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世卿当为男,我作女子相从”——读《浮生六记》

办公室里堆放的一摞书,大概一百多本,原是书商之赠品。皆因自己亲选,自是十分喜爱。而清代沈复的《浮生六记》,早早便入眼帘。——题记

读过芸的诗作,惊叹于她的才思清雅,就
“然心注不能释,告母曰:若为儿择妇,非淑姊不娶”。初见,已生情愫。

芸究竟是怎样一个女子?

读罢,一个秀丽女子便跃然纸上,似乎看到其缠绵娇美之态,作者虽年少,却也为之动容。一直相信一见钟情必定是上天的冥冥之中的安排。

芸四岁丧父,与母亲弟弟相依为命。稍大就凭着刺绣织染的手艺,养活母亲和弟弟,弟弟上学的费用从未短缺。刺绣的闲暇,还学会写诗。生活在重压之下的女子,依然那样选择有诗意的生活,以优雅的姿态穿梭于作坊间,这样的女子,别说年少多情的沈复,我,也已经喜欢上了她。

作者之妻芸,乃容貌姿态皆具,且善良体贴,目光含笑,满腹诗书,真世间难得之女子。

芸与作者的初恋,可爱至极。那一碗粥,竟是少女最初爱的表达。试想,一个羞答答的少女,居然会在房内珍藏一碗粥,也居然堂而皇之对堂哥撒谎说已经睡觉了,就是为了给沈复表哥能吃着这碗载着少女满满的爱的粥呀。当堂哥当面揭穿谎言,大家哄堂大笑时,这个娇羞的少女该是多么的“无地自容”。读罢,莞尔一笑。

新婚燕尔,卿卿我我。

多甜蜜的一对新人!和你结成伉俪,我们必定共赴岁月,携手同游人间,今后无论贫穷与富有,疾病与健康,我们都要不离不弃,直到死亡把我们分开。

他们真的做到了,在最贫困潦倒的日子里,他们互相扶持,忍辱负重,也要把日子过下去。

相亲相爱之夫妇,必如梁鸿孟光,举案齐眉。

不知怎的,读到此,便哑然失笑。好友同读此书,读到此也在微信提醒我曾写过相似语段。是的,那日我下班回家,他正出小区去上班,老远他就招呼“回来啦”,我笑答“回来了,你上班嘛”,他又笑答“是呀”。我们路上偶遇就是这样互相招呼的。平凡夫妻如我们,多数时候也总是简单相视一笑,心里在莞尔。

读此文,总是时时刻刻提醒我,活在当下,好好珍惜彼此相守的时光。

情人眼里出西施,这是我最喜欢的情话。初与先生相识,他虽不善言辞,却也威武帅气十足。而我一乡村教师,青涩年华,土里土气,现在回想,容貌却是不配于他。而我们的初识,他的回答是: 与你交谈,让我很放松。后来相爱走到一起,也算是琴瑟和鸣吧。如今想来,他必定是“情之所钟,虽丑不嫌”,呵呵。

“情之所钟,虽丑不嫌”芸愿意为食物之丑,而我愿依我意强行曲解,只因想起先生的俊来。

芸与沈复,携手畅游山水,作诗行文。
我心中的山水,迎着你含笑的目光,全被你读懂了。于是搬至种菜老妪房舍,过一种闲情逸致的生活,就是我们两人,远离凡尘是非,或饮酒,或作诗,或深情相拥于月下。

多么美的场景!和最爱的人斜躺在篱笆下的竹榻上,听蛙鸣唱,邀月饮酒。
此时,在这皎洁月光下,我只要静静看着你,此生竟是这样知足。

和先生婚后,两地分居达五年之久。这其中的累,皆由先生承担。某日向他袒露心迹: 如若搬至原始森林居住,就我们两人,如何? 先生欣然作答: 可以。只是这样不食人间烟火的理想,终不能成行。即使这样的念头一闪而过,就足以美好。

你和我,还有我的朋友们,一同衔觞赋诗,饮酒作乐,有妻如此,夫复何求?来世卿当为男,我作女子相从,我们来世再做彼此的爱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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