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鹿原》黑娃:乱世野狼,迷途羔羊

《白鹿原》中,最有血性的男人就是黑娃了。

白嘉轩太固执,“道德”二字大于天,给自己和周边的人都套上无形的枷锁。

鹿子霖太虚浮,身如墙头草,风往哪边吹人往哪边倒,和这样的人相处没有安全感。

朱先生太神,神到算出身后事,神得虚无缥缈,失真!

唯有黑娃,暴烈粗蛮、狂放不羁、一身热血、敢作敢当,他是白鹿原田园牧歌文化里跑出来的一个叛徒,像一匹野狼,在生命的荒野里流浪。

如果生命到了尽头,回归童年的记忆,黑娃一定不会忘记生命里最初的那块冰糖。

冰糖给黑娃留下了难以磨灭的、美好又痛苦的回忆。第一次吃过后,那无可比拟的甜滋滋的味道使他浑身颤抖,他哇的一声哭了,夜里梦里都在吃;第二次鹿兆鹏再把冰糖给他,他野蛮地扔了,因为他觉得吃冰糖于他是奢侈;成年后当土匪打劫到一铁桶的冰糖,他往里面浇了一泡尿。

冰糖,是欲望。得到的美好和得不到的痛苦同样刻骨铭心。如果不能得到,就让他毁灭。

黑娃的前半辈子,都是被欲望牵着鼻子趔趔趄趄地走过。

他和田小娥的偷情,源自欲望——最原始的性欲。

那个美好的肉体在他怀里抖颤不止。他不知道怎么办,一股无法遏制的欲望催着他把她死死地箍抱到怀里,似乎要把她纳进自己的胸膛才能达到某种含混的目标。……浑身像遭到电击一样,一股奇异的感觉,从腹下潮起,迅即传到全身,他几乎承受不住那种美妙无比的感觉的冲击,几乎要融化成水了。

跟着欲望行走的爱情,每一步都像是在悬崖边狂奔。

田小娥是郭举人的小老婆,他不是不清楚;郭举人待他不错,他也产生懊悔;但是一切都抵制不了死去活来飘飘欲仙的欲望,“ 随着黑夜的到来,浑身又潮起那种催逼着他翻墙跳院的欲望了。”

以郭举人的身份地位,分分钟钟都可以捏死他,如同捏死一只臭虫。

他能从郭举人两个愚笨的侄子手下死里逃生,一方面源于他的手脚伶俐,另一方面也确实是郭举人手下留情。

否则,自他走后,郭举人何不拿他的小娥处置?在小说中,大拇指的相好小翠新婚夜里被姑爷家逼死,小翠爹娘牙咬碎里往肚子里咽,一个屁不放躲回亲戚家,死了的小翠手心和脚心还被扎上竹签。大约黑娃和田小娥的“罪行”比大拇指与小翠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可以说,黑娃这步棋走得相当凶险,差一点就玉石俱焚。

无论是因性生爱,还是患难生真情,黑娃和小娥两个同样冲动热血的人总算是在一起了。

若是对现实有一个估量、对未来有一个规划,此时两个人就应该远走高飞,在外三年五载的,生个娃再回白鹿村。

黑娃却是一股脑热带着小娥回家了。他都不想想:他爹鹿三和白鹿村的族长白嘉轩容得下他的伤风败俗吗?白鹿村的村民容得下“荡妇”田小娥的存在吗?

他倒是硬气,倒是负责任,一个寒窑成了家。

接下来,在兆鹏的鼓动下,黑娃和三十六兄弟一起,凭着热血在白鹿原上干起了革命。他们砸毁了祠堂,用铡刀铡死了碗客。

这是一场特别幼稚的革命,是被热血推动起来的一场投机,掺杂着报复、叛逆、愤懑、压抑。且不说鹿兆鹏自己还处在革命的最初朦胧阶段,黑娃压根就不知道自己这么做的目的何在。他只是在发泄自己不被认可的怒气,仅仅是在闹革命中寻找归属感,存在感。

从本质上说,他还是跟着欲望前行。

然后,革命失败了,他又远走高飞,留下可怜的小娥为他的莽撞没脑子买单。

田小娥的毁灭,他深负责任。

这就是冲动的黑娃。 他对人生的每一步从来没有规划,没有构思,脑子跟着欲望走,行动跟着热血走。眼睛里没有未来,不问归路。就像许多人的青春岁月一样,在最美好的年华里热气腾腾的虚掷着自己的欲望,把明天遗落在昨夜狂欢的泡沫里。

黑娃为自己的冲动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亡命天涯之后,黑娃的野性一泻千里。

以前,无论是童年在白家割草,还是成年后在白鹿村外的窑洞里生活,只要是在族长白嘉轩的视线范围内,他都有着消之不去的紧张、卑怯。这种与贫穷相伴的自卑让他觉得白嘉轩的腰杆太直,当然,也是他自己太卑弱的缘故——命运始终在别人的手中提着。

