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向北 叶扶苏 叶扶苏的独守襟袍为谁开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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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向北
叶扶苏

叶苇背着我下山的时候,正碰上应凯和一个女孩子缘山路而上。那女孩子短发削唇,眉眼活泼,是我上次见过的钟意。他两人牵手并肩,显见关系亲密。乍然相逢,双方都有些惊诧。应凯下意识甩开钟意的手,面上一时有些不自在,更多却是疑惑的神色。叶苇和应凯本是中学同级,彼此并不面生。我知他诧异是不肯相信我会是为撒娇而要男生背的人。于是面色不动,微笑打招呼。走过后偷偷回望,那人仍自频频回首。
其实刚才崴那下真的不严重,叶苇非坚持要背着。本来不痛我已要下来了,可这会儿我转了心思,也任他一直背到山脚才让他放我下来。他明显是累了,却不顾额上的汗,小心翼翼扶住我:“你真的没事了?”我推开他,自顾自朝前走,走几步回头看他呆在那里又觉不忍:“走吧,请你吃刨冰。”他立刻欢喜地跟上来。
应凯竟将钟意带回家,这倒是我未曾料到的事。应爸应妈不知该作何感想。我们相识多年,两家原是邻居,阳台相对,中考完后两人又一起考进市里最好的一所高中,上学放学总能遇到。他爸妈特别喜欢我,考夸我乖巧懂事求学上进,每次都讲得我面皮发红。他妹妹应鹂是个疯丫头,整天打扮得跟个假小子似的风风火火,但并不由于父母拿我跟自己作对比而记恨,反倒也一口一个小桐姐喊得极为亲热。两家家长关系也亲厚,他家端午节包粽子端给我们一盘,我家煮元宵也少不了他们一份。就这样,我们又一起毕业,但他的大学向南,我的大学却朝北。不过中间从不曾断过联系,放假回家还一起打羽毛球,他兄妹对阵我姐弟,关系一直很好。
中学时,应凯在9班,我在5班,叶苇在16班。开始我还不认识叶苇,只知道有这么个人。学校经常组织一些足球或篮球联赛之类的活动,我偶尔会去看看,多是看决赛。应凯是足球队中锋,一身荷兰队队服格外鲜艳,说实话,我对球赛真没多大兴趣,只是看在应凯面上去捧场。我一直不懂一群人围着一个黑白相间的圆球跑来跑去有什么意思,旁边人看得还热情洋溢。篮球比足球好些,起码进球频率比较高。叶苇擅长控球,一般球到他手上别人直接回去守篮板了,他们班还有一人擅长三分球,两人合称“双杀”,在球场打出不小的名气。我习惯于站在中场位置,靠在那里一棵紫薇树下,静静地看。看完扔掉手中奶茶杯,继续回教室用功去。那时,我确是听话好学的女孩子。
应凯眉目清朗,成绩优异,是这样的学生很难不成为老师的宠儿。有段时间,我物理成绩恨铁不成钢地溃退,我妈急眼之下请他帮我补习。一些题他讲了几遍我还是不懂,又要维护自尊又生气,我常憋得眼眶泛红。他忙拿一叠纸给我,上面居然全是我的文章。当时我们年级有个惯例,拿每次月考段考期中考的高分作文复印,在全年级各班浏览传阅。没想到他全收着,见我愣住,他笑:“我物理比你好只是术业有专攻而已,你看你也做得很好。不要急,小小物理怎么能难倒你。”我有些不好意思,也忘了伤心,又回去继续和电磁力学作斗争。不久成绩回升,我心里实际是知道的。这多半是应凯的功劳。
高考报志愿,我想着那个曾经大气堂皇、王气蕴积,承载着千年风霜烟尘的城市,以及深埋心底那个久远的秘密,不顾家人劝阻,执意向北。应凯如愿考上南方一所名牌大学,在大学里他似乎过得颇为得意,顺风顺水,迅速任了团支书又入了党,拿到奖学金,又升了学生办公室主任。这我一点都不奇怪,他确实很优秀。他常打电话过来,讲自己在学校的事,我只是静静地听。从不主动联系他,这也是我的习惯。隐隐的,我觉出他语气中某种晦暗不明的暗示。他仿佛是在夸耀什么,又似乎是想要告诉我些什么。素来不是肯在心里轻易服人的人,何况你认识我多年,该明白我的骄傲,却选择这样的方式。我于是更淡,面上言笑晏晏,言辞交锋,而心里,我知道,我已不自觉地设了防。
大学是一个滋养感情的地方。班上很多人都开始出双入对,我依然一个人背着包去图书馆,教学楼,自习,回宿舍。我是刻意垂下眼帘,以冷淡疏离的态度,对抗那些人逼上来的热烈目光。应凯有时会问:“独守襟袍为谁开?”貌似无心。我也就随口笑答:“幽人独自省,以待使君来。”



