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五带头的内容是什么

1. 共产党员应当积极倡导文明,成为移风易俗的先行者。在人际交往中,要带头推动文明行为,主动抵制陈规陋习,反对过度的礼尚往来和浪费现象。在婚丧事宜上,应避免大操大办,不利用各种喜庆事宜大肆宴请,以实际行动维护党员的良好形象。
2. 共产党员应保持正直,成为抵制拉票贿选的坚定反对者。在党的选举中,要坚守党的纪律和法律法规,严格遵守换届纪律,不参与任何形式的拉票贿选活动。不接受任何人的宴请和礼物,不受宗族、宗教等势力的干扰,确保选举的公正性。
3. 共产党员应积极参与义务活动,成为村级建设发展的积极参与者。在村级事务管理中,尤其是“四议一审两公开”的议事活动中,要积极参与,从集体利益出发,提出建设性意见,配合村“两委”工作,不以此为由索要条件或待遇,更不能因未获得利益而不参与,始终保持党员的先进性。
4. 共产党员应展现大局观念,成为和谐稳定的维护者。在重大事件和决策中,要站在党员的角度,协助相关部门和村级组织做好信访群众的说服和疏导工作,传播正能量。引导群众通过正规渠道反映问题,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之间的关系,不提出违反政策的要求,不参与违规上访,维护党员的正面形象。
5. 共产党员应发挥示范作用,成为带领群众致富的模范。在个人致富的同时,要带动和帮助其他群众共同致富,发挥示范效应。在扶贫帮困中发挥积极作用,帮助他人走上致富之路,而不是只关注个人利益,以实际行动展现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党员享有的权利包括:
一、参加党的会议,阅读党的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与关于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批评党的组织和党员,揭发、检举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相关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党纪处分或鉴定时,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自己的意见,并向上级组织提出。
八、向上级组织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得到负责的答复。
以上内容来源于人民网,旨在树立农民党员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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