黑娃骨子里面有着一份敏感,这敏感属于男人的自尊。

在他老爹鹿三这里,白嘉轩是天底下最仁义的东家,不仅给予他们全家生存的基础,还对他这个长工人格上的尊重,鹿三做牛做马也报答不尽。正因为如此,一生忠厚的他才最终杀了祸害了白孝文的田小娥,因为那是他的儿媳;正因为如此,他才在儿子面前屡次提到白家的恩情,希望儿子能够知恩图报。

鹿三从来没想过自己这样的教育会给儿子带来多大的压力。 黑娃始终觉得来自白嘉轩的关怀是施舍,是自己还不起的负担。

乱世给了他直起腰杆的机会。

兵荒马乱里,黑娃与生俱来的干练与机敏派上了用场。持枪打仗,他所向披靡;上山为匪,他一马当先。他天生就是一个打仗的种。

一把枪纵横江湖间,生命悬于一线,却无人约束、自由纵横,甚至还能掌控他人的命运,黑娃觉得做土匪的日子很嗨,很过瘾。

他身上充满了江湖人士的豪气——侠肝义胆、敢作敢当。他是山寨里的二拇指,和大拇指有着过命的交情。一碗血酒喝下去,命就不是自己的了,却有了歃血为盟笑看风云的心心相印。

当然,也充溢着做土匪的匪气。下山打劫,睡黑白牡丹,打断白嘉轩的腰,残忍地整死鹿子霖的老爹……入了这一行,手上就沾满了血腥气,这是黑娃一生迈不过去的污点。

但是,我们还是敬爱黑娃这样的人, 和他在一起,酒是温的、心是暖的、情是真的,他会为你两肋插刀,只以为你们曾经是兄弟。

亡命天涯的黑娃,是茫茫平原上的一匹野狼,他汇入了狼群,刀尖上滚生活。

当黑娃匍匐在地上,声泪俱下地叩拜说“黑娃知罪了!”的时候,我真想替黑娃长声悲哭!

被招安后的黑娃选择了“浪子回头”,走上了一条回归路。

他娶才女高玉凤熏陶自己;他拜白鹿原上大儒朱先生为师;他隐居在省城大院里安乐生活;他回白鹿原跪拜在自己亲手毁掉的祠堂里……

走了大半生的路,他还是回到起点了!还是回到传统文化上来了!还是回到白嘉轩竭力坚守的那个体系中。是对过往的反省?是灵魂的救赎?是文化的寻根?

为什么我的心里满是凄凉?

这匹充满野性的狼是变成了一只充满灵性的白鹿?还是成为了一只温顺的绵羊?

我想是后者。

一句歌词从我耳边飘然而过:“他——从未走远。”黑娃这一生,随波逐流地生存,始终在寻求、在抗争、在挣扎,却从未脱离他的文化体系,从未褪掉他的底层农民本色。

他生于斯长于斯的白鹿原是滋养他的文化土壤。很久以前,他处于这个社会的最底层,因为自卑、因为屈辱、因为虚弱,他对这种文化产生抗拒。兜兜转转一大圈后,他还是需要在这个文化体系里找到归属感。此时的他,不再贫穷、不再卑贱,是高居滋水县的副县长,有了更高层次的需要,所以他回来了。

可以想象得到,回归后的他必将比白嘉轩还要白嘉轩!

他会更彻底拥护传统文化这个体系,就像一无所有者,一旦掌握了权,必将要把权利发挥到极致;就像一穷二白者,一旦有了钱,必将无节制地挥霍;就像历朝历代的改换门庭者,转过身子,和前朝别无两样。像黑娃这样的无根之萍,一旦找到精神寄托,就会死死牢守。

所以,他的回乡跪拜祠堂和白孝文别无两样。表面上是归附,骨子里都带着虚荣、炫耀。

他们俩都低调又高调地携带新任夫人回到了白鹿村的祠堂里,高调是因为他们现在的身份,低调是他们摆出来的姿态,背后都有一个声音在说:“我胡汉三又回来了!”

但是, 二人的回归后的灵魂却是天地之别。 黑娃鹿兆谦这一生光明正大、堂堂正正,虽然也因为认识的局限,做过坏事,但善良是他的本色,这也是几千年来中国农民的本色。黑娃回到了传统的文化体系里,那里面还有太多正面有价值的东西。

白孝文则不同,他同传统文化形成了彻底的割裂。传统文化是他的一块遮羞布,他以文化之名行着有悖良知之事,他是读书人中的败类。

像白孝文这样的读书人,一旦不要廉耻,丧失做人本性,就更加冷酷的可怕。君不见历朝历代的读书人,有了文化的遮羞布,软刀子杀人,心可一点不软。传说秦桧是状元出身,文采书法自是风流,可是卖起国来、杀起人来,一点都不逊色。

所以,黑娃很容易地宽容了白孝文,包括睡妻之仇。白孝文却不那么容易放过黑娃,黑娃的存在,是他绕不过过往的一道阴影,除掉后方心静。

黑娃至死都不知道是谁害了他。当他临死前,望着白嘉轩一滴滴清泪掉落的时候,不知道会不会想起和田小娥在一起的狂热?不知道会不会想起在荒野上的狂吼?不知道会不会想起拧巴着和命运的一路抗争?不知道会不会想起自己在黑夜里凄然离去发誓不归的那一个晚上?……

那时,他是黄土高原上最后一匹孤独的野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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