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姐拍内衣照遭开除”再起风云,不服判决申请再审,结果是否会出现反转?

空姐郭某申请再审,是必然的。本来自己认为很有理有据的事儿,凭啥在仲裁、一审都认定南航过度行使内部管理权,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而到了二审,广州中院就能一棒子打死。换了谁,都会申请再审。二审判决主要从航空安全、公司声誉和航空公司内部管理特殊性三个维度,论述郭某自拍行为性质严重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南航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合理。

这个照片和配文是否具有南航所称的严重损害公司形象的性质呢?家有家规,国有国法。在劳动合同法律关系中,用人单位有权依法依规行使内部管理权。

空乘属于特殊行业,从业人员的素质和形象事关航空公司声誉以及航空安全,航空公司对空乘的工作甚至日常工作进行适度干预,也合法合理。但需要明确,航空公司应当将空乘的行为规范,尤其是禁止行为,明确地写入劳动合同或者员工手册中,以便空乘有法可依。

可以看出,该规定的适用场景是“恶意”发布有损公司形象的图片,违法违规发布违背道德的信息。说郭某发自拍属于“恶意”,恐怕大家都不会认可,要说可能有损公司形象,但从郭某15年从业经历和荣誉看,郭某没有“恶意”的主观动机,而且很快删除了信息。

可以看出,有损公司形象实际上分几个级别,要达到解除劳动合同级别的损害公司形象行为,典型的是打架斗殴。如果把郭某发自拍的行为性质等同于打架斗殴,显然是太过严苛。如果可以这么认定,那很多其他低级别的行为都有可能被认定为符合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如果说郭某利用工作时间干私活,那倒是存在这种可能,不管自己是否在谋利,但都是为了帮助微商朋友搞宣传,而且自己具有南航空姐的身份,这么做确实不合适。但是既然只有100来人能看到这个朋友圈,而且事后并没有证据显示自拍照外溢,进一步造成南航的声誉损失,那本条款也没有适用的空间。所以,要说郭某行为违反内部管理制度,这确实是合理的,但要说达到南航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度,恐怕没有法律法规、内部管理制度以及相应的证据支持。



“空姐拍内衣照遭开除”再起风云,不服二审判决申请再审,虽然说这名空姐申请了再审,但是,事实已经非常明确的情况下,再审的结果应该不会更改,依旧会维持原判!这名空姐犯下了两大错误,第一个错误就是上班时间做和工作不相干的事情。第二个错误就是在飞机的洗手间拍内衣照这无疑会影响航空公司的形象,让大家对空乘队伍产生质疑!

众所周知,空姐是为飞机上乘客提供服务的服务人员,介于此,即便是飞机没有起飞,但是,乘客已经在飞机就坐的情况下未必不会有需求!在这种情况下,作为空姐不在岗位上却在洗手间里自拍,这名空姐在工作上存在失职,并且做了大多数人都非常质疑的事情,违背了职业道德,缺乏职业素养,被开除乃在情理之中!法院一审二审均判决航空公司没有任何问题,那么,这名空姐应该沉下心来找一找自己的问题!

炒作

有网友称这名空姐自知再想进入航空公司工作很困难,所以在借着这件事无限度的炒作!不得不说,网友们真的一语中的,真的存在这种可能!这名空姐看起来真的像是要当网红,走网红这条道路!若不然,其不太可能会在飞机洗手间拍内衣照并且传到个人社交账号上!这名空姐起诉一次失败一次,二审本是终审判决,但是,她又起诉了!如此这般,这名空姐可能是想炒热度,在她的世界里黑红应该也是红!

保障

劳动法的确会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但是,有个前提,那就是劳动者需遵循合同当中的条款,没有失职行为!从这方面看这个空姐存在失职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她还想要赔偿,显而易见不可能!

“空姐拍内衣照遭开除”再起风云,不服判决申请再审,你觉得这名空姐能胜诉吗?





我认为是不会出现反转的,毕竟是他先损害了公司的名声和名誉。让公司的利益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结局并不会出现反转,毕竟这个空姐的做法属于违法行为,应该要受到惩罚。

当然不会,空姐这种行为已经违反了公司的规定,给航空公司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也是不敬业的表现,应该被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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