。

诗的主线:我很美,很有理想,很高贵,很洁身自好,我很想改变这个糟糕的社会,但别人都坏,都鼠目寸光,都嫉妒我,挑拨我和领导的关系,结果领导不爱我了,把我赶走了。领导他对不起我,我们不是说好一起改变世界的吗!我很落寞,但即便是死,我也要保持高洁的姿态,不会改变我的初心。别人劝我不要这么耿直,我不听,我对我对我就是对。算了,世界这么大,我要去看看。

我到天上转了转,却发现天界也和人间一样黑暗。不如找美女谈谈恋爱好了。但那些有名的美女,要么太轻佻,要么我找不到合适的媒人来说合。有人劝我到外国发展,嗯,有道理。树挪死,人挪活,我就走吧。但是,我就是舍不得家乡啊。我能怎么办呢?同胞们都不懂我,我还留恋什么?既然无法施展抱负,那我就去死吧。

全诗结束,屈原也真的去死了。

屈原这种性格,最适合文学,越偏激就越适合,即便只是个人的小悲哀,也会当成宇宙的大悲剧来写,何况屈原身上真的有很多国仇家恨。 优秀的文艺作品,往往是性格上有严重缺陷的人创作出来的。

《离骚》的精神,可以归结为林黛玉的一句诗:“质本洁来还洁去。”用今天的话说,就是:人生可以输,但姿态不能输。

这样的精神, 向上一途是屈原,中间一途是林黛玉,向下一途是孔乙己。 这三个形象有共性,很多学屈原不成的人,不是做了林黛玉,就是做了孔乙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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