其实,我是心里放不下一个人。
薛亦文,薛亦文,这个我念念不忘的名字。我永远都会记得他灼灼如叶上初阳的笑容,记得他深邃的眼,记得他遗我一束烂漫山花。所有一切都清晰如昨日。
我深深地记着他。他是我心中的一个结,以至于直到现在,我仍无法接受别的男孩子,不能忍受自己身边的他,没有薛亦文那样让我无限沉论的眉眼笑颜。这是一个秘密。
纵然,我们从未曾真正相识。不过是一次寻常的郊游,不过是不小心野外的迷失,不过是淡紫山花弥野漫放的山坡,山坡下清溪如碧,不过是那个好看的少年正涉水而来,抬眼见花中惊惶狼狈的我,然后领我归队,不过是我怀里多了那束野芳幽香的花朵。就像一场荒唐到不真实的绿野迷梦,可是,梦醒了,花还在,他还在。
于是孤芳自赏的苏小桐成了另外一个人。那年我才十六,刚上高一。我千方百计打听他班级,名字,一次次装作无意与他擦肩而过,在球场上看似漫不经心地锁牢他的身影。我甚至悄悄跟踪他,他背黑色单肩包慢慢地走,我在后面小碎步地跟,合欢粉红的花静静落了一地,清甜的花香混合着呼吸的频率。他却不认得我了,他真的不再记得我,一次次从我羞涩热望的眼光里无视地走过。而我,居然就可以这样傻傻的,只是看着他,看着他,却不敢走近,去告诉他那一日之后的牵挂。是骄傲还是矜持,自尊还是胆怯,我都无法知晓。我守护着他,就像守护自己一个美好到不容触摸的梦,甚至连自己都不可以,这个梦是那么干净那么美丽,我沉迷其中不可自拔。我于是守望了他三年,不曾靠近一分。我做着自己孤单一人的等待和坚守,以为总会有机会的会有的,终有一天我会让他看到我,感觉到我的心意。所以我沉默不语。可这让后来的我多么后悔。
听说他中学毕业后会回故乡,北方那个遥远的城市。我跟随他的脚步,来到这风尘仆仆之地。然而我再也找不到他。高考完后我就失去了他的音讯,彻底的。我四处托人询问,他的朋友老师队友,却真的就此失去了他的影踪。世间事有时就是这样奇怪,我那辛苦地等待,终于等到花开成熟想要靠近他,他却无声无息从我视线中蒸发掉。那束枯了的花仍艳艳地开在我书桌上,单薄的轻脆的浅紫,凝固着彼时生动鲜活的美。他的笑我始终珍藏,在记忆里长开不败。



