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办理刑事复议复核
答:刑事复议和刑事复核是刑事诉讼中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程序。刑事复议主要针对公安机关的决定,而刑事复核则是对法院裁判的进一步审查。当事人在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依法提出复议或复核申请,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这些程序确保了刑事司法的公正与准确,为当事人提供了有效的救济途径。法律依据:《...
答:申请刑事复议、复核应当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不能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的,应当在障碍消除后五个工作日以内提交相应证明材料。经刑事复议、复核机构认定的,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法定申请期限内。前款规定中的“其他正当理由”包括:(一)因严重疾病不...
答:刑事复议程序是: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然后一审法院将案卷材料移送至二审法院。二审法院决定是否进行受理。一、刑事复议复核程序规定--申请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下列相关人员可以依法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刑...
答:法律主观:刑事案件办理期限:一、犯罪嫌疑人被拘留后,公安机关一般应在3日内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和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延长至30日;二、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7日内作出决定;三、逮捕后应当在2个月内侦查终结,...
答:法律分析:《公安机关办理刑事复议复核案件程序规定》经2014年9月4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2014年9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33号发布。该《规定》分总则、申请、受理与审查、决定、附则5章35条,自2014年11月1日起施行。本规定发布前公安部制定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答: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控告人的复议申请后三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
答:【法律分析】被不起诉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复查决定,通知被不起诉的人,同时抄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
答:法律分析:刑事复核申请是指在刑事案件中的相关人员对公安机关作出的驳回申请回避、没收保证金、对保 证人 罚款、不予立案决定不服所做出的申请。. 申请刑事复核应当书面申请,但情况紧急或者申请人不便提出书面申请的,可以口头申请。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复议复核案件程序规定》 第三条 公安机关办理...
答:法律主观: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的区别主要为: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都是违法行为,但性质不同。违法行为轻微, 不构成犯罪 的,依照治安管理规定处罚。违法行为严重,违反刑法的,构成犯罪,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是刑事案件。两者之间的界限是“有罪的”和“无罪的”。法律客观:《刑事诉讼法》第...
答:法律主观:申请刑事立案不予立案的处理办法是: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三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并将决定书送达控告人。控告人对不予立案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法律客观:《刑事诉讼法...
网友评论:
佘知13363644564:
最新公安机关行政案件复议复核规定 -
68604简静
: 要看具体情况,如属具体行政行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如属刑事范畴,则不可以. 一、行政拘留,可以;刑事拘留,不可,复议复核后可撤销或变更,错了,国家赔偿. 刑事拘留不同于行政拘留,行政拘留属于行政处罚,相对人对公安机...
佘知13363644564: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要求复议的,复议程序是在立案前进行吗? -
68604简静
: 如果是刑事案件的侦查,不适用公安机关行政复议程序,而适用刑事复议程序,范围如下: 对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作出的下列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律师可以依法向该公安机关提出刑事复议申请:(一)驳回申请回避决定;(二)没收保证金决定;(三)对保证人罚款决定;(四)不予立案决定. 对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就前款第(二)至(四)项决定作出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其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刑事复核申请. 从以上内容可知,当事人要求复议是在案件立案以后.
佘知13363644564:
刑事案件不予立案复议申请书
68604简静
: 一、刑事案件不予立案复议申请书1、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复议申请应当向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复议申请书要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内...
佘知13363644564:
立案复议时效时间 -
68604简静
: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复议复核案件程序规定》的时间规定见“第四章 决 定”: 第四章 决 定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律师对驳回申请回避决定申请刑事复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后五个工作日以内作出决定...
佘知13363644564:
刑事复议是原单位还是上级 -
68604简静
: 复议是本级,复核是上级.具体的办案部门是法制科(牵头).专业问题应当征求业务部门的意见. 2014年9月13日公布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复议复核案件程序规定》第十六条规定: 收到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的刑事复议、复核申请后,公安机关应当对控告人是否就同一事项向检察机关提出控告、申诉进行审核.检察机关已经受理控告人对同一事项的控告、申诉的,公安机关应当决定不予受理;公安机关受理后,控告人就同一事项向检察机关提出控告、申诉,检察机关已经受理的,公安机关应当终止刑事复议、复核程序.
佘知13363644564:
申请刑事复议的期限是多久?
68604简静
: 申请刑事复议、复核应当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不能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的,应当在障碍消除后五个工作日以内提交相应证明材料.经刑事复议、复核机构认定的,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法定申请期限内. 前款规定中的“其他正当理由”包括: 1、因严重疾病不能在法定申请期限内申请刑事复议、复核的; 2、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在法定申请期限内不能确定的;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并、分立或者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法定申请期限内不能确定的; 4、刑事复议、复核机构认定的其他正当理由.
佘知13363644564:
市公安局作出了刑事复议决定,省公安厅作出了刑事复核决定,是向哪里的检察院提起立案监督? -
68604简静
: 向市检察院提起立案监督; 此案已经由省公安厅做出了刑事复核决定,市公安局就照办复议是了; 那么针对案情,市公安局会组织专门人员对案卷进行刑事复议,在规定日期向平级检察院报复议结果; 如果当初办案机关是区公安局侦办终结,现在又是市公安局做出刑事复议决定,那么你现在应该向区检察院提起立案监督.
佘知13363644564:
公安机关是否有权做出不认为是犯罪的决定 -
68604简静
: 公安机关有权做出不认为是犯罪的决定. 对公安机关作出不认为是犯罪的决定不服的,可以按下列程序申诉: 一、向检察院提出立案监督: 可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11条之规定,向检察院提出申诉; 二、向公安机关提出复议、复核 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复议复核案件程序规定》第16条之规定,向公安机关提出复议、复核 .
佘知13363644564:
对公安机关的意见如何进行复议 -
68604简静
: 行政复议的具体程序分为申请,受理、审理、决定四个步骤.提交复核申请书,载明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住所、联系方式; (二)作出决定或者复议决定的公安机关名称; (三)刑事复议、复核请求; (四)申请刑事复议、复核的事实和理由; (五)申请刑事复议、复核的日期.
佘知13363644564:
刑事诉讼法复议复核和申诉怎么运用?刑事诉讼法复议复核和申诉怎么运
68604简静
: 刑事诉讼法复议复核和申诉怎么运用: 1、对审判、检察、侦查人员的回避申请予以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2、司法机关对于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