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办发2021年43号消防文员薪资待遇暂行办法

为贯彻实施《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工资待遇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川办发〔2021〕43号)和《武胜县应急救援能力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0
      —
      2022)》(武胜府办发〔2021〕18号),特制定本方案。
      实施范围
      适用于经武胜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编制缺额公开招聘,并与武胜县消防救援大队签订合同的专职队员和专职文员。
      人员编制和岗位设定
      武胜县专职消防队伍人员现有队员82名、文员12名。根据《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暂行规定》(川消〔2021〕142号)要求,武胜县政府专职消防岗位设置:正(副)队(站)长、指导员、战斗班(副)班长、综合班(副)班长、装备技师、驾驶员、通讯员和战斗员;文员设置综合管理岗、执法辅助岗、政工人事岗、后勤财务岗等。
      工资构成及标准
(一)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助、奖金构成
1.基本工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分级管理,岗位等级由高到低设置为一至八级。基本工资标准实行“一级多档”,每个级别设若干工资档次(详见件1)。
2.贴补助。由职务(岗位)津贴和执勤值班训练补助构成。
      (1)职务(岗位)津贴。一人多职或多岗的,不重复享受,就高确定职务(岗位)津贴标准。职务(岗位)发生变化时,自任免机关下发职务或岗位调整通知文件的次月起,按新任职务或岗位对应的职务(岗位)津贴标准执行。职位津贴明细(详见件3)。
      (2)执勤值班训练补助。结合武胜县实际,执勤值班训练补助发放标准为40元/天,并根据当月实际值班执勤天数执行,原则上不超过当月法定工作日天数。
3.奖金。由年终一次性奖金和年度绩效奖励构成。
      (1)年终一次性奖金。经年度考核为
      “称职”
      等次及以上,且工作连续满一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奖励标准为其本人本年度12月份的基本工资。
      (2)年度绩效奖励。据《武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全县消防安全关键环节和基础性工作方案的通知》(武胜府办函〔2020〕63号),绩效总额按0.7万元/人·年核定。个人绩效按年终考核结果核定。
(二)消防文员的工资由基本工资、执勤值班训练补助、奖金构成
1.基本工资。消防文员实行分级管理,岗位等级由低到高设置为初级、中级、高级。基本工资标准实行
      “一级多档”
      ,每个级别设若干工资档次(详见件2)。
2.执勤值班训练补助。结合武胜县实际,消防文员执勤值班训练补助发放标准为40元/天,并根据当月实际值班执勤天数执行,原则上不超过当月法定休息日天数。
3.奖金。由年终一次性奖金和年度绩效奖励构成。
      (1)年终一次性奖金。经年度考核为
      “称职”等次
      及以上,且工作连续满一年以上的消防文员,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奖励标准为其本人本年度12月份的基本工资。
      (2)年度绩效奖励。据武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全县消防安全关键环节和基础性工作方案》的通知(武胜府办函〔2020〕63号),绩效总额按0.7万元/人·年核定。个人绩效按年终考核结果核定。
      新招录队员待遇补充说明
(一)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队员由武胜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考核招录,试用合格并签订劳务合同。正式录用后,按八级1档确定基本工资。其中: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含双学士学位)并取得相应学位证书的按七级3档、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并取得相应学位证书的按六级1档确定基本工资;退役军人按七级1档、具有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指战员工作经历的按七级2档确定基本工资;入职前具有2年以上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经历的指战员,经考核符合相关上岗条件的,可不设试用期。
消防文员。消防文员由武胜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考核招录,试用合格并签订劳务合同。正式录用后,一般按初1档确定基本工资。其中: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含双学士学位)并取得相应学位证书的按初级4档、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并取得相应学位证书的按中级1档确定基本工资;退役军人按初级3档、具有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指战员工作经历的按初级4档确定基本工资;入职前具有2年以上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经历的指战员,经考核符合相关上岗条件的,可不设试用期。
      上述人员以及已在职工作人员同时满足多个条件的,就高确定基本工资档次。经考核符合相关上岗条件的,可不设试用期。
      福利待遇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在工作期间,单位和个人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由武胜县消防救援大队从其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
      专职消防队员、文员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休假政策,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采取轮休制,休息休假时间由武胜县消防救援大队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度,工作中实行24小时驻队。
      专职消防救援队按照准军事化纪律队伍管理,专职消防员、文员实施生活供给制,生活费标准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执行人均29元/天。
      本方案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年度工资标准所需资金纳入年初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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