叶苇大学与应凯在同一个城市。他上了大学仍是篮球健将,常在傍晚打完球后乐呵呵找我聊天。有次他嘻嘻告诉我,有漂亮学妹在比赛中为他递毛巾送无比周到。我说你是不是垂涎人家美色心动了,他大叫辩解说我眼皮才没那么浅只是在想某人多久没对朋友表示关怀了。说着两人便都笑了。我知他定也想起我们初识那天。
那日下午球赛结束后,所有人散了,只有我还倚在紫薇树下发呆。然后看见叶苇走过来,掀起上衣下摆擦汗。那衣服染了灰印汗迹,实在脏得够呛。经过我身边时他忽地不自然地咧嘴笑了笑,我忍不住开口:“就算不想洗衣服,起码可以换另一面干净点的穿啊!”他愣了愣,撩起下摆给我看:“已经换过了,这一面更脏。”我瞠目结舌几乎绝倒,反应过来后不禁大笑,顺手把一瓶未开的矿泉水递过去:“渴了吧?请你喝水。”说完便转身走掉,留下他呆站在原地。
不过以后每次见我,他都会过来跟我打招呼,又不知从哪儿问到我名字。原来你以前经常看我们打球的啊,熟悉后惊奇于我对他场场赛事的知晓。你看上去不像对球感兴趣的人。他又问我,初见你那次,你在树下郁郁寡欢的,想什么心事呢。我闲闲答,反正不是想你。他假装不满瞪眼,我的目光却移到远处。
是的,我并不热衷篮球。其实,我是在看一个人。那瓶水,本来要给的,也不是他。只是最后终究没有勇气。
叶苇是热情爽朗大大咧咧的人,他的坦诚感染了我,我们渐渐成很好的朋友。也因此,我可以旁敲侧击得些那个人的消息。这些,叶苇并不知道。他,是我的秘密。
“十一”长假,我说,我去你们那边玩吧。应凯满口应承,并自告奋勇做我的导游。他去车站接我然后到他们学校附近招待所住下。那几日他陪我游尽城市大小胜景,十分热心周到。中途不断有电话打入,他走一边去接听,我打趣说他业务繁忙,他露出一点尴尬神色,忙忙解释。我心里隐隐有了些预感,也不去在意,自顾自玩赏。
转眼七天已过。走的前一天我退了房间,想到叶苇,千里迢迢来不见朋友一面未免不近人情,他知道的话准骂我。于是走去叶苇学校。路上见有卖花的小孩,那花洁白可喜,便也买了一束。叶苇接到电话犹自不敢相信,跑下楼站到我面前还有些呆。我把怀里清香可人的花束塞给他,他才回过神来。“苏小桐,你做事为什么总是这样出人意料。”我笑着敲他头,提醒他注意声音分贝。
因为叶苇学校侧近有水边,我便要他陪我在校外湖畔闲逛。路上我把身上零钱都给了一个跪在路边的白发苍苍老奶奶,因为疼爱我却早逝的阿婆,我见不得那些老人家面上的凄苦。叶苇在一边看着我泫然欲泣的脸,默默不语。过街时不小心崴了脚,那一下子疼得钻心,硬撑着不让眼泪流出来,免得让男孩子笑话,也不顾一边的他无奈而恶狠狠地瞪我。下午在他们学校看打球,他相熟的男生纷纷拿我开玩笑,见我低了头不说话,他便急急替我开解,不是啦,只是高中的朋友而已,来这边旅游的。由于是晚上的火车,我还要去跟应凯告别,走到校门口便把叶苇赶回去,也忘了注意当时他脸上的神色。
约应凯时,他正和人在外面,两人匆匆赶了回来。我于是见到了钟意。凭直觉我知道这就是应凯陪我几天里频繁给他打电话的女生。女孩子小巧玲珑,言谈活跃,席间一直劝菜,仿佛我们是相识已久的好友。我一径地温和礼貌,回应她“过分”的热情。应凯坐一边,颇有些不自在。幸而我随意恬淡,气氛倒还融洽。
饭毕我婉拒了他要送我的要求,看着女孩子频频觑向他的眼光,我才没兴趣做那不识趣的尴尬的电灯泡。自己打车到了车站,没想到居然看到叶苇,他非说担心我独自上路,执意送我上了火车,还买了一堆零食杂志,又叮嘱我路上小心别和陌生人说话之类。我看着这个外表粗豪实在显不出细腻细胞的男生在那里婆婆妈妈,觉得实在有些好笑,但也有些感动。于是一一答应。直到列车徐徐驶动,仍看到他大大的笑脸脸在车窗外。
暮色四伏,雾霭初上,有一层淡淡的暗色的红渐渐浮起,城市在这样暗淡的红里显得迷蒙而不真实,让人不由得产生些怅惘的情绪。这是这个城市留给我的最后印象。



回来后不久,应凯写信给我,模模糊糊提到了钟意的事。他说她先追求他,他不知该怎么办。这是什么意思。他在试探我吗?我偏恼这种讲话藏掖做事不利索的男生,云山雾罩地要旁人去揣测他的蕴意。凭什么,凭他的优秀,他的骄傲吗?莫名地心下有些腻味有些抑郁,回信便言辞浅淡循情守理,句句依旁观者兼好友的语气,无关己身的样子。然后,再然后,应凯说,我有女朋友了,是钟意。我说就是吗,她挺不错的,也蛮喜欢你的,祝你们幸福。
我总不自觉察出这些话的虚假。我怎么成这样虚伪的人。明明内心不悦啊,然而我一边在心里冷笑,质疑自己的真诚,一边仍对着话筒说些言不由衷不疼不痒的话,表面冠冕堂皇亮丽优美的语言。

我再不是十六岁时心思清透单纯无染的小女孩了。
我拿做兼职挣的钱和稿费去了很多地方。平遥,太行,华山,临潼,洛阳,开封,姑苏。拍了一些照片,有的寄回家,有的发给同学,偶尔配些简短的文字。一直是一个人,背个包登上往不同方向去的火车,住简陋的旅馆,包里常装一本诗集或旅行杂记。回来也静静,不要人接,垂头敛目走在出站口熙攘的人群中。我不害怕寂寞,两个字的意义有些空泛,离我太遥远。然而生活有时实在让人觉得空荡,不知明天所向如何,不知手里到底有些什么,可以抓到手的东西那么少,那么少。也许是情绪影响到文字,他看到我温婉笑容和字里行间的寥落。有天,叶苇打电话给我:“苏小桐,你累吗?如果可以,让我来照顾你,好吗?”

晚上我去了应家。应凯和钟意正孤零零坐客厅看电视。应妈妈欢喜迎出来,一把抱住我,嗔怪我好久不来家里玩,应爸爸也从书房探出头,笑问我些学校的事,应鹂听见我的声音,早从房间蹿出来,冲了我爱喝的绿茶,又粘在身边给我看她新买的银镯。一时间,那两人倒被冷落了。我略有些不忍,过去挽了钟意,大家一起聊了会儿闲话。
白天崴的脚到底还是有些隐隐作疼,我穿了早年的运运鞋,鞋底厚实绵软。应妈妈问起,我只能说了实话。最后还是让同学给背了下来,我自嘲。应凯一直在听我们讲话,听到这里时眼神微动,不过没说话。临走时,我把一套防寒护膝递给应妈妈,这个阿姨待我一直很好,她有陈年风湿,膝关节特别畏寒,我一直记着,护膝本来寒假该送的,那时我偏在学校做活动没回来。应妈妈拉着我的手直叹气,最后说:“小桐,你是个好姑娘,都怪我们小凯,实在太不懂事。”我微笑着摇头。转身下楼的时候,楼梯转角的灯坏了,应凯追出门唤了一声,小心。黑暗中心神飘忽,“叭”,真的好疼,这次,我是真伤着脚了。
叶苇陪我在医疗站看脚,只一夜间它已肿得老高。他忍不住开始聒噪:“你是怎么回事?扭脚上瘾吗?每次见你你都伤一次,你走路从不看路的吗?你……”我恨得咬牙,一时却又找出不出话反驳,想敲他头又牵动脚筋。见我面容狰狞扭曲,他于是也不再鼓动唇舌,弯下腰来,悉心揉着我的脚踝,动作温柔又小心。我张张嘴,说不出话来。
叶苇的头发乌黑柔韧,顶心有个旋,听说这样子的人很倔。当初我拒绝了他,他并未就此放弃,而是持之以恒以自己的方式给我关怀。那么一个马虎简略的男生,因为知我好洁,居然学习打理好自己;知我畏寒又爱生病,寄来了围巾帽子手套甚至感冒退烧药;我坐夜车时他怕我一个人无聊,彻夜不眼陪我聊天,直到我疲倦要睡;他每天睡前晨起要发短信给我。竟然坚持了近一年。大三圣诞他的礼物是一个景德镇瓷瓶,精细的玉色釉上绘了雅淡淡的梅花,我一见便喜欢得不得了。他所做的这些,全是我未曾预料到的。他和我最开始认识的叶苇,完全是两个人。这样一个男孩子,他说,他喜欢我。
可是,我忘不了薛亦文。



这座山离家不远,山野葱郁,林鸟间关,我惯常喜欢在林间小径漫步。脚勉强已可正常行走,我想念那山那林,便又独自跑了去。翠竹环绕的山腰小亭里,我竟然遇见钟意。看她的样子,是在等我。
“其实我早知道你。在我们上次见面之前。”我诧异地望着她。“应凯那时经常跟我提起你,说你很优秀。我知道,他喜欢你。”我扯扯嘴角,不知该如何作答。“在学校见你,你和他真的很配。你漂亮,温柔,我比不过你。可我真的喜欢他,我努力留在他身边,努力对他好。你这么优秀,不愁找不到男朋友,你不要和我抢他好不好?”这是什么话?我又气又好笑:“这话从何讲起?我何曾与你抢他?”“是啊,你没抢,可他们家人都喜欢你胜过我,连应凯,你一去,他就看不到我了。我真有那差吗?”她眼里涨满了泪。我递纸巾给她。“不是你不好,也不是你做得不够。只是,我先认识他,你却晚了一步。”话一出口,自己心里猛地一凉。这是承认,还是掩盖?我想给这女孩子传达些什么信息?我到底在想些什么?我什么时候,变得这样心思阴沉,暗伏杀机。
是,我当然知道应家人对我的喜爱,应凯对我若遮若掩不曾言明的感情,知道这一切期待最终的指向。可我装作不知。不知就可以被人原谅,一如当年我通情达理解惑舒疑的回信让骄傲的应凯错误理解,灰了心肠,方应了钟意。应家人都以为这是应凯的错,他肯定不会辩解。他那么自负的人。我要做一个隔岸观火的人,潜意识里却仍试图引揽那温暧火光,获得别人的心意和关注。是这样的吗?当我明知自己对应凯,实际上并没有那种叫喜欢的感情。
我原来是这样的一个自私虚荣浅薄肤浅的女孩。
有那么一刻,我真的厌恶极了现在这个心思不堪斧斫的自己。



上网遇到以前的同桌,两人讲起中学时代的人事,都是不胜唏嘘,感叹如今人海茫茫分散天涯。忽然他提到一个人名。薛亦文,薛亦文。我感到自己的手在发抖。哎呀就是那个“双杀”之一的薛嘛,上次在武汉看到他,正陪他女朋友买衣服,两人站在一起那叫金童玉女,看样子甜蜜着呢。臭小子真是有福气啊。
他有女朋友了。一时间,我脑袋一片空白,茫茫雾气弥漫,那么浓那么重。我看不清这些年来的光阴流转,人事变换,看不清心底的喜悲,就像一个梦久的人,眼前所见尽是昏暗,一脚踏出去不知该向何方,飘飘的没个着落。直到大雾里显出一张脸,那么好看地迎着夕阳迎着花野灿然一笑的脸。那是我十六岁的薛亦文啊。
网吧外树木的阴影里,路灯照不到的地方,我哭得无声无息,肝肠寸断,岁月和欢笑仿佛都退到时间之外,而所有一切纷纷萎落之后,剩下的还有什么。只有那张脸,清晰地撕裂我的记忆,心痛的感觉仿佛就要这样一直持续下去。
直到,一双手扶住我的肩,掌心的热度传入属于这个夏夜的真实,那个熟悉的声音紧张地问:“苏小桐,你没事吧?”



几个月后,黄河滩边,秋日晴好,河水在不远处粼粼地泛着波光,近岸裸露的河滩上,几枝蓑白的长草在风中轻摇。我看着身边的人,终究还是忍不住问他:“叶苇,你到底为什么喜欢我呢?”他仰起脸,似乎很认真地在想,阳光映得他的脸格外生动,侧面的轮廓好看又鲜明。
记得我们第一次相识吗?你穿着淡蓝的衣服,长发,站在花树下,看上去那么忧伤,可你笑起来那么温暖。还有那天,你抱着花在楼下等我,那样子,你不知道自己有多美好。小桐,那时我才知道自己有多想你。我想陪在你身边,不管你在哪里。
你当自己写诗呢,也不嫌矫情。
我转过头去,不让他看见自己感动欲湿的眼。几只白鸟飞过,在碧空留下亮丽的剪影。
嘿你还得寸进尺了。你这笨蛋走路不看车,出门不带钱,随便相信陌生人,又有一副滥好人的心肠,我不管你你早晚有一天被人骗得飘零他乡了你……你别恼羞成怒啊,你打我干什么?
他钱包掉地上,我抢先一步拾起来。不意间在包的夹层里,我居然看到一张照片,白衣素裙,长发束成马尾,面目安危,那是……高二时,好不容易趁人不注意,从光荣榜里抠下来的。他讪讪一笑,但笑里还有掩不住的自得。
我微笑不语。阳光下他的笑语映入我眼帘,是那么的可爱和真实。我心底有一块地方被他照得温柔而坚强,充满力量。
那天晚上我哭着要回原来的中学,叶苇一句话没问,就陪我回去。我们翻过高高的围墙,在校园里走了一圈又一圈。我是想走以前我和薛亦文同走过的路,却发现眼前道路纵横,枝斜叶散,所有的记忆都凌乱破碎,不成章法。我疯了一样一直不停地走,后来就坐在操场邻近边缘的梧桐树下,呆呆地看天。明明是夏夜,月色却那么清冷,凛冽如霜。泪水滑落,悄无声息。记不得有多久,没恣意地放声哭泣,我早已习惯用微笑来掩住内心的雨意,眼前的情绪,就算痛极了,也要把那些砸入胸膛的轰然巨鸣藏在心底。我知道叶苇一直跟在我身后,也知道他一直用很心疼很难过的眼神望着我,可是我太累,喉咙痛到说不出任何话。后来实在太疲惫,不知什么时候便睡着了。
醒来的时候,天还在破晓前的黛青,我就靠在叶苇怀里,晨寒未侵袭到我,他用背替我挡住树林过来的风,一手轻轻扶住我不倒,一手拢紧我的衣襟,那姿势明显很难受,却是妥贴地将我扶持住了。我一动他立刻就醒来,关切地看向我,头发上还有宿夜的露水,晶莹欲坠。不知为什么,我枯涩的眼中忽然又有温暧的液体在流动。他扶我坐起来,那手好凉。我伸手扫去他发上的露,心却一酸,软软靠上他肩膀。他只犹豫了一下,便也温柔地揽住我。
天边正慢慢泛出一丝暖红的光线。这个夜好漫长,但,新的一天毕竟到来了。
我把自己和叶苇和照片寄给应凯,照片里我们的笑容灿烂明媚,比身后的桂子芬芳还要浓酽。我说应凯我觉得自己现在很开心,希望你也一样。钟意待你真的很好,她确是个不错的女孩,你该学会珍惜,因为有些东西一旦错过,就再也无法寻回。请相信我,我真的希望你们能幸福。
我相信他懂。
而薛亦文,我年少痴缠的梦,自那一夜后,我居然肯做出决定,要将他放下。那天在大恸后安静的早晨,我靠在叶苇身边,太阳从东山慢慢升起,那么光明洁净,美丽得仿佛从未曾见过,内心忽然就清明宁寂下来,唯觉释然。这么些年背负他上路,其实我一直都知道,他真的越来越成为我的一个梦,离开愈久愈不真实。他甚至根本就不知有这么一个我存在,而我就是不肯认。我这样守护着他,其实也是固执守着自己青春美好的理想,守着那段不可重回的岁月,那些年少心动与心痛,纯洁与真诚,不许破碎,不许残缺。
可是某一天,梦醒了,我突然发现,原来自己身边一直风景如画,原来,我也是别人珍惜守护的一个梦。叶苇他不问我的哭泣我的过去,这让我更尊重他,为他的理解、宽容和信任。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的感情本来日趋淡薄,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对另一个人这样,他让我相信他的真心,用更宽广的胸怀为我打开另一个空间,给我另一个坚持和信赖的理由。所以,我该放手,我甘心放手,让一个人出去,一个人进来。定格一个过去的梦,完满一个现在的梦。放开薛亦文,让自己重生。
那张山花夕阳照中的好看的脸,那个我曾眷眷牵恋的少年,慢慢的,我已不再想起。什么时候,我的梦已离我那么远,直到它一点点消失不见,在渐行渐远的时光里。但我知道自己其实并不曾遗忘。他仍存活在我心灵的某个角落,是我最美丽最单纯的记忆。他将永远那么美好,不会随年岁老去。直至很久远以后,仍鲜活一如当年。当我想起,心中一片安宁,再没有悲伤和怨愤。
薛亦文,再见。终于有这么一天,我可以从容地平静地在心底向占据我几乎整个青葱时光、不肯舍弃的那个人告别。

(全文完,摘自《萌芽》2008第3期No.467)

找到后粘过来 又自己排了排版 贴出来之后发现排版竟然没用 !! 都是向左对齐。。。ORZ....算了 你看看,是这个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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